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“瑜伽菩萨戒”讲记
济群法师
第十七,不受悔谢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他所侵犯,彼还如法平等悔谢,怀嫌恨心,欲损恼彼不受其谢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虽复于彼无嫌恨心,不欲损恼,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,亦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欲方便调彼伏彼,广说一切,如前应知。若不如法不平等谢,不受彼谢,亦无违犯。
第十七条是“不受悔谢戒”,就是不接受别人的道歉。前一条是不向别人道歉,说明两个道理,一是你的内心还是嗔恨,二是你不慈悲别人。不接受别人道歉,同样有这样两种情况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他所侵犯,彼还如法平等悔谢,怀嫌恨心,欲损恼彼不受其谢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当对方伤害你之后,已能意识到自身问题,如法、平等、合情合理地向你道歉。有些人虽然向你道歉,其实是居高临下的,内心并没有真正的歉意,只是高高在上地说一下,就属于不如法、不平等。现在对方如法、平等地向你道歉,态度真诚,程序合法。作为安住菩萨净戒的行者,理应接受对方的道歉,以此化解隔阂。这是菩萨行者必须具备的素养。如果菩萨不具备这种素养,怀着嫌恨、讨厌、损害他人的心,不接受对方道歉,不给他们弥补的机会,就违背了菩萨的行为准则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因为这是来自嫌恨、恚恼的心。
“虽复于彼无嫌恨心,不欲损恼,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,亦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嫌恨心,也没有恼害别人的心理,但有的人天生就是不能堪忍,所以不能接受对方的道歉,那么也是染违犯。因为这种“不能堪忍”的背后,还是有嗔恨的串习在作怪,是隐含而非显现的嗔恨。
“无违犯者,若欲方便调彼伏彼,广说一切,如前应知。若不如法不平等谢,不受彼谢,亦无违犯。”在什么情况下无违犯呢?如果你不接受道歉,目的是帮助对方自我反省,不是出于嫌恨心,而是为了慈悲利他,觉得不接受道歉对他更有帮助。这个原因前面说过,原理是一样的。另一种情况是,对方的道歉不是如法、平等的,没有真诚的态度,只是表面文章,甚至有人是借助道歉来达到其他目的,并不是真的要道歉。在这些情况下,不接受对方道歉,是不违背菩萨戒的。
第十八,怀忿不舍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他怀忿,相续坚持,生已不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为断彼故生起乐欲,广说如前。
第十八条是“怀忿不舍戒”。怀忿,就是内心怀有忿怒、仇恨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他怀忿,相续坚持,生已不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你受到别人伤害,或是彼此发生冲突之后,内心生起极大的忿怒,进而陷入其中,耿耿于怀,对自己的心结无法释然,对生起的愤怒执著不舍,让这些仇恨相续而不舍弃,说明他缺乏忍的修养。这样也是犯戒的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无违犯者,为断彼故生起乐欲,广说如前。”如果菩萨已经想要对治自己的愤怒,而且为此作了很大的努力,比如修慈悲观、无我观、空观等。虽然那么努力,但并没有彻底解决自己的忿怒,在这种情况下,就不违犯菩萨戒。这个道理前面也多次说明,也就是说,态度很端正,自己很努力,只是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而已。
4.违犯精进
第四部分,是有关精进波罗蜜的修行,在四十三轻戒中有三条学处。精进是菩萨道修行的重要力量,也译为正勤。因为这种努力是有特定内涵的,必须是在转迷为悟、止恶行善过程中作出的努力。世间的很多事,比如追名逐利之类,哪怕再努力,也不可以称为精进。
无始以来,贪嗔痴烦恼已在我们内心形成串习,再加外界五欲六尘的推动和诱惑,想要走出这种内外夹击的困境,是很不容易的,这就必须发起精进。精进有三种,一是披甲精进,二是摄善法精进,三是饶益有情精进。
