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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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能依弟子之相

  《四百颂》云:“质直、具慧、求法义,是则名为听法器。不将说法师功德执为过谬听亦然。”谓能依者相,具斯三德,可称法器。则不但不将说者功德执为过失,亦不将听者功德执为过谬。器相若缺,则师虽极清净,以弟子自身有过故,必至见为过失,或将说者之过失复执为功德焉。
  1.质  直
  言质直者,谓不堕党类。若为堕类所蔽,则不能察见功德,亦不能获善说之义。
  如《中观心论》云:“以堕类故心热恼,终无通达寂灭时。”堕类,谓分派别,贪爱于自之一类一派,及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。当观自心,有则改之。
  2.具  慧
  虽能住质直,若无分别善说正道、恶说似道之慧力者,犹非其器。故又须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。
  3.求法义
  又虽有住质直、具慧二相,然不能如教而修,仍非其器。故须具求法意乐也。
  释中又加入敬法及师、善摄心听二事,为五。实则求法义利、善摄心听、敬法及师、取舍善恶说之四种也。以第四之取善说即具慧,舍恶说即住质直也。
  自审可受师长引导能依之诸相为全与不全,若全,则欢喜进修。若不全,后当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。

二、能依弟子之相

  弟子在选择依止师时,老师也在考察弟子,看你是不是法器,可不可以培养。作为弟子,应该具备哪些素质,才能成为法器?我们看《道次第》怎么说。
  “《四百颂》云:质直、具慧、求法义,是则名为听法器。”《四百颂》说,作为能依的弟子,要具备三个条件,那就是质直、具慧、求法义。一是质直,特点是无偏无党,没有偏见,没有成见;二是具慧,有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,不是好坏不分,你说好他也搞不清,你说坏他也听不懂,那是教不出来的,要具有一定的智商、文化素养和分辨能力;三是求法义,必须真正想要求法,如果弟子不想求法,老师对他是没办法的。具备这三项基本条件,才是合格的法器。这个法器不是大殿敲打用的,而是能把佛法装到心里。
  “不将说法师功德执为过谬听亦然。”具备质直等三项条件的弟子,就不会把说法师的功德当成过失,也不会颠倒地理解法师所说的法。
  “谓能依者相,具斯三德,可称法器。”作为能依的弟子,应该具备这三项条件,才能称为合格的法器,才是值得培养的对象。讲到弟子应该具备的相,你们应该依此审察自己,是不是具备作为法器的素养?而不仅仅是把这些内容作为知识来了解。
  “则不但不将说者功德执为过失,亦不将听者功德执为过谬。”具备这三种相的弟子,就不会把说法师的功德执为过失,同时也不会将其他听者的功德执为过失。
  “器相若缺,则师虽极清净,以弟子自身有过故,必至见为过失,或将说者之过失复执为功德焉。”如果弟子不具备这三项条件,或缺少其中一种,虽然你依止的善知识非常清净,具足十德,但因为弟子自身的过错,或是有偏有党,或是没有分辨能力,就不能正确认识善知识的功德,甚至会把善知识的功德或所说的法当作过失。或者相反,把说法者的过失当作功德。总之,是颠倒黑白。
  下面具体解释三相。
  1. 质  直
  “言质直者,谓不堕党类。”党类就是先入为主,从而存有偏见,这在当今教界也很普遍。比如有些学净宗的人对参禅有偏见,学禅宗的人对念佛有偏见;或者学教的人对修禅有偏见,修禅的人对学教有偏见;或者学汉传的人对学藏传有偏见,学藏传的对学汉传有偏见,等等。当我们有了偏见,就不能如实、客观地去了解,不能以平常心去思考,而是活在自己的成见中。就像有人拿着自己的尺去衡量一切,凡是比这把尺多出的,就觉得多余;比这把尺不足的,就觉得不圆满。这样就不能从缘起法的角度、从法义本身去考量,影响我们对佛法的如实接受。包括对人也是一样。我们有时听了某人一堆坏话,就心存偏见,但在实际接触过程中,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。质直就是要避免并克服所有成见,用清净心听闻佛法,用平常心、慈悲心去对待并接纳每一个人。
