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济群法师 讲于戒幢佛学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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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凡夫的心灵世界中,每种心行皆有不同特征:贪心有贪心的特征,嗔心有嗔心的特征,慢心有慢心的特征。那么,菩提心的特征又是怎样的呢?《华严经》告诉我们:“发菩提心者,所谓发大悲心,普救一切众生故;发大慈心,等佑一切世间故;发安乐心,令一切众生灭诸苦故;发饶益心,令一切众生离恶法故;发哀愍心,有怖畏者,咸守护故;发无碍心,舍离一切诸障碍故;发广大心,一切法界咸遍满故;发无边心,等虚空界无不往故;发宽博心,悉见一切诸如来故;发清净心,于三世法,智无违故;发智慧心,普入一切智慧海故。”

  此外,许多大乘经论皆从不同角度对菩提心的内涵加以阐述,内容极为丰富。根据我个人的修学心得,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。若能把握这些要领,发心决不会出现方向性的偏差。

  1.觉  悟

  凡夫心之特点为不觉,又称无明。因无明所惑,导致我法二执及贪嗔痴三毒,由此造作轮回之业,所以十二缘起的第一支即为无明。凡夫因无明而念念不觉,我执生起时,因不觉而陷入我执的泥沼中;贪心生起时,因不觉而陷入贪心的捆绑中;嗔心生起时,因不觉而陷入嗔心的怒火中。不断执著贪嗔痴及所缘影像,越陷越深,结果是长劫流转。

  菩提心则代表了觉悟的力量。正如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所言:“自觉悟心能发菩提,此觉悟心即菩提心,无有二相。”凡夫和圣贤的区别,关键就在于迷和悟的一念间,“前念迷即凡,后念悟即佛;前念著境即烦恼,后念离境即菩提。”发起菩提心,标志着有情生命的觉醒。这一觉醒驱散了无明长夜,照破了生死迷梦。菩提心的修行中,必须以觉悟为本,于念念中保持觉醒,观五欲六尘为梦幻泡影,对贪嗔痴及凡夫心的显现了了分明,不随其转。故《大集经》云:“云何名为发菩提心?了知贪性则名发心,若复了知嗔痴悭妒阴入诸界,无明行识名色六入,乃至生老病死大苦,是名发心。”可见,了知贪嗔痴的真相,也是发菩提心的重要内涵。

  身为菩萨,不仅了知我执是一切过患之本,更了知利他乃成就功德之源。“菩萨”之称,源自梵语菩提萨埵,意为觉有情。所以菩萨在自觉的同时,更以觉他为己任,以大慈、大悲、大喜、大舍之四无量心济度众生,共同迈向觉行圆满的境地。

  2.无我利他

  凡夫心是执“我”的。生活中,人们最常想到的正是自己。一生都在为我的衣食住行、名利地位、事业财富而拼搏。然而,世间的一切烦恼痛苦、是非纷争也无不因“我”而起。

  无我,是佛法不共世间和外道的核心思想,佛教中列为三法印之一。无论声闻乘还是菩萨道的修行,都建立在无我的基础上。声闻行者因了知无我而成就解脱,菩萨行者因通达无我而能全然利他。在发菩提心、行菩萨道的过程中,最大的障碍便是我执。因为凡夫心的特点是处处为“我”着想,这一习气根深蒂固。当我们发心利益一切众生时,必然面临和自我利益的尖锐冲突。唯有铲除前进路上的障碍,我们才能在菩提大道勇往直前。那么,如何解除这一障碍?佛法告诉我们,我执乃无明所致,因不了解生命真相,或执著色身为我,或执著各种想法为我,或执著财产事业为我。若以般若智慧观照,便能明了诸法皆因缘和合之假相,无常亦无我。

  彻见“我”的虚幻不实,执我也就毫无意义,自他之间的鸿沟亦将不复存在。通达无我,才能彻底地利他;通过利他的修行,又能不断瓦解我执。《金刚经》特别强调将无我见落实于修行中:“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当生如是心,我应灭度一切众生,令入无余涅槃界。如是灭度一切众生已,而无一众生实灭度者。何以故?须菩提,若菩萨有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,则非菩萨。何以故?须菩提,实无有法,名为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”类似的经文在经中多处出现,谆谆告诫发菩提心的行者,在修习菩萨道过程中,须以空性慧了知“无我相、无人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”,如此,才能成为合格的菩萨。

  3.无  限

  凡夫心是有限的。其中的所有心理活动,皆来自生命延续中某些经验的积累,亦有其特定对象。贪心有贪心的所缘,嗔心有嗔心的所缘,慢心有慢心的所缘,这些所缘必然是有限的。人们只会对喜乐之境生起贪著,不可能贪著一切;只会对不如意的对境生起嗔心,不可能嗔恨一切。

