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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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师的种类
1. 五种阇梨
三、简师德,因明诸师不同。
《四分》五种:一、出家阇梨,所依得出家者。二、受戒阇梨,受戒时作羯磨者。三、教授阇梨,教授威仪者。四、受经阇梨,所从受经,若说义乃至四句偈也。五、依止阇梨,乃至依止住一宿也。和尚者,从受得戒者是。[1]
第三,说明选择师父的要点。我们依止的师长应该具备哪些条件,又该怎样选择呢?
“三、简师德,因明诸师不同。《四分》五种。”如何选择师父呢?首先,要了解师父有哪些类型。作用不同,选择标准自然也有差异。在《四分律》中,将教授师(阿阇黎)归纳为五种。
“一、出家阇黎,所依得出家者。”第一,出家剃度时的教授师,依此而能出家修道。剃度弟子出家,须由和尚、阿阇黎共同完成,由阿阇黎协助和尚作法并教授威仪。
“二、受戒阇梨,受戒时作羯磨者。”第二,受戒时的羯磨师,即主持受戒羯磨的戒师,主要负责作一白三羯磨。
“三、教授阇梨,教授威仪者。”第三,受戒时为戒子们教授威仪的师长,如受戒羯磨中的出众问缘等,皆由教授师负责。和羯磨阿阇黎一起,同为受戒二师。
“四、受经阇梨,所从受经,若说义乃至四句偈也。”第四,随其闻法的师父,只要在他座下听过法,哪怕仅仅是四句偈,都属于受经阇黎。
“五、依止阇梨,乃至依止住一宿也。”第五,是依止阿阇黎,哪怕只是依止他住过一夜,也属于依止阿阇黎。在戒律中,重点谈的是依止师。一旦被请作依止阇黎,除非中途舍弃,有效期将持续到依止结束。而和其他四种阿阇黎的关系,则是短期的一席作法而已。
“和尚者,从受得戒者是。”所谓和尚,主要是依从他获得戒体。除了受比丘戒的和尚外,还有剃度和尚、受沙弥戒的和尚。当然,这些也可由同一位和尚承担。
2. 资格审查
和尚等者,多己十岁。阿阇梨等者,多己五岁,除依止。[2]
若准此文,四种阇梨要多己五岁,方号阇梨。余未满者,虽从受诵,未沾胜名。若准‘九岁和尚得戒得罪’,此虽未满,得名何损。又上四阇梨,不得摄人而替依止和尚处。由一席作法,非通始终。若作师者,更须请法。
此处,简要说明作为和尚、阿阇黎的基本资格,主要指的是戒腊。在佛教僧团中,是依戒腊而长幼有序,而不是比谁的年龄大,学历高,也不是比谁的出身高贵之类。
“和尚等者,多己十岁。阿阇梨等者,多己五岁,除依止。”作为和尚,应该比自己多十个戒腊以上。至于阿阇黎,依止阿阇黎是行使和尚的教育责任,所以对戒腊的要求也与和尚一样,其他四种只须比自己多五个戒腊即可。
“若准此文,四种阇梨要多己五岁,方号阇梨。余未满者,虽从受诵,未沾胜名。”按照这一规定来看,四种阇黎应该比自己多五个戒腊,才能称得上“阿阇黎”。而其他戒腊不够的师长,虽然曾经跟随他修学过,也是没资格称为阿阇黎的。
“若准‘九岁和尚得戒得罪’,此虽未满,得名何损。”但从另一点来看,如九个戒腊的和尚为戒子传戒,虽然和尚并不合格,要得罪,但戒子一样可以得戒。以此类推,虽然不满五腊,但作为弟子还是可以称他为阿阇梨的,而他也有资格得到这个名称。以上,道宣律师引用两种不同观点,对未满五腊者能否称为阿阇黎作了考辨。
