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》解读
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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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、师摄受法,大同前法。
  作为依止师,应该如何摄受弟子?大体来说,就是前面讲到的七种共行法(见第一章第二节)。以下,特别针对两种情况加以说明。一是小弟子法,即常规情况,弟子为新戒,而师父比弟子长十腊以上。二是老弟子法,即戒腊长于自己的弟子,属于特殊情况。律中规定,若百岁比丘不懂戒律,亦须依止十岁比丘。可见,僧团虽然重视戒腊,但更重视法,重视德。

一、小弟子法

  《僧祇》云:日别三时,教三藏教法。不能广者,下至略知《戒经》轻重,阴界入义。若受经时,共诵时,坐禅时,即名教授。若不尔者,下至云“莫放逸”。[1]
  准此以明,今听讲禅斋,初学者并令依止。每日教诫,过成繁重,不行不诵,徒设何益?
  凡请师法,前已明之。今重论,意有四:一、作请彼摄我,我当依彼慈念矜济。二、取道法资神,乞令教授,行成智立。三、自申己意,我能依止,爱敬如父。四、能遵奉供养,惭愧二法在心。必具此四,可得请他。违此悠悠,徒费无办。

  比有大德多人望重,每岁春末受戒者多,一坐之间,人来投请为和尚者,或十、二十。及至下座,独己肃然。此则元无两摄,成师之义略同野马。极而言之,受同阳焰。
  《杂含》云:五缘令如来正法沉没,若比丘于大师所不敬、不重、不下意、供养、依止故。反此,则法律不退。[2]

  《五分》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。[3]广如第二十三卷。
  《善见》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[4]

