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群法师

  《师资相摄篇》的内容,出自《四分律·受戒揵度》。在《行事钞》的顺序为第九篇,紧接在《受戒缘集篇》之后。佛教是一种教育,一种法的传承,所以,受戒后需要进一步接受教育,所谓“五年学戒,不离依止”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法身慧命得以滋养,成长为合格僧才。本篇主要告诉我们,为人师表者应该如何指导弟子,身为弟子者又该如何依止师父。在《菩提道次第论》中,这些内容是作为“依止法”的部分,为入道根本。戒律中,也是将此作为僧格养成的关键。所谓依止,依即依教奉行,止即安住于法。因为有师长指引,我们才能知道如何调整自己的心行,使身口意三业清净如法。
  作为佛弟子,从走入佛门到成就佛果的整个修学过程,始终离不开善知识的指导。在《瑜伽师地论》所说的四法行中,也是以依止善知识为先。因为有善知识的指导,才能听闻正法、如理作意、法随法行。对于出家者来说,依止法还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。
  首先,感情的需要。一个人离开父母、家庭,放弃世俗感情进入僧团,剃发出家,虽然身份和环境改变了,但在他尚未真正得到佛法受用之前,还需要有感情上的寄托。否则,心是不容易安住的。有和尚作为依止师,建立一种类似父子的感情联系,对于多数初出家者,也是安心修道的必要条件之一。
  其次,学法的需要。出家要培养僧格,在这个阶段,需要依止师的悉心教导和监督。就像初生婴儿,既离不开父母的哺育,也离不开他们的保护。而在获得正见的阶段,更得益于善知识的悉心指引。先是由闻思获得正见,然后还要通过禅修将正见落实于心行。这是一种用心技术,在实践过程中,特别需要师长耳提面命,保驾护航。所以,修学的整个过程都不能缺少依止。有缘得到一位具格善知识的指导,不仅是修学捷径,同时还有安全保障。如果仅仅靠自己摸索,靠所学的有限教理去选择,去判断,必然困难重重。这正是很多人不断走弯路,甚至南辕北辙的原因所在。
  第三,传承的需要。依止善知识,能使佛陀教法得到全面继承。佛法不只是言教,也包括身教;不只是理论,也包括实践。其中,实践部分需要靠师父和弟子间的直接传授,不是文字可以完全承载的。就像古代很多传统工艺,是由师徒间的代代相传才得以延续,如果这种关系中断,某些工艺就可能因此失传。佛教的一些实修法门,也是因为这样,未能流传至今。佛教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,正法能否住世,不在于寺院的建筑有多么堂皇,佛像有多么庄严,也不在于藏经楼中供奉了多少经书典籍,而在于有没有修行正法的人,有没有传承正法的人。所以说,依止法直接关系到佛教的健康发展。
  “师资相摄”,师,就是教人以道,代表师父;资,就是取学于师,代表弟子。根据戒律,师父并不是唯一的,有三种和尚、五种阿阇黎,分别是:剃度和尚、沙弥戒和尚、比丘戒和尚,以及出家阿阇黎、受戒阿阇黎、教授阿阇黎、受经阿阇黎、依止阿阇黎。本篇讲到的师,是对弟子负有长期责任的,主要指得戒和尚、依止阿阇黎两种。其他关系通常只是在一次法会中,不属于相摄的范畴。如果得戒和尚放弃对你的教育责任,不想管你或准备离开,弟子就需要另外找一位依止师。沙弥同样是以得沙弥戒的和尚及阿阇黎为师。
  相摄,就是师父和弟子如何建立相互关系。本篇总结为三点,一是感情关系,师父应对弟子视如己出,关爱有加;弟子应视师父为法身父母,恩同再造。二是修法关系,师父要引导弟子修学,弟子要护持师父修行。三是经济关系,在物质、经济等方面要互相帮助。
  《师资相摄篇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。第一部分,讲述弟子应该怎样依止师父。第二部分,说明师父应该如何摄受弟子。
  佛法增益广大,实由师徒相摄。互相敦遇,财法两济。日积业深,行久德固者,皆赖斯矣。比玄教陵迟,慧风揜扇,俗怀侮慢,道出非法,并由师无率诱之心,资阙奉行之志。二彼相舍,妄流鄙境。欲令光道,焉可得乎。故拯倒悬之急,授以安危之方,幸敬而行之,则永无法灭。
  就中,初明弟子依止,后明二师摄受。

