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安居策修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【点击查看全书链接】

第一节 如何分法

  第二章是分房法。按戒律规定,在夏安居之前,僧团中的房舍和卧具要重新分配。其实不仅安居期间,在其他两季也会过一段时间就重新分配,目的是去除大家对房屋的贪著。如果常居一处,就容易回到过日子的串习中,总想着怎么把房子打理得舒服些,忘了世间危脆,人命无常,也忘了出离和解脱的根本。那么,怎样才能如法分配房舍呢?

一、分房缘起

  《四分》:因客僧受房,得不好者嫌责。佛令客僧欲安居者,自往看房舍卧具已,然后分之。[1]
  首先,怎么为初到僧团的客比丘分配房舍和卧具。
   “《四分》:因客僧受房,得不好者嫌责。佛令客僧欲安居者,自往看房舍、卧具已,然后分之。”客僧,初到僧团的外来比丘。《四分律》记载,由于一些新来的客僧得到分配的安居房后,觉得房屋和卧具都太破旧了,于是就有意见,觉得原住比丘们心不平等,对喜欢的人就分好房好卧具,对不喜欢的人就分破房旧卧具。因为这个缘由,佛陀就此规定,客僧准备到某个僧团安居时,应该先去看看道场中都有些什么样的房子和卧具,然后再参与分配,这样就不会因为不了解情况而有想法了。
  因为好不好都是相对而言的,而僧团的分配原则是依戒腊长幼有序。如果你到的这个僧团中,房子和卧具本身都很破旧,或者按次第分配到你的时候,已经没有好房好卧具了,那都是客观情况。事先有所了解,就可以有心理准备。

二、作法差人

  白二差一人,具不爱等五法,知可分不可分五德已,羯磨言:“大德僧听!若僧时到,僧忍听,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。白如是。”
  “大德僧听!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,谁诸长老忍‘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’者默然,谁不忍者说。”
  “僧已忍‘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’竟,僧忍默然故,是事如是持。”[2]

  安居期间的分房,不是随意指定的,而要在僧团集会中公开分配。首先,僧团要通过羯磨委派一位比丘来主持分房。这位受委托的比丘应该具有五种德行。
  “白二差一人,具不爱等五法,知可分不可分五德已。”白二,差五德的羯磨属于白二羯磨。分房前,僧团首先要作一个白二羯磨,委派一位具有不爱、不恚、不怖、不痴及知可分不可分五德的人,作为分房的主持人。五德是僧团委派僧人主持某项活动的基本条件,前四项是处理一切僧团事务必备的德行,属于通德;而“知可分不可分”,则属于分配房舍卧具者特有的条件,属于别德。不爱,对顺从自己的人没有偏爱之心;不恚,对反对自己的人没有嗔恨之心;不怖,通达教义和戒律,能坦荡无私地处理问题;不痴,有随机应变、合理处理问题的智慧;知可分不可分,知道什么房子可以分掉,什么房子不可以分掉,也知道什么房子该分给谁。僧团要委派具备这五种德行的人主持分房。
  “羯磨言:大德僧听!若僧时到,僧忍听,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。白如是。”羯磨宣布的内容是:大众请听!如果僧众都已到场并且没有反对意见,僧团要委派比丘某某为大众分配房舍和卧具,就这件事向大家宣布。
  “大德僧听!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,谁诸长老忍‘僧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’者默然,谁不忍者说。”接着是表决:大众请听!僧团委派比丘某某为大众分配房舍和卧具,哪位大德有不同意见吗?对于僧团委派比丘某某分配房舍和卧具这件事,同意的请默然,不同意的请提出意见。
  “僧已忍‘差比丘某甲分房舍卧具’竟。僧忍默然故,是事如是持。”表决之后,还有一段总结陈词:现在大众都没有反对意见,僧团委派比丘某某为大众分配房舍和卧具的羯磨已经结束。因为大众都默然表示同意,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。

三、白僧集物

  彼比丘得法已,起礼僧足,白云:“一切僧各将衣物集堂,不得使住处有余物。”众僧一时房内,各将道具赴集讫。
  通过白二羯磨差五德之后,要将僧团用于安居的房舍全部腾空,以便重新分配。
  “彼比丘得法已,起礼僧足,白云:一切僧各将衣物集堂,不得使住处有余物。”具足五德的比丘接受委派之后,要站起来顶礼大众,宣布说:“现在要重新分配房舍和卧具,请所有僧众将衣物全都拿到此处,不能在住处留有个人物品。”僧物有常住常住、十方常住、现前现前、十方现前四种类型。有些是属于常住物,如房舍、卧具,为常住常住,你可以在这里使用,但不可以带走。而衣钵之类属于个人所有,如果要去其他地方,可以随身带走。所以,先请大家把个人物品拿出来,这样才能对房子统一分配。
  “众僧一时房内,各将道具赴集讫。”僧众分别回到自己的房间,将衣物等用品整理好,集中拿到集会处。