  《僧祇》,弟子为王难,师必经理。若贼抄掠等,觅钱救赎,不者获罪。[5]
  首先,道宣律师引化制二教说明,作为师父应该怎样教育小弟子,也就是戒腊小于自己的弟子。
  “《僧祇》云:日别三时,教三藏教法。不能广者,下至略知《戒经》轻重,阴界入义。”《僧祇律》说,作为师父应该每天早中晚三次,教导弟子学习经律论三藏。如果弟子没能力广泛接受,或师父没时间给弟子全面指导,至少要为弟子讲授佛法要义,重点包括戒和见两部分。在戒的部分,应讲述《波罗提木叉戒经》,知道什么是犯,什么是不犯,什么是犯轻,什么是犯重。在见地部分,则要了解五蕴(阴)、十二处(入)、十八界(界),这是佛法对世界的三种简明归纳。由此认识到,内在身心和外在世界都是苦、无常、无我的,从而建立正见,找到修行的入手处。
  “若受经时,共诵时,坐禅时,即名教授。若不尔者,下至云‘莫放逸’。”作为依止师,或者为弟子开示经义,或者和弟子共同诵经,或者指导弟子一起禅修,这些都属于教授的内容。如果这些都没有做,至少要提醒弟子:“切勿放逸!”这是师父的责任所在。而且,不论对弟子教导的内容是广是略,都要每天三次,通过重复加以强化。
  “准此以明,今听讲禅斋,初学者并令依止。每日教诫,过成繁重,不行不诵,徒设何益?”禅斋,坐禅、用斋等。这样来看的话,有些道场本身就有集体的讲经、禅修等,如果师父和弟子已经一起听经或禅修之后,新戒还要由师父每天三次教诫,似乎过于繁重了些,于师徒双方都是负担,难以遵行。即使勉强这样做了,又有多大意义呢?这里,道宣律师主要强调教育要讲究效果,不能一味照搬教条,注重形式,如果使人不堪重负,就会适得其反了。
  “凡请师法,前已明之。今重论,意有四。”关于请师法,之前已经作了介绍。现在之所以进一步重申,关键是令弟子具备四种心态,即相依、顺学、敬慕和执劳。因为弟子请师时的发心,将直接影响到师父对你的教育效果。这也是《道次第》依止法所强调的,只有弟子成为合格的法器,才能完整接受师父的教诲,不夹杂,不漏失,从而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。
  “一、作请彼摄我,我当依彼慈念矜济。”矜济,因被人怜惜而得到帮助。第一,弟子要请求依止师慈悲摄受自己,包括佛法、物质等方面的摄受。因为有依止师的慈悲护念,弟子才能在僧团如法生活,精进修行,最终走向解脱。
  “二、取道法资神,乞令教授,行成智立。”第二,弟子要恳请师父以佛法引导自己,使自己在师父的教育下养成僧格并具足智慧,成就法身慧命,圆满无上菩提。
  “三、自申己意,我能依止,爱敬如父。”第三,弟子要表达自己一心依止师父学法的愿望,并且像对待父亲那样尊重和爱戴师父。
  “四、能遵奉供养,惭愧二法在心。”第四,弟子要发愿听从师父教导,并尽己所能地侍奉和供养师父。惭愧二法,世尊在《杂阿含经》中称为“二净法”,能护世间,并说偈云:“世间若无有,惭愧二法者,违越清净道,向生老病死。世间若成就,惭愧二法者,增长清净道,永闭生死门。”
  “必具此四,可得请他。违此悠悠,徒费无办。”悠悠,闲慢。办,成也。作为弟子,必须具备这四种认识和心态,才有资格请师。否则,即便请了依止师,也不过是徒具形式而已,不会对修学起到多少实际作用。如果对师父缺乏敬重心,不明白依止师父对自身的利益,就不会将他的教诲真正铭记在心,更不会努力依教奉行,那样的话,能有什么教育效果,又怎么能学有所成呢?
  “比有大德多人望重,每岁春末受戒者多,一坐之间,人来投请为和尚者,或十、二十。及至下座,独己肃然。”在此,道宣律师批评了当时教界的一些弊端。有些德高望重的上座大德,人人景仰,趋之若鹜。每年春末传戒时,前来求戒者极多。一次传戒法会期间,请求他作为和尚的戒子有十个、二十个,甚至更多。而那些没有名望的下座比丘,即使具备德行,也是门可罗雀,甚至一个依止的都没有。“及至下座”的另一种解释是,在戒场虽有师徒名分,但受戒结束后就师徒相舍,萧然各别了。
  “此则元无两摄,成师之义略同野马。”两摄,指师资相望,或指财法二事。野马,典出《庄子》,喻尘埃。如果那么多人共同依止一位和尚,师徒之间就无法建立真正的教学关系。虽然在坛场受戒的时候,各现师父和弟子之相,但有名无实,受完就结束了,甚至见面的机会都没有,更谈不上履行彼此的责任了。尽管他名义上是你的和尚,但这种关系就像尘埃一样,似乎有,却抓不到。
  “极而言之,受同阳焰。”阳焰,见热气谓是水,似有实无。从根本上说,这种师徒关系是虚幻而没有意义的。虽然在坛场受戒时似乎有师父有弟子,但受戒后就相互舍弃了,受了等于没受,根本起不到实质的教育和引导作用,也达不到依止的效果。这种现象,在当今教界更为严重。这也是佛教世俗化和僧众素质下降的重要原因。首先,度人出家时把关不严。其次,进入佛门后,相应的基础教育跟不上。比如受戒,往往形式大于内容,其后又不能依止具德师长继续学戒,靠什么来完成从在家人到出家人的内在转变呢?出家后,虽然形象改变了,生活方式和环境改变了,但如果不依戒行持、闻思正法,就不可能具备出家人的外在威仪,更不可能具备出家人的内在素养。
  “《杂含》云:五缘令如来正法沉没,若比丘于大师所不敬、不重、不下意、供养、依止故。反此,则法律不退。”大师,德重学优、堪为世范者,或指和尚、亲教师。《杂阿含经》说,五种原因能使如来的正法衰落,如果比丘们对于德高腊长者或自己的依止师不恭敬,不尊重,不谦下,不礼敬供养,不依止修学,就会种下令佛教衰灭的因。反过来说,如果出家人都能见贤思齐,对有德者一心恭敬乃至如法依止,佛教就能发扬光大。所以说,出家人重视什么,也代表佛教的发展方向。如果出家人都在乎名、在乎利,佛教必定走向世俗化。如果出家人都乐于持戒、乐于闻思、乐于修行,佛教才能真正发扬光大。否则,虽然寺院越盖越多,佛像越造越大,法的内涵却越来越少。
  “《五分》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”二师,和尚、依止阿阇黎。小事,生活方面的供给承事。《五分律》说,虽然弟子对师父有侍奉的责任,但作为师父,也不能没完没了地留着弟子做各种琐事。为什么呢?在《五分律》中,这句话之前的背景是:“到和尚、阿阇梨房中,应有所作。作之,然后还房。若读诵,若坐禅,若经行,以清净心除诸盖缠。”也就是说,弟子完成事师的义务之后,应该回到自己的住处,或是诵经,或是坐禅,或是经行,总之要精进修行,以清净心断除烦恼。因为出家的目的是为了解脱,事师也是为了调柔心行,积资培福,更好地依止师父学法。而师父剃度弟子的目的,是引导他走向解脱,不是为了自己有人伺候。所以律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,作为对师父的提醒。
  “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。广如第二十三卷。”如果师父在居士前说了不该说的话,弟子有责任加以提醒。反之,师父同样应该提醒弟子。相关内容,《五分律》二十三卷有详细说明(应为二十七卷)。这也是师徒之间的相互责任,主要是为了维护僧团的形象。比如出家人喜欢谈论时事政治、娱乐八卦,甚至各种低级趣味,就会使在家人心生轻慢,影响佛教在世间的传播。
  “《善见》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《善见律》说,如果和尚有很多弟子,只要留一个在身边料理事务,其他人则让他们去诵经、修学。
  “《僧祇》,弟子为王难,师必经理。若贼抄掠等,觅钱救赎,不者获罪。”《僧祇律》说,如果弟子触犯国法,师父要通过正当渠道为他料理相关事宜,争取宽大处理。如果弟子被贼人绑架,师父要代为筹集赎金,或前去和贼人谈判,以挽救弟子的性命,否则是要结罪的。
  总之,师父对弟子不仅有教育的责任,还要加以保护。这就需要在各方面关心弟子,勤于教授,悉心指点,使其早日成为合格僧才。

