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【点击查看全书链接】

  七、明失师法。
  所谓失师,就是说明在什么情况下,师父和弟子之间的依止关系会自动失效。

一、列示三法

  和尚一种,无相失义,或可无德,更依止他。以依得戒,无再请法。依止阇梨,事须详正,有三不同:一、请师法。二、相依住法。三、请教授法。
  “和尚一种,无相失义,或可无德,更依止他。”无德,指和尚犯四重戒。和尚有剃度和尚、受戒和尚两种,前一种是不会失效的。因为剃度和尚和弟子具有永久的关系,就像父子一样,即使不生活在一起,相互关系也不会改变。如果剃度和尚犯四重戒,或是缺乏德行,不能对弟子负有教育责任,就需要另外找一位堪能依止的师父。
  “以依得戒,无再请法。”如果依止某位和尚得戒,他自然就是你的师父,对你负有教育责任,就不需要在受戒后另行祈请和尚作为依止。但现在的情况已经和古代不同了,一传戒往往是几百人,除了弟子知道戒和尚是谁,戒和尚往往不知道弟子有哪些,很可能再也没机会见面了,更谈不上依止和受教育。
  “依止阇梨,事须详正,有三不同:一、请师法。二、相依住法。三、请教授法。”作为依止阿阇黎,必须通过相关手续建立依止关系,主要包括三项内容。一是请求某位大德作为自己的依止阿阇黎,二是请求依止阿阇黎生活,三是请求阿阇黎教育自己。

二、正明失相

  1. 别  明
  次,明失是非者。若师被僧治罚,不失依止。谓不失请法,相依住法,失请教授法。以师有过,行法在己。弟子无义得请,令师得罪。以夺三十五事中不得受人依止者,谓授他教诫,亦是被治人不合作依止。若弟子被僧治,不失者,三种不失。[1]欲令师僧教诫弟子,顺从于僧,疾疾为解,开无随顺罪。
  《律》中,二师及弟子互一人决意出界外宿,即日还,失依止者,失下二法,不失请师法。[2]若还,不须更请师,但生请法、相依,便有法起。广有是非,如《律》、大疏。

  接着,说明在哪些情况下依止法会受到影响乃至完全失效。
  “次,明失是非者。”在某些情况下,我们请的依止师可能会因为犯戒失去当老师的资格,或者弟子和依止师有一方想解除这种关系。那么,怎样才算依止关系失效了呢?
  “若师被僧治罚,不失依止。谓不失请法,相依住法,失请教授法。以师有过,行法在己。”如果自己的依止师被僧团处罚,这种依止关系还在不在呢?道宣律师的回答是,不会彻底失去相互依止的关系。因为请依止师包括三项内容,分别是请师法、相依住法和请教授法。如果师父因为犯戒被僧团制裁,请师法和相依住法并不受到影响,还可以继续保持师徒关系,可以和师父一起住。不过,由于师父受处罚而被夺三十五事,已失去教育弟子的资格,所以请教授法就失效了。为什么不失请师法和相依住法?原因在于,师父虽然有过错,但弟子的修行还是在于自己,不会被连累。
  “弟子无义得请,令师得罪。以夺三十五事中不得受人依止者,谓授他教诫,亦是被治人不合作依止。”夺三十五事,包括夺其眷属、夺其智能、夺其顺从、夺其相续、夺其供给、制其恭敬、夺其证正他事七项,每项各有五事,共三十五事,本是出家人享有的正当权利,但犯戒后会被剥夺。道宣律师接着提醒我们,如果师父因为犯戒而被剥夺原有权利,当他在接受僧团处罚期间,弟子不能请师父履行教育责任,否则会使师父罪上加罪。因为师父受到处罚,被剥夺三十五事,已失去教导弟子的资格。作为被处罚的人,所以失“请教授法”。
  “若弟子被僧治,不失者,三种不失。欲令师僧教诫弟子,顺从于僧,疾疾为解,开无随顺罪。”如果弟子被僧团制裁,他和依止师的关系就不会发生改变。无论是请师法、相依住法,还是请教授法,三种都不会受到影响。作为师父来说,应该劝告弟子接受僧团制裁,反省并忏悔自身过错,及时改正,请求僧团尽早解除制裁。所谓开无随顺罪,因为有些处罚是集体性的,比如默摈,僧团大众都不和他说话。在这种情况下,作为师父还可以和弟子有一些特殊沟通,主要是为了帮助他改正错误,那是允许的,不会因违背僧团规定而结罪。
  “《律》中,二师及弟子互一人决意出界外宿,即日还,失依止者,失下二法,不失请师法。”《四分律》说,如果和尚、依止师和弟子之间,只要有一方决定到界外住,或是师决心舍弟子,或是弟子决心舍师,但因为某些特殊情况,当天又回来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虽然失依止,但所失只是相依住法和请教授法,不失请师法,因为还没有隔宿。
  “若还,不须更请师,但生请法、相依,便有法起。广有是非,如《律》、大疏。”如果当天回来,不失请师法,所以就不需要另外再请师。只要生起依止心,向师父请求教诫,和师父住在一起,依止法就会恢复。其他各种具体情况,在《四分律》、大疏中有详细说明。
  2. 通  列
  《四分》云多种。一、死。二、远去。三、休道。四、犯重。五、师得诃责。六、入戒场上。七、满五夏。八、见本和尚。九、还来和尚目下住。若约教,失依止。[3]
  此处,道宣律师又根据《四分律》,一一列举了失师的各种情况。前面说过,依止包括请师法、相依住法和请教授法三种。在不同情况下,所失也有不同。
  “《四分》云多种。一、死。二、远去。三、休道。四、犯重。五、师得诃责。六、入戒场上。七、满五夏。八、见本和尚。九、还来和尚目下住。若约教,失依止。”《四分律》说,师父和弟子解除关系的情况有多种。一、依止师去世。二、依止师到其他地方居住。三、依止师还俗,不再修道。四、依止师违犯四根本罪。五、依止师被僧团处以诃责羯磨等制裁。六、依止师进入戒场(即僧团大界内的另一个活动范围)。七、弟子已经满五个戒腊。八、弟子见到本来的剃度和尚,并恢复了依止关系。九、弟子回到剃度和尚那里居住,和尚也愿意继续承担教育责任。约教失依止者,主要指第七点,即满五腊之后。如果约行,必须到五分法身成立,才能真正离依止。

