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标宗显德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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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律论
  二、依律论中。
  以下介绍的是律论。在汉译的戒律相关典籍中,比较著名的有四律五论,即四部律、五部论。四律前面已作介绍,分别是《十诵律》《四分律》《摩诃僧祗律》《五分律》。五论为《毗尼母论》《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》《善见律毗婆沙》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及《律二十二明了论》,是学习戒律的主要典籍。
  《明了论》
  《明了论》解云:“本音毗那耶,此略言毗尼也。有五义:一、能生种种胜利,谓引生世出世善。二、能教身口二业清净及正直。三、能灭罪障。四、能引胜义,在家者引令出家,乃至引到梵住、圣住、无余涅槃。五、胜人所行事,谓最胜人是佛,次独觉及声闻,是胜人等皆行其中。若凡夫行者,亦是胜人,方能行此事。”
  《明了论》,具称《律二十二明了论》,1卷,正量部弗陀多罗多造,陈真谛译。论中以二十二首偈颂列出律藏的名目,并以长行解释其义。论末有“翻论本得一卷,注记解释得五卷”的记载,但注解今已不传。以下引文未见于《明了论》,可能出自本论注释。
  “《明了论》解云:本音毗那耶,此略言毗尼也。”《明了论》解释说:梵语毗那耶,汉译简称为毗尼。本音,就是梵音,我们研究所也开设过梵语、巴利语的课程,就是让大家增加一些相关知识,为以后的深入研究提供方便。
  “有五义:一、能生种种胜利,谓引生世出世善。”胜利,殊胜的利益。毗尼有五种意义,也就是它的利益和作用。第一,能引生世间、出世间的种种殊胜功德。因为一切善法都要建立在持戒、止恶的基础上。
  “二、能教身口二业清净及正直。”正直,纠正邪曲而使之正直。第二,毗尼能使我们的身业和口业远离杂染,保持清净。同时还能使我们的行为远离谄曲和邪命,言行正直。别解脱戒的重点在于防范身语二业,由此达到净化意业的效果。
  “三、能灭罪障。”第三,能灭除罪障。止恶的过程中,还能不断清洗罪业,使罪障的力量逐步减弱。因为业具有增长广大的特点,每一种善恶行为,只要我们为之创造条件,它就会不断地自我复制。受持戒律就是帮助我们逐步消除恶业之因,增长善业力量。在止恶行善的过程中,使已生起的恶业彻底断除,尚未生起的不再生起。这也是四正勤的修行,即“已生恶令断灭,未生恶令不生,未生善令生起,已生善令增长”。
  “四、能引胜义,在家者引令出家,乃至引到梵住、圣住、无余涅槃。”梵住,色界、无色界诸天住处,即慈悲喜舍四无量心。圣住,为三乘圣者住处,即空、无相、无作。无余涅槃,谓见、思二惑与所受五蕴之身俱得灭尽,无有遗余。第四,能引发殊胜利益,令在家佛子通过如法持戒逐步走上出家之路。并因持戒功德,进一步抵达梵住、圣住乃至无余涅槃。可见,依戒行持不仅能成就人天善法,更能成就出世解脱。
  “五、胜人所行事。”胜人,高尚的人。第五,持戒是高尚者的行为,如果品行低劣,恶习深重,是很难严持戒律的。佛教提倡众生平等,那么人有没有尊卑之分呢?事实上,一切众生在佛性上虽是平等的,但从因缘因果的角度看,确有三辈九品、六凡四圣的差别。只是这些尊卑之别并非与生俱来的,而是由各自行为造就的,是由三业的不断积累造就的。
  “谓最胜人是佛,次独觉及声闻,是胜人等皆行其中。”独觉,又称缘觉,常乐寂静,独自修行,于无佛之世自己觉悟而离生死。其中,生命品质最圆满的人就是佛陀,其次是独觉和声闻。这些行为高尚的圣贤,都是依戒行持的。
  “若凡夫行者,亦是胜人,方能行此事。”如果凡夫也能依戒修行,将戒律作为行为规范,同样属于胜人之列。原因就在于,惟有具备相应的生命素质,才能依戒行持。
  《萨婆多》
  《萨婆多》云:“毗尼有四义,余经所无。一、戒是佛法平地,万善由之生长。二、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,一切众生由戒而有。三、趣涅槃之初门。四、是佛法缨络,能庄严佛法。[1]”具斯四义,功强于彼。