“又上四阇梨,不得摄人而替依止和尚处。由一席作法,非通始终。”这里对四种阇黎的责任再作界定。以上所说的出家阇黎、受戒阇黎、教授阇黎、受经阇黎,不可以取代和尚摄受弟子的责任。因为这四种阇黎的责任只限于一席作法,一旦羯磨作法完成,他对你的责任也随之结束,不是贯穿始终的。
“若作师者,更须请法。”如果新学比丘希望由他们作为自己的依止师,还需要另行祈请,通过相应仪轨建立依止关系。不是说他们参与剃度或传戒之后,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你的依止师。
二、正简师德
1. 师的条件
《律》中,二师行德三种:一、简年十岁已上。二、须具智能。三、能勤教授弟子。有七种共行法,更相摄养,如和尚法中。[3]
以下,正式说明和尚、依止师需要具备的德行。前面所说的戒腊只是基本标准,也就是说,不满十腊者,不论其他方面表现如何,都没资格作为新学比丘的依止阿阇梨。但满了十腊是否就有资格呢?也未必,还要看他的智慧和德行如何,以及能否悉心调教。
“《律》中,二师行德三种。”《四分律》说,和尚、依止阿阇黎必须具备三种德行,弟子方能依止其修行。否则,弟子是不能从中得到法益的。
“一、简年十岁已上。”第一,必须有十个戒腊以上,这是第一关。《四分律》记载,曾经有比丘受戒未久,就开始剃度弟子,结果被佛陀呵斥:“汝所为非,非威仪,非沙门法,非净行,非随顺行,所不应为。云何?婆先汝自未断乳,应受人教授,云何教授人?佛既听授人具足戒,而汝新受戒比丘辄便授人具足戒,不知教授……”佛陀因此规定,必须有十腊以上,才有资格为人剃度、传戒。因为比丘受戒后先要经过五年依止,才能在僧团独立生活;然后还要经过五年的历炼,才有能力作为他人的依止。
“二、须具智能。”第二,必须具备智慧和引导他人的能力。戒律记载,有些比丘虽有十腊,但因为缺乏智慧,并不懂得戒律,也没有摄受弟子的能力。听说佛陀允许十腊的比丘受人依止,也开始剃度传戒,为作依止。结果却不懂得教诲,使弟子得不到应有的引导,没有如法的行为。佛陀发现后,就有了第二个规定:必须具足智慧,懂得两部戒律,才有资格作为新学比丘的依止师。否则,很可能是在误人子弟。
“三、能勤教授弟子。”第三,有责任心,能勤奋地教授弟子,没有疲厌。佛陀作了以上两项规定后,有些比丘觉得自己已有十腊并具足智慧,就开始摄受徒众,但又不想担负教育责任,对弟子不加管教。结果使弟子得不到应有的引导,没有如法的行为。由此,佛陀又有了第三项规定,就是能勤于教诲,认真担负对弟子的教育责任。
“有七种共行法,更相摄养,如和尚法中。”作为师长,还要遵循前面所说的和尚和弟子之间的七种共行法,才能使弟子由依止得到利益。
2. 师的选择
《摩得伽》云:凡欲依止人者,当好量宜,能长善法者。及问余人,此比丘戒德何似?能教诫不?眷属复何似?无有诤讼不?若都无者,然后依止。[4]
《僧祇》,不得趣尔请依止。成就五法:一爱念,二恭敬,三惭,四愧,五乐住。[5]
《四分》,诸比丘辄尔依止,不能长益沙门道行。佛令选择取依止,即师有破戒、见、威仪等,并不合为依止。[6]
因二岁比丘将一岁弟子往佛所。佛诃责云:汝身未断乳,应受人教授,云何教人耶?[7]若师有非法,听余人诱将弟子去。[8]
《五百问》云:其师无非法,而诱将沙弥去,犯重。因说老病比丘死缘。[9]
《善见》云:若不解律,但解经论,不得度沙弥及依止。[10]
《僧祇》,成就四法名为持律,谓知有罪,知无罪,知轻,知重。[11]下至知二部律,得作和尚。[12]
《三千威仪》,多有请二师方法,及摄受共行之仪。[13]
怎样选择依止师呢?