  “佛法增益广大,实由师徒相摄。”增益,即从微至著。广大,即遍布流通。佛法能够流布广大,健康发展,正是取决于师徒之间的继承和传播。师长能够摄受和护持弟子修学,而弟子能够依教奉行,才能成为合格法器,使佛教薪火相继,法水永流。这是传承佛法的重要渠道,所谓“法赖僧传,道在人弘”。所以,师父能对弟子如法引导,弟子能依师父次第修学,是正法相续的保障。
  “互相敦遇,财法两济。日积业深,行久德固者,皆赖斯矣。”敦,关照,劝勉,亦是努力义。财法,摄以衣食,示以教诫。业,所学,包括解和行两方面。如果双方能真诚相待,师父以法食相摄,弟子以恭敬侍养,在物质和修法两方面互相扶持,彼此激励。这样日积月累,所学就会逐渐加深,德行就会逐步稳固。这一切既取决于师父的教导之力,也取决于师徒的良好互动,所谓教学相长。人格是长期积累而成,从俗人成为僧人,从凡夫成为圣贤,在这个生命改造过程中,离不开善知识的指导和保护。
  以下,说明师资关系被破坏后给整个佛教发展带来的弊端。
  “比玄教陵迟,慧风揜扇,俗怀侮慢,道出非法,并由师无率诱之心,资阙奉行之志。”玄教、慧风,都是指佛法。陵迟,陵者上也,迟者不进也,指无法上升。揜扇,又云掩扇,无风则不能扇动,比喻不能发扬广大。侮慢,轻慢。佛法之所以会日渐式微,得不到有效弘扬,使世人对三宝轻慢不恭,而教界自身则出现种种不如法现象,所有这些问题的原因,都在于师资不能相摄。师父对弟子缺乏引导的能力或耐心,而作为弟子,对师长的教诲也不能依教奉行。用俗话说,就是师父不像师父,弟子不像弟子。
  “二彼相舍,妄流鄙境。欲令光道,焉可得乎。”二彼,师舍弟子,弟子舍师。师徒之间彼此舍弃,师父不能摄受弟子,弟子不能承奉师训,就没有如法如律的生活,从而进入凡夫心的妄流,导致佛法的世俗化。如此,想要令佛法兴盛,怎么可能做得到呢?
  “故拯倒悬之急,授以安危之方,幸敬而行之,则永无法灭。”倒悬,因作恶多端而沉沦恶道,如果师父不能有效教导,弟子就可能因不懂法、不知律而犯戒,乃至坏失法身慧命,招感倒悬之苦。安危,弟子因为无知,很容易面临破戒或作恶的危险,师父应给予指导,令其了解“此应作,此不应作”,从而行为如法,脱离险境。所以,师父要拯救弟子因无知而面临的危险,就必须授以解脱困境的方法。如果双方能依此而行,认真奉行依止法,师父传道解惑,弟子谨遵师训,就能培养如法僧才,佛法也就不会提前坏灭。
  “就中,初明弟子依止,后明二师摄受。”二师,得戒和尚及依止阿阇黎。在《师资相摄篇》中,首先说明弟子应当如何依止师长,如何修习依止法,然后说明和尚及依止阿阇黎如何摄受弟子。可见,佛教的师徒关系既提倡师道尊严,更强调教学相长。