二、老弟子法

  今,次明老弟子法。
  《十诵》,大比丘从小比丘受依止,得一切供养,如小事大。唯除礼足,余尽应作。[6]

  《僧祇》,一切供给,除礼足、按摩。若病时,亦得按摩。应教二部戒律,阴、界、入、十二因缘等义。虽复百岁,应依止十岁持戒比丘,下至知二部律者。晨起问讯,为出大小行器,如弟子事师法。[7]
  所谓老弟子,不是依年龄划分,而是指戒腊长于师父的弟子。如果年龄虽然很大,但出家晚,受戒晚,戒腊低于师父的,仍算是小弟子而非老弟子。佛教重视戒腊,依此决定僧团的长幼次第,伦理纲常,但更重视德行。佛陀规定:若不懂戒律,不论有多少戒腊,哪怕高达百腊,也不能独立生活,而要依止于师。那么,这些戒腊超过师父者,应该怎样履行弟子的责任?作为依止阿阇黎,又该怎样教育并摄受他们?
  “《十诵》,大比丘从小比丘受依止,得一切供养,如小事大。唯除礼足,余尽应作。”《十诵律》说,如果戒腊高的大比丘以戒腊低的小比丘为依止师,那么,凡是弟子应该做的事情,大比丘同样要做,就像小弟子依止师父那样。只是大比丘不需要向小比丘顶礼,除此之外,其他事都应该照做。因为除依止法之外,僧团还有通行的伦理规范,这在各部律典都有详细说明。《行事钞》中,道宣律师也特别以《僧像致敬篇》作了介绍。按照常规礼仪,大比丘不必向小比丘顶礼,但因为有依止关系,还得侍奉师长,以示对法的敬重。
  “《僧祇》,一切供给,除礼足、按摩。若病时,亦得按摩。应教二部戒律,阴、界、入、十二因缘等义。”《僧祇律》说,老弟子也要为师父尽到作为弟子的义务,除了顶礼和按摩之外,其他事都需要做,不能因为自己戒腊高而怠慢。如果师父病了,还要为他按摩。作为师父,应该教导弟子学习比丘和比丘尼两部戒律,同时教授弟子法义,如五蕴(阴)、十八界(界)、十二处(入)、十二缘起等,使他了解诸法的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之理。这点和小弟子法相同,须每日三时教三藏教法。
  “虽复百岁,应依止十岁持戒比丘,下至知二部律者。晨起问讯,为出大小行器,如弟子事师法。”哪怕戒腊高达百岁,如果不懂戒、不懂法,同样要依止十腊的持戒比丘,乃至知道两部戒律的。对于依止师,老弟子每天早上要问安,为师父清洗便器,其他事情也像事师法所说的那样。总之,弟子应该怎样侍奉师父,都要照做不误,这是为了报答师父传法、教诫的恩德。