所谓披甲精进,就像勇士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修行也是同样,如果不能战胜贪嗔痴,就会被贪嗔痴反噬。菩萨道修行无非是两方面,一方面是对治不善串习,一方面是培养正向心行。比如通过禅修训练观照力,通过发心增长慈悲心和菩提心。用《道次第》的话说,就是“舍凡夫心,发菩提心”。因为凡夫心已形成强大的惯性,如何才能战胜串习,而不是被它们所战胜?需要像勇士一般,身披铠甲,冲锋陷阵,所以披甲精进非常重要。
摄善法精进、饶益有情精进,和三聚净戒中的摄善法戒、饶益有情戒相通。在修习菩萨道的过程中,所有的自成熟,即成熟无上菩提的所有善行,都属于摄善法精进;立足于饶益有情,为利益众生所作的一切,则属于饶益有情精进。此处,根据精进建立了三条学处。
第十九,染心御众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贪著供事增上力故,以爱染心管御徒众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不贪供侍,无爱染心管御徒众。
第十九条是“染心御众戒”,就是以染污的心来管理徒众。比如有些人住持道场,是为了自己的名闻利养,充满我执我见,而不是为了慈悲大众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贪著供事增上力故,以爱染心管御徒众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住持道场、管理徒众也属于利益众生的内容。作为菩萨行者,究竟为了什么住持道场、管理徒众?如果为了现世的名闻利养,就会陷入贪心。从摄善法精进来说,是断恶修善的障碍;从饶益有情精进来说,就不能很好地利益大众,成就大众。现在有些寺院的住持就这样,并不是为了成就大众修行,或是将寺院建设为净化社会人心的场所,而是利用道场获得地位和供养之类。如果菩萨行者贪著名闻利养,以染污心管理徒众,住持道场,就违背了菩萨的行为准则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无违犯者,不贪供侍,无爱染心管御徒众。”什么才是没有违犯?同样住持道场,但不是因为贪著供养,对徒众也没有爱染心,那就不犯戒。
第二十,耽著睡眠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懒惰懈怠,耽睡眠乐、卧乐、倚乐,非时非量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遭疾病,若无气力,行路疲极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广说一切,如前应知。
第二十条是“耽著睡眠戒”,顾名思义,就是爱睡懒觉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懒惰懈怠,耽睡眠乐、卧乐、倚乐,非时非量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因为懒惰懈怠,贪著睡眠的快乐,包括躺着、靠着的快乐。而且非时非量,没到该睡的时候就睡了,到了该起的时候还不起,超过应该睡眠的时长。戒律规定,比丘在初夜、后夜都要尽量用于修行,中夜才可以休息。所以睡眠是有定时的,不是想睡就睡那么随便。睡得太多,是在浪费时间,浪费生命。这样的话,就会违背菩萨戒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无违犯者,若遭疾病,若无气力,行路疲极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广说一切,如前应知。”在什么情况下,非时非量地睡觉也不犯戒呢?比如生病了,需要多休息;或者体质不好,没有气力;或者长途跋涉,非常疲劳;或者知道自己的问题,为了减少睡眠,已经付出很大努力。如果属于这些情况,那么稍微多睡一点也不犯戒。
第二十一,虚谈弃时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怀爱染心谈说世事,虚度时日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若由忘念虚度时日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见他谈说,护彼意故,安住正念,须臾而听。若事希奇,或暂问他,或答他问,无所违犯。
第二十一条是“虚谈弃时戒”。虚谈,就是说一些没用的废话。废话的心理基础是放逸,如果放纵自己的妄想,浪费时间,就会障碍精进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怀爱染心谈说世事,虚度时日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怀着热衷八卦的心,对世间政治、争斗、娱乐、色情等话题津津乐道,越说越来劲,就是在虚度时日,浪费生命。这些做法违背了菩萨精进的准则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若由忘念虚度时日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”如果是偶尔忘失正念,谈天说地,虚度时日,不是以贪染心没完没了地说,虽然也违背菩萨应该精进的行为准则,但不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无违犯者,见他谈说,护彼意故,安住正念,须臾而听。”什么情况下没有违犯呢?一种是别人正说得很来劲,你为了照顾对方的情绪,保持正念地听一会,但不参与交谈。暂时随顺他的目的,是为了设法引导他。而不是说,你为了满足他的兴趣认真聆听,那样也会纵容他。所以慈悲还要有智慧,要看这么做能否给他带去利益,否则就不是真正的慈悲。