  《萨婆多》,又称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,共8卷(另有续1卷),失译者名,内容主要是解释《十诵律》。这段引文出自《萨婆多》“九十事第十”,是针对“何以说呵戒随律经等罪重,余经罪轻”这一问题的回答,故特别就戒律与其他经论的不同处作了说明。
  “《萨婆多》云:毗尼有四义,余经所无。”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说,戒律具有四种特殊意义,是其他经典所不具备的。
  “一、戒是佛法平地,万善由之生长。”此处,又以大地为喻说明戒的功德。大地具有能生、能持两重内涵,戒律也是同样,既能出生善法,又能使善法持续增长。
  “二、一切佛弟子皆依戒住,一切众生由戒而有。”一切佛弟子,无论出家、在家,无论沙弥、比丘,都要依戒而住。在家有在家的戒,出家有出家的戒。至于这里所说的一切众生,特指天、人、阿修罗三善道的众生。凡能生到善道,都是因为持戒招感的结果。如果毁戒、破戒,难免堕落三涂。
  “三、趣涅槃之初门。”戒律是趣向涅槃的第一步。解脱道的修行,是通过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,次第抵达涅槃彼岸。最初的起步正是戒。
  “四、是佛法缨络,能庄严佛法。”璎珞,装饰具。戒律就像庄严佛法的奇珍异宝。当然,佛法本身是法尔如是的,并不需要什么来庄严,这里主要是就僧团而言,就佛法流传世间的形象而言。依戒行持能使僧团清净庄严,这是佛法住世的象征。
  “具斯四义,功强于彼。”因为戒律具备这四种内涵。所以从住持佛法的角度来说,其意义超过其他经论。
  《善见律》
  《善见》云:“佛语阿难,我灭度后,有五种法令久住。一、毗尼者是汝大师。二、下至五人持律在世。三、若有中国十人、边地五人如法受戒。四、乃至有二十人如法出罪。五、以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年。”[2]
  《善见》,又称《善见律毗婆沙》《毗婆沙律》等,共18卷,南齐僧伽跋陀罗译。这段引文是对“云何令正法久住”的回答。论中首先总结了两点:“一者身自随法,二者能令他得法。”然后说明持戒和得定、发慧的关系:“因得法故,正心持律。因持律故,得入禅定。因禅定故,而得道果。”然后就是道宣律师所引的这段文字。
  “《善见》云:佛语阿难,我灭度后,有五种法令久住。”《善见论》记载,佛陀对阿难说:“在我灭度之后,有五种法能令正法久住世间。”到底是哪五种法呢?
  “一、毗尼者是汝大师。”第一,戒律是所有佛弟子的导师。佛陀在世时,弟子们以佛陀为师,为依止。佛陀灭度后,弟子们就以戒为师,以戒律作为一切行为的规范,作为僧团清净和合的保障。
  “二、下至五人持律在世。”第二,最少有五个出家人能如法受持戒律。因为僧团的很多羯磨有五人即可成办,即使像受戒这样的重大事件,在边地也只须五位清净比丘成办。换言之,有五位清净比丘,就有清净僧团住世,就能住持、传承并弘扬佛法,使之光大。
  “三、若有中国十人、边地五人如法受戒。”第三,在佛法兴盛的地区有十位清净比丘,在法音难闻的边地有五位清净比丘,就能如法传戒,令僧种相续不绝。因为受戒是取得僧人资格的关键,能如法受戒,才能进一步依戒修行,具足僧格,担当续佛慧命的重任。
  “四、乃至有二十人如法出罪。”第四,有二十位清净比丘,就能为犯戒僧人如法出罪。出罪羯磨需要的具体人数是依犯戒轻重而定,最严重的罪行需要有二十人出罪。比如犯僧残,“应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,若少一人,不满二十众,出是比丘罪不得除,诸比丘亦可诃。[3]”如法出罪,是僧人改过自新的途径,也是僧团防微杜渐的机制,由此保障个体到整体的健康发展。否则,很可能像“千里之堤,毁于蚁穴”那样,因为一些看似微小的问题导致佛教衰落。
  “五、以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年。”第五,如果有持律比丘严持律仪,按律仪建立僧团,处理事务,佛法就能住世五千年。
  《五百问》