【注释】
[1]《摩诃僧祇律》卷 34,T22-501 下
日三教,晨起、日中、向冥。教法者,若阿毗昙,若比尼。阿毗昙者九部经,比尼者波罗提木叉略广。若不能者,应教知罪轻重,知线经义,知比尼义,知阴界入义,知因缘义。教威仪、非威仪,应遮受经时、共诵时、坐禅时,即名教。若不受经、共诵、坐禅者,下至应教“莫放逸”。
[2]《杂阿含经》卷 32,T02-226 下
有五因缘能令如来正法沉没。何等为五?若比丘于大师所不敬、不重、不下意、供养。于大师所不敬、不重、不下意、供养已,然复依猗而住。若法、若学、若随顺教、若诸梵行、大师所称叹者,不敬、不重、不下意、供养而依止住。有五因缘令如来法律不没、不忘、不退。何等为五?若比丘于大师所恭敬、尊重、下意、供养、依止而住。若法、若学、若随顺教、若诸梵行、大师所称叹者,恭敬、尊重、下意、供养、依止而住。
[3]《五分律》卷 27,T22-178 中~下
到和尚、阿阇梨房中,应有所作。作之,然后还房。若读诵,若坐禅,若经行,以清净心除诸盖缠。和尚、阿阇梨亦不得以小小事留弟子……若在白衣家说法,不应乱语。若师出鄙拙之言,应令觉知。
[4]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 16,T24-789 上
若和尚多有弟子,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读诵。
[5]《摩诃僧祇律》卷 28,T22-458 下
若弟子为王收录,师不应便逐去,应在外伺候消息。若王家问 :“谁是和尚、阿阇梨?”尔时应入。若事枉横,应求知识证明。若须财物追逐,应与衣钵。若无者,应乞求与。若弟子为贼抄卖,远在他方者,师应推求追赎。若弟子王贼所捉,和尚、阿阇梨不救赎者,越毗尼罪。
[6]《十诵律》卷 21,T23-151 中
虽复受戒岁多,不知五法,应尽寿依止他住。长老优波离问佛 :“大比丘应从小比丘受依止住不?”佛言 :“应受。”优波离复问 :“大比丘应承事供养小比丘不?”佛言 :“除礼足,余尽应作。”
 [7]《摩诃僧祇律》卷 26,T22-439 上
虽复百岁,应驱依止持戒下至知二部律十岁比丘。晨起,应问讯,与出大小行器、唾壶,举置常处。与齿木,与扫地、迎食、浣衣、熏钵,一切尽供给。唯除礼拜、按摩。若病时,得令按摩。应教二部律,若不能者,教一部律。若复不能者,应广教五众戒,应教善知阴、界、入、十二因缘,应教善知罪相、非罪相,威仪应教,非威仪应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