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安居策修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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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接着,道宣律师回答了关于分房的两个疑问。

一、约行食立难

  问:“僧食上下平等,房舍不尔,随上座选者?”答:“食可平融一味,义通十方。房舍卧具,事有好恶,兼复美好不同,限日非促故,任上座而选。”
  第一个问题,是比较分房和分配僧食的不同原则。
  “问:僧食上下平等,房舍不尔,随上座选者?”有人问:为什么在分配僧食的时候,不论上座下座都平等分配,房子却不这样,而是由上座优先选择呢?
  “答:食可平融一味,义通十方。房舍卧具,事有好恶,兼复美好不同,限日非促故,任上座而选。”道宣律师的回答是:食物可以掺在一起平均分配,所以它体通十方。但房舍和卧具的好坏差别就比较大,有面积、朝向、位置、环境、新旧程度等各种差别。而且每个人对好房的标准不同。有的上座喜欢清净,以偏僻处为好房;有的上座喜欢靠近佛殿、斋堂;有的上座喜欢修福,宁愿要破房;也有的上座为了集中精力禅修,能少花时间维护的就是好房,等等。依次选择,便于各取所需。此外,房舍不像僧食,使用时间比较长,让上座优先选择,也体现了僧团对上座的尊重。僧团虽然以平等为原则,但也尊重德高腊长的比丘,依戒腊而长幼有序。

二、约分物重征

  问:“若尔,利养等物何制相参,不见者掷筹?”答:“此现前等分,通有一分,故制参乱,投策而取。”
  下面回答另一个问题。
  “问:若尔,利养等物何制相参,不见者掷筹?”有人问:既然这样的话,僧团得到各种物品后,为什么要不分优劣地混杂在一起,然后再让人在没看见物品的情况下,通过投筹来决定物品归属?也就是说,为什么这些东西不像房子一样从上座分起,而要投筹呢?或者反过来说,为什么不用投筹的方式来分房呢?投筹类似抓阄,比如现在僧团有十人,先把所分物品分为十份(也可能不足十份),然后在筹上写下十人的名字,再让一人在看不见物品的情况下,把筹和十份物品对应起来,你拿得到或拿不到,拿到好的或不好的,就看你的因缘和福报。
  “答:此现前等分,通有一分,故制参乱,投策而取。”投策,即投筹。道宣律师的回答是:因为现前僧物是平等的,体通十方,僧团每个人都有资格得到。但实际上,这些物品可能数量不足,而且水壶和雨伞之类的东西,也不能像食物一样切开分配。所以只能放在一起,通过投筹的方式来分配。而且分配到的房舍还是属于常住物,个人只有使用权,而现前僧物分完后就属于个人了,和分房的性质不同,不能进行类比。
  其实,分房的差别中也包含着平等。一方面,房屋分配得多,需要做的维护、修缮工作也更多,这些优先权是和责任挂钩的。另一方面,僧团中的每个人只要道心不退,如法行事,戒腊总会与日俱增,最终也会成为被优先照顾的上座。如果不讲究资历和德行,什么东西都无分别地分配,反而是一种不平等,因为每个人对僧团的贡献是不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