  “若为堕类所蔽,则不能察见功德,亦不能获善说之义。”如果心存偏见,我们所依止的善知识功德再大,所听闻的法再殊胜,我们也看不到。所谓一叶蔽目,就是用一片树叶把眼睛遮住,便看不见整个世界了。很多人容易犯这种毛病。作为闻法者,特别要避免偏见。我在学法过程中,除了汉传佛教,也会广泛接触南传和藏传,有长处的就学习吸收。我觉得,每个语系和宗派都有各自的长处。当然作为个人修学来说,首先要有立足点,通过唯识、中观等学习,在修行上打下良好基础。然后可以广泛吸收各宗派的长处,为修学和弘法服务。如果你堕于党类,心存偏见,觉得我现在学习、弘扬的,才是唯一正确的,别的都不究竟、不了义,眼光就会很狭隘。
  “如《中观心论》云:以堕类故心热恼,终无通达寂灭时。”正如《中观心论》所说,我们的心总会落入执著中。即使我们没有接触很多法门,对哪个宗派好或不好的偏见尚未形成,但无始以来的我法二执也会使心被偏见障蔽,带来种种热恼,永远无法通达空性,证悟涅槃。所有的修行,无非是把遮蔽空性的执著和障碍去掉,把遮蔽清净心的贪嗔痴烦恼去掉。只要把这些去掉,真理是现成的,道是无所不在的,所谓道不远人。
  “堕类,谓分派别,贪爱于自之一类一派,及嗔恼于他人之一类一派。当观自心,有则改之。”堕类,就是心落入对某个宗派的偏执中,觉得只有这是最好的,其他都不行。我们了解这个道理,目的是考察自己在修学中是否存在这些情况。如果有的话,立刻就要改正。一时改不了,也要努力调整。佛法就像镜子一样,是用来对照自己的。
  2. 具  慧
  “虽能住质直,若无分别善说正道、恶说似道之慧力者,犹非其器。故又须具有了解彼二之慧也。”第二是具慧。虽然你具备质直的素质,但如果没能力分别对与错、是与非、佛法与非佛法,也不是合格的法器。当然,这个条件可深可浅。从浅的方面来说,是具有一定的思惟、判断能力,以此为基础,随着修学的深入,才能抉择正见和邪见。这种能力是在不断修学中培养起来的,不是一下子就有的。你们刚进研究所,我就出个题目,说一段天台、华严或唯识、中观的知见,让你们去抉择,你们肯定做不到。现在社会上很多附佛外道,也打着佛教的旗号,说一些相似佛法。如果没有一定的教理基础,未必能分辨出来。所以,具慧这个素养需要培养的过程。
  3. 求法义
  “又虽有住质直、具慧二相,然不能如教而修,仍非其器。故须具求法意乐也。”第三,要有求法的愿望。虽然你已具备质直、具慧两个条件,但听闻教理后,不能依法修行,只是把它当作知识学一学,不是基于对真理和生命问题的关注,不是为了六道众生远离痛苦而发起求法的意乐。如果这样,也不是合格的法器。求法的意乐,就是发起出离心、菩提心听闻佛法。
  “释中又加入敬法及师、善摄心听二事,为五。”除了前面三点,在月称论师所造的《四百颂》注释中又补充了两条。第四是敬法及师,作为弟子要恭敬法,恭敬说法师,这也是说听轨则中说到的。如果不恭敬法和法师,就不是法器。我们闻法之后,法能否在生命中产生作用,完全取决于你对法和说法师的态度。如果缺乏恭敬,法是不会对你有效的。第五是善摄心听,这也是前面所说的,闻法时要专心,要远离三过,谛听谛听。否则,法根本就装不进去。有了这五点,作为弟子的相就非常完整了。
  “实则求法义利、善摄心听、敬法及师、取舍善恶说之四种也。”接着对以上五点加以总结,归纳为四点:一是对闻法的利益有强烈渴求,二是闻法时能专心聆听,三是对法和法师心生恭敬,四是能对善说和恶说加以抉择和取舍。
  “以第四之取善说即具慧,舍恶说即住质直也。”第四点取舍善恶说中,又包含两方面:取善说就是具慧,懂得接受好东西,舍恶说就是住质直。
  “自审可受师长引导能依之诸相为全与不全,若全,则欢喜进修。若不全,后当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。”我们反观一下自己,是否具备这些条件,能不能作为如法的弟子,接受师长引导。哪几点已经具备了,哪几点做得比较差或根本没有?如果都具备的话,就要以欢喜心继续努力。不是说已经具备就不管了,而要做得更好。如果不全或做得不好,就要不断调整,继续改进。
  以上,介绍了作为依止师和弟子应该具备的条件。《道次第》的修行,就是把我们的心一步步引导到位。找到善知识并具足弟子相之后,还要了解,应该怎么如法依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