  菩提心则不同,其所缘是无限的。发起菩提心,是以十方一切众生为对象,以利益一切众生为使命。这一点,是许多大乘经典都谈到的。《华严经》云:“菩萨不为教化调伏一众生故发菩提心,不为教化调伏百众生故发菩提心,乃至不为教化调伏不可说不可说转众生故发菩提心……是故,善男子!严净一切世界尽,我愿乃尽;拔一切众生烦恼习气尽,我愿乃满。”这是何等宏大深广的愿力。

  《金刚经》中,佛陀亦就发心问题如是开示:“菩萨摩诃萨,应如是降伏其心,所有一切众生之类,若卵生,若胎生,若湿生,若化生;若有色,若无色;若有想,若无想,若非有想非无想,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。”同样告诉我们,菩萨应以救度一切众生为所缘,不论其身处何道,也不论其生命形态如何,都是菩萨全力救度的对象,无一例外。

  《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》中,则有这样一段对话:“世尊,云何发菩提心?佛言:大王,如生大悲。世尊,云何生大悲?佛言:不舍一切众生。”佛菩萨之心量,因为不舍众生而宽广无限。在我们所熟悉的《普贤行愿品》的十大愿王中,不论礼敬诸佛还是恒顺众生,每一愿皆以尽虚空、遍法界、十方三世一切诸佛,或尽法界、虚空界、十方刹海所有众生为所缘,充分体现了菩提心的广大和无限。

  4.平  等

  凡夫心是不平等的。因为凡夫有我执及我所执,注定不能平等对待一切。因为有我,就有自他之分;有我所,就有亲疏之别。身为凡夫,总是执我而弃他,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中,更是充满好恶取舍,因而导致世界的种种不平等现象。

  菩萨的修行,要从不平等的凡夫心中摆脱出来。发起菩提心之后,一方面要通过闻思经教认识到一切法的平等,认识到一切众生的平等;一方面要在观修和实践中,对有情生起真实的平等心。对于菩萨行者而言,倘若还有丝毫好恶亲疏的分别,就不能成为合格的菩萨。正如宗大师在《道次第》中所指出的:“若不先断除对于一类有情起贪,及对一类有情起嗔之分类而修平等心者,则任随生起慈悲,仍有类别。”所以,平等舍心也是菩萨行者必须修习的重要内容。

  菩萨的慈悲,乃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。无缘,即没有任何附加条件;同体,即没有自他和好恶亲疏之别。这样的慈悲是建立在自他平等的基础上。《普贤行愿品》告诉我们:“以于众生心平等故,则能成就圆满大悲。”因为对一切众生平等无别,所以成就圆满大悲。事实上,不仅菩萨行者应保持平等,佛陀也是这样为我们作出了榜样。《佛说海意菩萨所问净印法门经》中,与会菩萨如此赞叹道:“了知平等菩提心,世尊常行平等法。”世尊所行,正说明了修习平等心的意义所在。

  5.无相、无所得

  凡夫心是著相的。因为凡夫充满自性见,对身心世界的一切都生起实在感,执著有实在的美丑、垢净,有实在的我和我所,所以做任何事都带着有所得之心。若是立足于有相、有所得的凡夫心,无论怎样努力,最后成就的仍是凡夫心。

  而菩提心是无相的。首先,“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”,发心即是无相。其次,在行菩萨道过程中亦不能住相。正如《金刚经》所说:“(布施时)应不住色生心,不住声香味触法生心,应生无所住心。”在这段经文中,佛陀告诫我们:布施时不可住布施相,不可执著有能施的我、所受的他及所施之物。唯有三轮体空,才能圆满布施波罗蜜,成为菩萨道的资粮。否则,与人天善行何异?布施如此,六度万行莫不如此。第三,菩萨修习一切法门时,不仅不能住相,更不能生有所得之心。这正是《金刚经》强调的,“实无有法名阿罗汉。世尊,若阿罗汉作是念,我得阿罗汉道,则为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世尊,佛说我得无诤三昧,人中最为第一,是第一离欲阿罗汉。我不作是念,我是离欲阿罗汉。世尊,我若作是念,我得阿罗汉道,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。以须菩提实无所行,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。”无论住相或有所得,都是凡夫心的表现。唯有通达无相、无所得,才能成就胜义菩提心,圆成无上佛果。

  菩提心的实践,由愿菩提心落实于行菩提心。无论发愿还是行持,都应依菩提心的特征来检讨,检查这一心行是觉还是不觉?是有我还是无我?是利己还是利他?是平等还是分别?是有限还是无限?是住相还是离相?是有所得还是无所得?菩提心的实践过程,正是不断调整心行的过程。如果发心是不觉、有我、利己、分别、有限、住相、有所得,那就说明我们还是地道的凡夫。反之,如果我们的发心具足觉悟、无我、利他、平等、无限、无住、无所得的特点,才是合格的菩提心,是与诸佛菩萨不二的心行。

(2022-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