“若事希奇,或暂问他,或答他问,无所违犯。”或者对方谈的事很稀奇,偶尔听一下也不犯戒。或者说你只是暂时问起某件事,或者说你只是暂时回答对方的问题,不是带着染著心,乐此不疲地说。这些都不算犯戒。
以上,是为成就精进建立的三条学处。
5.违犯静虑
第五部分是根据静虑波罗蜜建立的学处。静虑是玄奘三藏的翻译,即禅定,对菩萨的修行非常重要。菩萨必须通过禅修降伏内心的昏沉、散乱、妄想、不良情绪,才能具足正念,现法乐住,才有力量利益并引导众生。
禅修还可以帮助我们把所学法义转化为正念。比如修习菩提心,不论七支因果还是自他相换,都要通过不断禅修来落实。如果没有禅修的转换,所谓的愿菩提心,很可能停留在说法上,不能真正变成自己的愿望。包括出离心的生起,对三宝信心的生起,也要不断观察轮回之苦,思维三宝功德,然后安住于此,轮番修习。以及布施、持戒、忍辱等每一种心行的形成,都要通过不断禅修来串习,使六度不再是一种说法,而能真正成为自己的心行。比如布施,并不是单纯的行为,而是代表内在的德行。
可见,禅定修行的涉及面很广,从阻止贪嗔痴,到摄善法和饶益有情心行的形成,都需要通过禅修来串习。为了帮助我们修习禅定,本论提出了三个学处。
第二十二,不求禅法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为令心住,欲定其心,心怀嫌恨,骄慢所持,不诣师所求请教授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懒惰懈怠而不请者,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遇疾病,若无气力,若知其师颠倒教授,若自多闻,自有智力,能令心定,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,无所违犯。
第二十二条是“不求禅法戒”。禅修需要向禅师求法,作为菩萨来说,如果想修禅定而不去请求教授,也是犯戒的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为令心住,欲定其心,心怀嫌恨,骄慢所持,不诣师所求请教授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在修习菩萨道过程中,菩萨为了让心安住善所缘,平息躁动,摆脱昏沉掉举,必须依止老师学习。如果出于对老师的嫌恨心,不喜欢对方,或是骄傲自大,瞧不起老师,不去老师那里请求教授,就违背了静虑的修行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
“懒惰懈怠而不请者,非染违犯。”如果只是因为懒惰、懈怠而不去请法,虽然也犯戒,但属于非染违犯。
“无违犯者,若遇疾病,若无气力,若知其师颠倒教授,若自多闻,自有智力,能令心定,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,无所违犯。”什么情况下,不请法也不违犯呢?比如患有疾病;或是体力不支;或是知道对方讲授的方法有错误;或是自己广学多闻,已经懂得怎么修;或是自己能够独立,知道修行过程中应该怎么深入;或是自己有能力让心安定下来;或是之前已经请教过禅修方法,不需要再另外请。属于以上这些情况,不请法也是不犯戒的。
第二十三,不除五盖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起贪欲盖,忍受不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发勤精进,烦恼猛利蔽抑心故,时时现行。如贪欲盖,如是嗔恚、昏沉睡眠、掉举恶作及与疑盖,当知亦尔。
第二十三条是“不除五盖戒”。五盖是禅修中最主要的五种障碍,只有去除五盖,才能顺利修行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起贪欲盖,忍受不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菩萨在践行净戒律仪的过程中,如果对财富、地位、名利、家庭、感情等生起贪欲,就会产生妄想。贪欲是掉举、散乱的重要根源,禅修时出现最频繁的妄想,一定是平时最在乎的。如果菩萨行者陷入贪欲不舍弃,就违犯了菩萨戒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因为贪欲盖本身就是染污的心理。