结束语

  依止法是佛教教育的重要环节,也是出家人走上修行之路的根本。只有如法依止善知识,才能听闻正法、如理思维、法随法行,从而成为合格的法器。就像一株幼苗,在萌芽后必须悉心护理,及时地浇水、施肥、除害、修剪,才能健康生长。当它具备抵御风雨的能力之后,就不必特殊照顾了。
  自宗教政策恢复以来,在赵朴老的大力提倡下,各地先后办起了很多佛学院,似乎形势一片大好。但办学三十多年来,实际的教育效果并不理想。很多出家人觉得,佛学院培养出来的学僧,既缺乏僧人素养,也缺乏信心道念。原因何在?正是因为我们丢弃了佛教特有的教育传统。
  佛教的教育,不仅是传授知识的教育,更是养成僧格的教育,是培养信心、确立正见、巩固禅修的教育。而我们现在所采用的,基本是现代学院教育的模式,却没有将这种模式和佛教的教育目标结合起来。学僧几年读下来,虽然可以掌握一些佛学知识,但作为僧人应有的素养和信心道念却得不到提高,甚至不升反退。因为这种教育是在另一套系统中运行的,对增上戒定慧及养成僧格并没有多少帮助。
  佛陀规定出家人要“五年学戒,不离依止”,但现在很多人出家后就无人管教。即使上了佛学院,也很难建立如法的依止关系,结果就在教界到处流浪。再或者,师父本身就没能力管教,只好对徒弟听之任之。如果沙弥和比丘的基础教育跟不上的话,佛教的未来会是怎样?这些问题,佛教不是没有解决之道,关键是我们没有很好地继承佛教自身的教育传统,没有依照戒律把弟子培养成合格法器。
  很多人对戒律有畏惧心理,感觉它刻板而机械。其实,真正把握戒律的精神之后,我们会发现,戒律是非常善巧且可造作的。不论对个人修行还是僧团建设,都有着现实意义。因为戒律所安立的,是“由戒生定,由定发慧”的次第,这是佛教常规的修学之路,也是佛陀为引导弟子成就解脱指出的捷径。
  希望将来有同学发心学戒,根据戒律精神,契合时代需要,为教界整理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,使佛教在教育、弘法等方面都能制度化、大众化。这是我们这代佛子的责任所在,也是佛教的希望所在。

【注释】
[1]《四分律》卷 34,T22-805 下
彼诸比丘、和尚、阿阇梨,众僧与作羯磨,与作呵责,作摈,作依止,作遮不至白衣家,作举。诸比丘念言 :“为失依止不?”佛言:“不失依止。”彼诸弟子,众僧与作羯磨,作呵责乃至遮不至白衣家,作举羯磨。诸比丘念言 :“为失依止不?”佛言:“不失依止。”
[2]《四分律》卷 34,T22-805 上
有比丘决意出界外去,不作还意。而彼出界外,即其日还。诸比丘白佛言 :“此失依止不?”佛言:“此失依止。”彼和尚、阿阇梨决意出界外去,作不还意。而出界外,即其日还。诸比丘白佛言 :“此失依止不?”佛言:“失依止。”
[3]《四分律》卷 34,T22-805 下 ~ 806 上
有五法失依止 :一师呵责,二去,三休道,四不与依止,五入戒场上。复有五事 :一者死,二者去,三休道,四不与依止,五若五岁若过五岁。复有五事 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见本和尚。复有五事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和尚、阿阇梨休道。复有五法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弟子休道。复有五事 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和尚、阿阇梨命终。复有五事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弟子命终。复有五事:若死,若去,若休道,若不与依止,若还在和尚目下住。是为五事失依止……彼和尚、阿阇梨,众僧为作灭摈羯磨。诸比丘念言:“为失依止不?佛言:“失依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