【第一章】 弟子依止法

  初中分二:初明师弟名相,后明依止法。
  在弟子如何修习依止法的部分,又包括两项内容。首先解释师父和弟子的名称,其次阐述如何修习依止的方法。

第一节 师弟名称

一、别释名称

  问:云何名师和尚、阇梨?答:此无正翻。
  《善见》云:无罪见罪诃责,是名我师。共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故,是我阇梨。[1]

  《论》《传》云:和尚者,外国语,此云知有罪知无罪,是名和尚。[2]

  《四分律》弟子诃责和尚中,亦同。[3]
  《明了论》正本云:优波陀诃,翻为依学。依此人学戒定慧故,即和尚是也,方土音异耳。[4]

  相传云:和尚为力生(道力由成),阇梨为正行(能纠正弟子行)。未见经论。
  《杂含》中,外道亦号师为和尚。
  弟子者,学在我后,名之为弟;解从我生,名之为子。

  第一部分,解释师父和弟子的名称。
  “问:云何名师和尚、阇梨?答:此无正翻。”有人问:为什么把师父叫做和尚、阿阇黎呢?回答是:汉语中没有合适、对应的词可以表达,只能从其内涵翻译。
  “《善见》云:无罪见罪诃责,是名我师。共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故,是我阇梨。”无罪见罪,指弟子依教修行,看似清净无罪,但在具德师长眼中,仍可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。师,即亲教师,又名和尚。《善见律》说,所谓和尚,就是通达教理,熟知戒律,能随时纠正弟子的言行,使其少犯罪乃至不犯罪。所谓阿阇黎,就是教授师,可以教授弟子威仪、仪轨等,让弟子知道什么是善法,并引导其修习。
  “《论》《传》云:和尚者,外国语,此云知有罪知无罪,是名和尚。”《论》,即《善见律毗婆沙》。《传》,多部注释均认为是《法显传》。《论》和《传》中说到,和尚是外国语,用这里的话来说,能够知道弟子的言行是有罪还是没有罪,是犯戒还是没有犯戒,才能称为和尚。作为和尚,一方面要了解戒律的开遮持犯,一方面要时时关注弟子的言行,对如法的给予鼓励,不如法的批评教育。
  “《四分律》弟子诃责和尚中,亦同。”《四分律》说到,和尚必须了解弟子的言行是否如法,是否犯罪,并及时给予指导。反之,如果和尚不对弟子进行教诲,弟子就应该舍和尚而去,因为这种师父对弟子是没有帮助的。律中列举了五种情况,一、弟子如法修行,但和尚不知道;二、弟子不如法修行,和尚也不知道;三、弟子犯戒了,和尚不诃责、管教;四、弟子没有犯戒,和尚不知道;五、弟子犯戒后又忏悔了,和尚还是不知道。如果有以上五种情况,显然这个和尚是不想管你,或者没有能力管你,怎么称得上是亲教师呢?既然这种依止毫无意义,就应该另择明师。
  “《明了论》正本云:优波陀诃,翻为依学。依此人学戒定慧故,即和尚是也,方土音异耳。”《明了论》正本说,优波陀诃(和尚的梵语音译,又译邬波驮耶等),翻译成汉语为依学,就是依止他学习戒定慧,此即和尚的内涵。之所以会有这些不同名称,都是因为各地发音的差异。
  “相传云:和尚为力生(道力由成),阇梨为正行(能纠正弟子行)。未见经论。”相传,和尚为力生之意,是说弟子道力由师父引导而产生。阇黎为正行之意,就是能纠正弟子的行为。从内涵来看,是基本符合的。但道宣律师说,这两种说法并不是出自经论。
  “《杂含》中,外道亦号师为和尚。”据《杂阿含经》记载,外道也称自己的师长为和尚。可见,这一称呼并非佛教所特有的。
  “弟子者,学在我后,名之为弟;解从我生,名之为子。”所谓弟子,还包含两层意思。跟随师长修学,名之为弟;佛法知见由师长引导而获得,名之为子。所以说,弟子就是依止师长修学,并由此获得佛法知见。因为这一关系,弟子对待师父应该如兄如父,恭敬承事。解从我生,也有说为“戒从我生”,由和尚传授,而能获得戒体。