“无违犯者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发勤精进,烦恼猛利蔽抑心故,时时现行。”什么情况下没有违犯呢?如果菩萨已经为断除贪欲作出了很大努力,比如修不净观、缘起观、无常观,但相比猛利的贪欲烦恼,修行的力量还显得不足,还是会被烦恼遮蔽内心,使烦恼时时现行,这种情况就不算犯戒。
“如贪欲盖,如是嗔恚、昏沉睡眠、掉举恶作及与疑盖,当知亦尔。”五盖即五种禅修障碍,除了贪欲盖,还有嗔恚盖、昏沉睡眠盖、掉举恶作盖和疑盖。嗔恚是嗔恨心;昏沉睡眠是心在禅修中落入暗昧,没有观照力;掉举恶作是内心躁动,摇摆不定;疑盖就是怀疑,特指对佛法僧三宝和四谛的怀疑。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不努力克服五盖,就会障碍禅修,同时也违背了菩萨戒。在其他四盖中,关于什么是染违犯,什么是无违犯的判定,和贪欲盖的原则一样。
第二十四,贪味静虑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贪味静虑,于味静虑见为功德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广说如前。
第二十四是“贪味静虑戒”,有些人禅修后会有身心轻安等觉受,就会贪著这种觉受。这样的话,一方面会障碍观慧的生起,一方面就不肯去做利他行,所以贪著禅味也会成为菩萨行者的障碍。因为修习禅定并不是佛教特有的修行,这种修行本身不是目的,而是为开智慧服务的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贪味静虑,于味静虑见为功德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如果行者安住于菩萨戒,贪著静虑带来的轻安之乐,认为享受这种轻安是有功德的,觉得这么做非常好,将不利于禅定修行,同时也违背了菩萨戒,而且属于染污的违犯。为什么修禅定也是染违犯?这里的关键在“贪”。
“无违犯者,若为断彼生起乐欲,广说如前。”什么情况下没有违犯呢?就像前面所说的,如果已经努力对治,但还是有贪的成分,在这种情况下就不犯戒。
第十三,不护雪讥谤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自能发不信重言,所谓恶声、恶称、恶誉,不护不雪。其事若实而不避护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若事不实而不清雪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他外道,若他憎嫉,若自出家、因行乞行、因修善行谤声流布,若忿蔽者,若心倒者谤声流布,皆无违犯。
第十三条是“不护雪讥谤戒”。不护就是不去避护或避免,雪就是预防或澄清。透过戒的具体条文,才能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自能发不信重言,所谓恶声、恶称、恶誉,不护不雪。”作为践行菩萨戒的行者,对于别人所说的,使你失去大众信任的语言,具体包括:恶声,有人对你心怀厌恶,发出粗暴的语言;恶称,在现前讥笑你;恶誉,在背后诽谤你。总的来说,就是说你坏话。这些语言会影响菩萨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,影响大众对你的信任。如果这样的话,菩萨又何以利益众生?所以对这些情况,菩萨戒和声闻戒的处理方法不一样。按禅宗的观点,“是非以不辩为解脱”,你爱说就说,不去管它。作为菩萨来说,如果不去解释,不护不雪,可能是不慈悲的表现,是要犯戒的。
其中包含两种情况。一是你确实做了不如法的行为,引起别人对你的攻击;一是你本身没有不如法的行为,别人出于误解而诽谤你。不论哪种,菩萨如果不避护,不澄清,都属于犯戒,但性质有所不同。
“其事若实而不避护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有人对菩萨行者心怀厌恶,针对菩萨的某种行为,用粗恶语来攻击。如果他攻击的事情是真实的,作为菩萨行者来说,不去避免这个行为,预防这种情况发生,依然这样去做,就违背了菩萨的行为准则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因为你在纵容自己的贪嗔痴,还导致别人对你的攻击,造成恶劣影响。
“若事不实而不清雪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”如果对方攻击的点不是事实,而是由误解产生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菩萨行者不加澄清,不去解决这种误会,也是不慈悲的表现。因为对方会因此形成心结甚至仇恨,对他会是一种伤害。所以菩萨出于慈悲心,应该加以澄清,否则也是犯戒,属于非染违犯,因为这不是由重大烦恼造成的。