四、次第分法

  彼知事人依律数房舍卧具,何者好恶,何者经营房主。先问经营者“欲住何处房”已,后便数知僧数。至上座前白言:“大德上座,有如是房舍卧具,随意所乐便取。”先与第一上座房,次与第二、第三乃至下座。若有余者,从上座更分。复有余者,更如上分。故多者,开客比丘住处。若恶比丘来,不应与。时有得缺坏房不受,佛言:“随力修治之。”[3]
  接着就开始分配房舍。分房和分食物不同,食物强调的是平等,但房舍不可能每间一样,也无法将好房分成若干份,人均一份,所以是有差别的。但这种差别不是随心所欲地分配,也要有章可循,次第分配。比如优先照顾有功劳者,照顾上座大德,总之,要让大众心服口服。
  “彼知事人依律数房舍卧具,何者好恶,何者经营房主。”经营房主,建造或维修房舍的人可优先选择,作为对他劳动的犒赏。分房者首先根据戒律,清点僧团所有的房舍卧具,知道哪些是比较好的房子,哪些是比较差的房子,比如屋内是否有卧具、器物等,都要有所了解。此外还要知道,这些房舍是谁修建的,因为他有功于此,故分房时有优先选择权。
  “先问经营者‘欲住何处房’已,后便数知僧数。至上座前白言:大德上座,有如是房舍卧具,随意所乐便取。”分房者需要先征求修建者的意见,知道他想要住在哪里,之后再清点僧团目前的人数,对如何分配做到心里有数。然后来到上座前禀告说:“大德上座,现在有这样一些房舍和卧具,您愿意住在哪里,就自己挑选吧。”
  “先与第一上座房,次与第二、第三乃至下座。”首先让第一上座选择,然后再让第二、第三上座选择。这样按照僧腊依次挑选,直到下座为止。
  “若有余者,从上座更分。复有余者,更如上分。”如果全部选择之后还有多余的房舍卧具,就再从上座开始分配。如果第二轮分配后还有多余,还是从上座开始分配。僧团分房不完全是给你使用的,另一个目的,是让你帮忙维护和修缮。因为房子长期不住人的话,很容易损坏,尤其在雨季,容易漏水、腐烂等,所以要有人负责打理。
  “故多者,开客比丘住处。若恶比丘来,不应与。”如果分配三次之后还有多余的房舍,就先留置,让后来的客比丘住。但恶比丘到来的话,就不应该分房给他,免得他在僧团惹是生非,干扰大众静修。其实,僧团是没有主客之分的。只要如法的比丘,就是僧团的一分子,在每个僧团都有资格和大众财法与共。为什么这里说客比丘呢?是指后来的比丘,属于挂单类型的,还没有正式加入僧团。
  “时有得缺坏房不受,佛言:随力修治之。”在分房的时候,有些比丘分得缺损破烂的房屋,因为害怕维修而不愿意接受。对于这个情况,佛陀开示说:“应该接受下来并尽力修理。”因为僧团的房舍属于大众所有,也需要大众共同维护,这样做,与人于己都有利益。

【注释】
[1]《四分律》卷 37,T22-831 上
时,诸比丘于住处不看房舍、卧具便受房。得不好房、恶卧具,便瞋旧住比丘言:“汝心不平等。所喜者,便与好房、好卧具 ;不喜者,便与恶房、恶卧具。不喜我故,与我恶房、恶卧具。”时,诸比丘以此因缘具白世尊。世尊告诸比丘 :“若比丘于住处欲安居,应先自往看房舍、卧具,然后受房。”
[2]《四分律》卷 37,T22-831 上
从今已去,听分房分卧具,应差分房、分卧具人白二羯磨。有五法者,不应差分房舍卧具,若爱、若瞋、若怖、若痴、若不知可分不可分。有如是五法,不应差分卧具房舍。有五法,应差分房舍分卧具。若不爱、不瞋、不怖、不痴、知可分不可分。有如是五法,应差分房舍分卧具。应如是差堪能羯磨者,若上座,若次座,若诵律,若不诵律,堪能作羯磨者应如是白 :“大德僧听!若僧时到,僧忍听,差某甲比丘分卧具房舍。白如是。”“大德僧听!僧差某甲比丘分卧具房舍,谁诸长老忍‘僧差某甲比丘分房舍卧具’者默然,谁不忍者说。”“僧已忍‘僧差某甲比丘分房舍卧具’竟。僧忍默然故,是事如是持。”
[3]《四分律》卷 37,T22-831 上~中
差分房舍卧具人竟,应数比丘、数房舍、数卧具。彼应问 :几房有人住?几房空?几房有卧具?几房无卧具?几房有被?几房无被?几房有利养?几房无利养?几房有器物?几房无器物?几房有檀越施衣?几房无檀越施衣?几房有福饶?几房无福饶?谁是经营房主?若有经营者,应问 :“长老欲住何处房,不住何处房?”彼尽数房舍卧具竟,至上座前作如是言 :“大德上座,如是房舍卧具,随意所乐便取。”先与上座房竟,次与第二上座 ;第二上座竟,次与第三上座 ;第三上座竟,次与第四上座 ;如是展转,乃至下座。若有余房舍卧具座,应从上座更分。若复有余房舍,复应更从上座分。若余故多,应开客比丘住处。若有客比丘来,应与。若恶比丘来不应与,善比丘来应与。若有余,应留。若留房,不应遮。若遮,应如法治。时有比丘得缺坏房,心念 :“我不受是房,恐使我修治。”诸比丘即白世尊。世尊言 :“应受随力当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