二、总辩相摄

  次,总相摄。《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,弟子事师有五事:一、当敬难之。二、当念其恩。三、所有言教随之。四、思念不厌。五、从后称誉之。师教弟子亦有五事:一、当令疾知。二、令胜他人弟子。三、令知已不忘。四、有疑悉解。五、欲令智能胜师。[5]

  《僧祇》:师度弟子者,不得为供给自己故度人出家者,得罪。当使彼人因我度故,修诸善法,得成道果。[6]
  《四分》云:和尚看弟子当如儿意,弟子看和尚当如父想。[7]准此儿想,应具四心:一、匠成训诲。二、慈念。三、矜爱。四、摄以衣食。如父想者亦具四心:一、亲爱。二、敬顺。三、畏难。四、尊重。敬养侍接,如臣子之事君父。
  故《律》云:如是展转相敬重,相瞻视,能令正法便得久住,增益广大。[8]

  在介绍师资的名称之后,继续阐述相摄的内涵。首先说明总相。
  “《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。”此经为安世高所译,是我们熟悉的《善生经》的异译。其中说到婆罗门世家子弟尸迦罗越,每天清晨会到户外礼拜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上、下六方。佛陀看到后就问他,为何要这么做?尸迦罗越说,这是父亲的遗命,不敢违背。佛陀告诉他,向六方礼拜的真正内涵,并不是以身体向不同方向礼拜。尸迦罗越请求佛陀为他解说其中内涵,佛陀开示说:“东向拜者,谓子事父母……南向拜者,谓弟子事师……西向拜者,谓妇事夫……北向拜者,谓人视亲属朋友……向地拜者,谓大夫视奴客婢使……向天拜者,谓人事沙门道士(T01-p251)。”并详细告诉他,在每种关系中,彼此应该怎么做。比如子女孝敬父母应该做到五个方面,父母对子女也有五个方面的责任。其他关系亦然,每项都包含十个方面。所以说,拜六方其实是建立一套人间伦理。这里所引用的,是师父和弟子之间的相互责任。
  “弟子事师有五事:一、当敬难之。二、当念其恩。三、所有言教随之。四、思念不厌。五、从后称誉之。”弟子侍奉师父,应当做好五件事:第一,应尊重并恭敬师父,视师如佛。第二,应时常思维师父对自己的帮助和恩德,念念不忘。第三,对师父给予的教诲,应依教奉行,无有违背。第四,时时忆念师父,不断强化师父在内心的分量和地位。第五,经常在背后赞叹师父的功德,净化并坚固对师父的信心。
  “师教弟子亦有五事:一、当令疾知。二、令胜他人弟子。三、令知已不忘。四、有疑悉解。五、欲令智能胜师。”作为师父,则应从五个方面来教导弟子。第一,让弟子迅速了解戒律和法义,确立正见。第二,悉心培育,令其学问德行超过他人的弟子。第三,不断督促弟子,使他牢牢掌握所学的教理法义,而不是边学边忘。第四,为弟子解答修学、生活中的各种疑惑。第五,作为师父要希望弟子超过自己,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  “《僧祇》:师度弟子者,不得为供给自己故度人出家者,得罪。当使彼人因我度故,修诸善法,得成道果。”那么,师父应该以什么样的发心来度化弟子?《僧祇律》告诉我们:师父剃度弟子,不应该是为了找个人帮忙干活,甚至找个人伺候自己。如果以这种目的度化弟子,师父是要得罪的。事实上,这样的情况在今天屡见不鲜。如果师父剃度弟子的发心不正,弟子就很难在师父那里得到如法的引导,结果就会误人子弟。剃度弟子出家的正确发心,应该是为了成就他修学佛法,使他在自己的帮助教育下,勤修戒定慧,息灭贪嗔痴,最终成就佛果。
  “《四分》云:和尚看弟子当如儿意,弟子看和尚当如父想。”《四分律》说:和尚看待弟子,应该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。弟子看待和尚,应该当做生身慈父一样。这个道理前面也说过,对于初出家者,在没有真正得到佛法受用前,还需要相应的感情寄托,师徒关系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。但我们要知道,这种关系不是为了导向世俗感情,不是真的要建立父子亲情,而是要导向法的修学。否则,就是出一家而入一家,完全背离了舍俗别亲的初衷。
  “准此儿想,应具四心:一、匠成训诲。二、慈念。三、矜爱。四、摄以衣食。”匠成,培养造就。训诲,教导。接着,道宣律师又根据《四分律》进一步说明,和尚对弟子视如己出,应当做到四个方面。第一,对弟子有计划地教育,引导他培养僧格,修道有成。第二,以慈悲心关爱弟子,对他暂时还不懂或不会的事,给予包容和成长的空间。第三,对弟子心怀怜爱,如父忆子,珍惜他出家修道的善根,悉心呵护。第四,不仅要指导弟子学法,也要在物质生活上加以照顾。其中,第一是以法摄受,第二第三是以心摄受,第四是物质摄受。
  “如父想者亦具四心:一、亲爱。二、敬顺。三、畏难。四、尊重。敬养侍接,如臣子之事君父。”弟子对和尚视如生父,也应当具备四种心行。第一,对师父有亲近之心,愿意时时追随左右。第二,对师父要恭敬顺从,就如儿女孝顺父母那样。第三,对师父要有所敬畏,不能因为关系密切而肆无忌惮。第四,对师父要发自内心地尊重。同时,弟子对师父还要礼敬、供养、侍奉,就像臣子侍奉君王、儿子侍奉父亲那样。事君的重点在于忠,事父的重点在于孝,对师长则应忠孝兼而有之。
  “故《律》云:如是展转相敬重,相瞻视,能令正法便得久住,增益广大。”所以《四分律》说,如果师徒之间能够互相敬重、互相关照,并使这种彼此增上的关系传承下来,成为佛教的优良传统,就能令正法久住,流布广大。反之,如果师父不能如法教育弟子,弟子不能用心依师修学,法脉就会因此中断,就不是续佛慧命,而是断佛慧命了。