“无违犯者,若他外道,若他憎嫉,若自出家、因行乞行、因修善行谤声流布,若忿蔽者,若心倒者谤声流布,皆无违犯。”什么情况下不违犯呢?如果对方是外道,有意找你的麻烦;或是对方嫉妒你的荣誉、供养,恶言诽谤,你去辩护也没用;或是别人不理解你的出家、乞食、修习善行,导致谤声流布;或是对方陷入极度愤怒中,你去辩解可能火上加油,还是冷处理比较好,等对方消了气再说;或是对方精神不正常,不能理解你说的是什么。在以上这些情况下,菩萨对于诽谤不加辩解,是不犯戒的。
第十四,不折伏众生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、猛利加行而得义利,护其忧恼而不现行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观由此缘,于现法中少得义利,多生忧恼。
第十四条是“不折伏众生戒”。菩萨对众生的慈悲摄受,并不都是用爱语等柔和的手段,必要时也应该用惩罚来折伏。当然,前提是以慈悲心去惩罚,才是菩萨行。如果以嗔恨、报复之心去惩罚别人,还是典型的凡夫行。
十三和十四两条都是根据饶益有情戒建立的。比如不护不雪,如果菩萨觉得他爱诽谤就随他,我懒得理他,就是舍弃众生的表现。同样,如果菩萨不肯怀着慈悲,用折伏手段帮助暴恶众生,也是不饶益他们的表现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、猛利加行而得义利,护其忧恼而不现行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看到有些众生刚强难调,必须让他尝点苦头,或是用非常猛利的诃责、惩罚才能调伏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你担心对方生气、难过而不去做,也是犯戒的,属于非染违犯。因为你只顾及对方暂时的感受,没考虑到这么做所带来的长远利益,说明你对众生的慈悲还不够。如果你是带着嫌恨、恚恼之心,觉得这些众生很讨厌,不想管他的死活,而不去责罚他,就是染违犯,而不是非染违犯了。
要注意的是,采用这种手段的前提是“得义利”,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让对方得到利益。基于此,菩萨纯粹出于慈悲,出于对他的利益,而没有丝毫嗔心。这个前提很重要,如果你夹杂嗔心,就没资格这样去做,也达不到教育的效果。
“无违犯者,观由此缘,于现法中少得义利,多生忧恼。”怎样才是不违犯呢?如果菩萨观察到,这么做只能让对方得到很少的利益,却会给他带来很多忧恼,就不必这么做了。区别在于,前者虽然也会让对方暂时不舒服,但结果可以让他“得义利”,而这里却是忧恼大于义利。可见,菩萨利益众生不仅要看发心,也要衡量效果。
以上,是根据持戒学处建立的八条戒。
3.违犯忍辱
第三部分是根据忍辱学处建立的戒条,共四条。
在菩萨修习的六大项目中,布施重点对治三毒中的贪,忍辱重点对治三毒中的嗔。如果一个人内心还有嗔恨,就不可能真正忍辱,菩萨行就修不下去,菩萨也是当不成的。佛陀在因地修行时,被歌利王割截身体而不起丝毫嗔心,你要割就割,要砍掉手足就砍掉手足。这种忍辱的成就,正是代表对嗔恨的彻底降伏。对初发心菩萨来说,内心还是会有贪嗔痴。修忍辱的过程,就是降伏嗔心的过程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讲到三种忍辱,一是耐怨害忍,二是安受苦忍,三是谛察法忍。耐怨害忍,是接纳冤家仇人的攻击和伤害。嗔恨是慈悲心的天敌,有嗔恨就不可能有慈悲。所以我们对自己不喜欢的人,乃至冤家债主,是很难生起慈悲的。这就必须通过修习忍辱来克服嗔恨,进而引发慈悲,才能平等地利益众生。论中专门有一品是“忍品”,告诉我们怎么化解对方的伤害,讲得非常清楚。
二是安受苦忍。在修菩萨道的过程中,要面对艰苦的生活环境,要战胜四大五蕴所形成的种种烦恼和惰性,是很辛苦的事。下面讲到的第四个项目是精进,如果缺乏精进的力量,我们很容易被五蕴形成的不良串习左右,无法承受修行中将要面临的一切。而精进的前提是接纳,在修行中,不论对身体的痛苦,还是生活及自然环境带来的考验,我们都要安然接纳,否则就走不下去。
三是谛察法忍,就是对法的接受。因为佛法揭示了人生的真理、世界的实相,和凡夫的观念有很大差距。所以对法的认可和接受,也是菩萨行者需要修习的。
从这三个项目,我们可以看到忍辱在菩萨道修行中的重要性。只有修好忍辱,才有能力走上菩提道。不只是菩萨行者,一个人想在世间有所成就,也要有忍的修行,有忍辱负重的能力。比如孟子的“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将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”,以及韩信的忍胯下之辱,都是世人关于忍辱的认识。人在成长中要经过种种锤炼,想成为菩萨行者,更要受到种种考验。可以说,这些考验是修行的增上缘。
第十五,嗔打报复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他骂报骂,他嗔报嗔,他打报打,他弄报弄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