“《摩得伽》云:凡欲依止人者,当好量宜,能长善法者。”《摩得勒伽论》说,凡是想要依止师长修学佛法的人,必须慎重选择。最关键的一点,这位依止师能令你善法增长。这是依止的目的,也是关系到我们法身慧命的根本。如果带着世俗心拜师,只考虑师父是否有钱,是否有名,是否有地位,和修行显然是不相应的。
“及问余人,此比丘戒德何似?能教诫不?眷属复何似?无有诤讼不?若都无者,然后依止。”眷属,弟子、徒众。选择师父时,还要向周围其他人打听一下,看看这位比丘持戒是否精严,是否有能力教育弟子,因为有些人虽然自己修得很好,但并不善于教授。此外,还要看看他的弟子德行如何,师徒或同参道友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,是否有矛盾。各方面了解清楚之后,如果都没问题,再去依止就更稳妥了。因为新学比丘未必有能力判断师长的言行,这就可以借助其弟子的表现来选择。如果他的弟子依止学法后进步巨大,这位师父想必是不会错的。
“《僧祇》,不得趣尔请依止。成就五法:一爱念,二恭敬,三惭,四愧,五乐住。”趣尔,轻率。《僧祇律》说,不能轻率地选择依止师。我们所依止的师长,一是要有悲心,能关怀弟子,时时牢记对弟子的教育引导;二是性格谦和,能够恭敬他人;三和四是有惭有愧,知错必改,不复再造;五是有法有食,相对稳定,能令弟子安心地依止修学,成就解脱。作为师长,必须具足这五种德行,才能以理服人,以德感人,成为弟子的表率,进而引导弟子成就同样的德行。
“《四分》,诸比丘辄尔依止,不能长益沙门道行。佛令选择取依止,即师有破戒、见、威仪等,并不合为依止。”《四分律》记载,有些比丘随意地选择依止师,结果既不能由此获得正见,也不能由此通达戒律,对增上戒定慧三学没有帮助。佛陀因此规定,比丘们必须多方考量和抉择后,再确定依止师。如果师父有破戒、破见、破威仪等行为,是不能作为依止的。尤其是破见,如果师父所说非佛法,或相似佛法,弟子很可能因此走上邪路而不自知。这是比破戒更严重的后果,必须慎之又慎。
“因二岁比丘将一岁弟子往佛所。佛诃责云:汝身未断乳,应受人教授,云何教人耶?”《四分律》记载,曾经有位自己仅仅两个戒腊的比丘,带着一个戒腊的弟子前去拜见佛陀。佛陀呵斥他说:你自己尚未断奶,还需要接受他人教诲,怎么有能力引导弟子?凭什么对弟子的法身慧命负责?
“若师有非法,听余人诱将弟子去。”正因为师长对弟子的成长有着重要作用,所以佛陀特别规定,如果师长的见地、品德有问题,或行为不如法,无法引导弟子增进修行,允许其他人把弟子带走,重新依止,以免使弟子成为受害者。
“《五百问》云:其师无非法,而诱将沙弥去,犯重。因说老病比丘死缘。”但其他人带走弟子是有前提的,那就是“师有非法”,否则就另当别论了。《五百问》说:如果师父并没有任何不如法的行为,其他人却随意将他的弟子带走,就属于犯重。佛制此戒的缘起,是有位年老病弱的比丘,身边仅有一位照料他的弟子,却被其他比丘带走,使他因缺乏看护而死。佛因此制戒:“不得诱他沙弥,诱他沙弥犯重。”
“《善见》云:若不解律,但解经论,不得度沙弥及依止。”根据《善见律》,如果只懂得经论法义,而不懂得戒律的开遮持犯,就没有资格剃度沙弥,也不可以作为依止师。因为出家人是依戒律造就僧格,并作为言行举止的规范。如果不精通戒律,就无法指导弟子规范行为,在僧团如法生活。
“《僧祇》,成就四法名为持律,谓知有罪,知无罪,知轻,知重。下至知二部律,得作和尚。”二部律,即僧尼二部律。《僧祇律》说,所谓持律比丘,其标准就是懂得四法:知道什么是犯罪,什么是没有犯罪,知道什么是犯了轻罪,什么是犯了重罪,这是作为律师必须具备的能力。此外,至少要懂得僧尼两部戒律,才有资格为人作戒和尚。虽然不一定像律师那么精通,但基本规范不能不知。
“《三千威仪》,多有请二师方法,及摄受共行之仪。”《大比丘三千威仪》中,详细介绍了如何祈请和尚及阿阇黎作为依止师的方法,还讲述了师父摄受弟子的要领,以及师父和弟子之间的相互责任。相关内容见注释,或直接查看原文(见p90的注释)。
以上,是选择依止师时需要考察的内容。在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的“依止法”部分,也讲到选择善知识的标准,共有十德,分别是“具戒、具定、具慧、教富饶、通达真实、德胜于己、善说法、具悲悯、精进、断疲厌”。此外,论中还提供了备选方案,如果遇不到具足十德的善知识,就以“具三学、通真实及有悲心”五点为主。总之,善知识是有明确标准的,不是谁都可以胜任的。依止之所以如此重要,关键就取决于善知识的见地、戒行和品德。如果跟随一位无见、无戒、无德的师父,依止就不是入道根本,而可能是灭道根本了。所以,依止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依止什么样的师父,这是依止的重中之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