【注释】
[1]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 1,T24-681 上
无罪见罪呵责,是名我师……共于善法中教授令知,是我阇梨。
[2]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 17,T24-792 下
和尚者,外国语,汉言知罪知无罪,是名和尚。
[3]《四分律》卷 59,T22-1004 中
我如法和尚不知,我不如法亦不知。若我犯戒,舍不教呵,若犯亦不知,若犯而忏悔亦不知。
[4]《律二十二明了论》卷 1,T24-672 上
优波陀诃及所依止人有五五十功德,此中随得一五德,此人堪作优波陀诃及依止师。
[5]《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卷 1,T01-251 中
谓弟子事师当有五事 :一者当敬难之,二者当念其恩,三者所教随之,四者思念不厌,五者当从后称誉之。师教弟子亦有五事 :一者当令疾知,二者当令胜他人弟子,三者欲令知不忘,四者诸疑难悉为解说之,五者欲令弟子智慧胜师。
[6]《摩诃僧祇律》卷 11,T22-319 上
从今日,不得立心为供给自己故度人出家度者,得越毗尼罪。应作如是念 :当使彼人因我度故,修诸善法,得成道果。
[7]《四分律》卷 33,T22-799 下
和尚看弟子,当如儿意看。弟子看和尚,当如父意。
[8]《四分律》卷 33,T22-799 下
展转相敬,重相瞻视,如是正法便得久住,长益广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