第十五条是“嗔打报复戒”。在忍辱的三个项目中,属于耐怨害忍的修行。对世人来说,通常是你骂我我也骂你,你打我我也打你,你恨我我也恨你。这是凡夫的常态,但对菩萨行者来说,这么做就违背了忍辱的修行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他骂报骂,他嗔报嗔,他打报打,他弄报弄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别人骂你的时候,你也和他对骂;别人嗔恨你的时候,你也嗔恨他;别人打你的时候,你也打回去;别人捉弄你的时候,你也同样地捉弄他。总之,就是用嗔恨对付嗔恨,这是典型的凡夫行。如果这样做,就违背了菩萨的行为准则,而且是染污的违犯。因为他的内心已经陷入嗔恨,被嗔恨所染污,才会以牙还牙,针锋相对。
事实上,嗔恨能不能对付嗔恨?现在的世界就是这样,各国都在升级军事装备,甚至发展核武器,把地球搞得危机四伏。但佛法告诉我们,嗔是不可以止嗔的,只会成为嗔恨的增上缘,让嗔心变得更大,只有慈悲才能化解嗔恨。
第十六,不行悔谢戒
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他有情有所侵犯,或自不为,彼疑侵犯,由嫌嫉心、由慢所执,不如理谢而生轻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若由懒惰、懈怠、放逸,不谢轻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无违犯者,若欲方便调彼伏彼,出不善处,安立善处;若是外道;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;若彼有情性好斗诤,因悔谢时倍增愤怒;若复知彼为性堪忍,体无嫌恨;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,皆无违犯。
第十六条是“不行悔谢戒”。在人与人的相处中,难免会有冲突或误解,道歉和澄清可以让对方放下心结,皆大欢喜。僧团的自恣布萨,也是帮助大家化解这些矛盾。菩萨行者要以慈悲众生、利益众生为己任,万一伤害了众生,必须马上向对方道歉,否则就违背了利他的誓言,属于犯戒行为。这条也包括不同情况。
“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于他有情有所侵犯,或自不为,彼疑侵犯。”作为菩萨行者,如果对其他众生有所伤害,或者说,虽然你没做伤害别人的事,但对方怀疑你伤害了他。你伤害到别人也好,对方怀疑被你伤害了也好,都已在他内心引发嗔恨,菩萨都要本着慈悲利他之心,及时化解对方的心结。
“由嫌嫉心、由慢所执,不如理谢而生轻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是染违犯。”作为菩萨来说,如果因为不喜欢对方,嫌弃、嫉恨对方,或是我慢贡高,不把别人放在眼里,不肯如法地向别人道歉或澄清事实,意味着他轻易地放弃了这个众生,不把对方放在心里:他爱生气就生气,无所谓。这么做就违背了慈悲利他的准则,属于染污的违犯。因为这是出于嗔恨、嫉恨、我慢,是被烦恼染污做出的犯戒行为。
“若由懒惰、懈怠、放逸,不谢轻舍,是名有犯,有所违越,非染违犯。”如果因为懒惰、懈怠、放逸,没有向对方道歉。虽然也犯戒了,但属于非染违犯。因为这些烦恼还不是很严重。
“无违犯者,若欲方便调彼伏彼,出不善处,安立善处。”什么情况下才没有违犯呢?如果你觉得不道歉可以帮助对方,让他通过反省摆脱不善行,走向善道。比如因此生起惭愧心,看到自己的问题。总之,不道歉比道歉的正向作用更大。
“若是外道;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。”或者因为对方是外道,给他道歉也达不到效果。或是对方并不需要你道歉,觉得为了一点小事不值得,反而给他增加压力,除非你真的做了非法行为才能接受道歉。
“若彼有情性好斗诤,因悔谢时倍增愤怒。”或是知道对方喜欢诤斗,如果你去道歉,又会激发起他的好斗之心,让事态更严重。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例,本来事情快要平息了,结果你一道歉,反而激起对方的怒火。比如有人觉得:我不喜欢你,再也不要看到你了。那就不要去道歉了,免得让人家生气,也是不慈悲的表现。
“若复知彼为性堪忍,体无嫌恨;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,皆无违犯。”或是知道对方很有修养,根本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,不会对他内心有丝毫影响。或是你知道去道歉的话,反而会让对方感到很羞耻。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关系到双方,不是单方面的,即使有心道歉,也要考虑对方的接受度。
如果有以上这些情况,那么不道歉也是不违犯菩萨戒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