在线收听【第九品】朗诵版
(Ⅱ) 破受因——触有自性
ⅰ. 破根境相遇有自性
93. 根境若间隔,彼二怎会遇?
无隔二成一,谁复遇于谁?
94. 尘尘不相入,无间等大故。
不入则无合,无合则不遇。
95. 无分而能遇,云何有此理?
若见请示我,无分相遇尘。
ii . 破境识相遇有自性
96. 意识无色身,遇境不应理。
iii . 破三者相遇有自性
聚亦无实故,如前应观察。
iv . 结成触无自性
97. 若触非真有,则受从何生?
何故逐尘劳?何苦伤何人?
98. 若见无受者,亦无实领受,
见此实性已,云何爱不灭?
(Ⅲ) 破受境有自性
99. 所见或所触,性皆如梦幻。
(Ⅳ) 破受者有自性
与心俱生故,受非心能见。
100. 后念唯能忆,非能受前心。
不能自领纳,亦非它能受。
101. 毕竟无受者,故受非真有。
谁言此幻受,能害无我聚?
Ⅲ. 心念处
102. 意不住诸根,不住色与中,
不住内或外,余处亦不得。
103. 非身非异身,非合亦非离,
无少实性故;有情性涅。
104. 离境先有识,缘何而生识?
识境若同时,已生何待缘?
105. 识若后境起,缘何而得生?
Ⅳ. 法念处
故应不能知:诸法实有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