  《五百问》云:佛垂泥日,阿难悲泣。佛问何以悲泣,乃至佛言:“我不灭度,半月一来。”又言:“佛有二身,肉身虽去,法身在世。若敬法者、念法者,便敬佛、念佛。若持五戒,即见法身。若护法者,便为护佛。”

  《五百问》,具称《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》,又名《五百问事经》,1卷,失译者名。论中共分18品,记述佛陀答目连所问末世比丘违犯戒律罪报之轻重。经中未见以上引文。
  “《五百问》云:佛垂泥日,阿难悲泣。”《五百问》记载,佛陀将要涅槃时,阿难在一旁悲伤哭泣。因为人天眼灭,众生失怙,岂不哀哉。
  “佛问何以悲泣,乃至佛言:我不灭度,半月一来。”佛陀问阿难道:“你为什么悲伤哭泣呢?”佛陀接着告诉他:“我并没有真正入灭。因为灭度的只是色身,只是因缘假相。只要你们半月半月诵戒,就代表正法的存在,也代表我的存在。当你们诵戒时,我是和你们在一起的。”所以,诵戒就等于亲见佛陀。
  “又言:佛有二身,肉身虽去,法身在世。”佛陀又接着说:“佛有两种身相,一是色身,一是法身。色身就是佛陀的肉身,同样是无常迁灭的。色身虽然入灭,法身仍不生不灭,无所不在。此外,佛陀的法身也可分为两种,一是事的法身,一是理的法身。事的法身,即戒、定、慧、解脱、解脱知见(五分法身)及三藏十二部典籍等。理的法身就是空性,性净明体,无所不遍。经中记载,佛陀从兜率天为母说法回到人间时,弟子们争先恐后地想早些见到佛陀。但最先亲见佛陀的,并非迎接队伍中的弟子们,而是林中入空性定的须菩提尊者。他所见到的,正是理体的法身。
  “若敬法者、念法者,便敬佛、念佛。”我们礼敬法,忆念法,就等于礼敬佛、忆念佛。因为经书就是佛的法身舍利,所以我们面对经书时,应当如见佛陀,肃然起敬。
  “若持五戒,即见法身。若护法者,便为护佛。”如果我们能严持五戒,等于见到佛陀的法身。我们护持佛法,也等于护持佛陀。当然这是事法身,不是理法身。
  《僧祇律》等
  如饮水杀虫之喻。[4]
  道宣律师将此句归于律论部分,查询律典,当出自《摩诃僧祇律》,《四分律行事钞批》亦作是说[5]。此处引用一个典故来说明“护戒即是见佛”。
  有两位来自南方波罗脂国的比丘前去拜见佛陀。途中,渴到极点时遇到一口井,但水中却有肉眼可见的虫。若能看到水中有虫,喝了是犯杀生戒的,但不喝显然就要渴死了。此时,究竟喝还是不喝?其中一位比丘说:“只管喝水,莫因渴死而无法见佛。”另一位比丘说:“既然戒是佛制,即使渴死也要谨遵勿犯。”结果这位比丘渴死途中,另一位则如愿见到佛陀。当他来到佛陀面前时,佛陀明察一切,严厉呵斥说:“痴人!你明明没有见到我,却以为见到我。那位比丘虽已渴死,其实早已见到我。如果比丘们放逸不持戒,虽然来到我的面前,却和我咫尺天涯,见如不见。”
  “又如半月说戒,即见我也。”[6]
  僧团半月半月说戒时,也等于是与佛同在,也等于是见到佛。
  《萨婆多》
  《萨婆多》又云:“何故律在初集?以胜故、秘故。如诸契经,不择时处人说,而得名经。律则不尔,唯佛自说,要在僧中故胜也。”[7]
  引文出自《萨婆多论》“总序戒法异名等”,通过问答方式,对一些基本概念作了澄清。
  “《萨婆多》又云:何故律在初集?以胜故、秘故。”《萨婆多论》又说:结集三藏时,为什么先结集律藏?原因就在于,戒律具有殊胜和秘密两大特点。
  “如诸契经,不择时处人说,而得名经。”契经,契合真理和众生根机的经典,指佛经。佛陀讲经是对机而说,有时在人间,有时在天上或龙宫,不一定要在特定的时间、地点,针对特定对象而说。而且经典并不都是佛陀亲口所说。《十诵律》说:“法者,名佛所说,弟子所说,天所说,仙人所说,化人所说,显示布施持戒生天涅槃。[8]”《大智度论》也说:“佛法非但佛口说者是,一切世间真实善语、微妙好语皆出佛法中。如佛毗尼中说:何者是佛法?佛法有五种人说。一者佛自口说,二者佛弟子说,三者仙人说,四者诸天说,五者化人说。[9]
  “律则不尔,唯佛自说,要在僧中故胜也。”但戒律不同,必定是佛陀亲自宣说。尤其是出家戒,只是针对出家人所说,所以特别殊胜。
  佛陀说戒时,不仅会针对特定对象所说,还会选择特定的时间和地点。所以《萨婆多论》中还有这样一段话:“有如契经随处随决,律则不尔。若屋中有事不得即结,必当出外。若白衣边有事,必在众结。若聚落中有事,亦在众结。若于五众边有事,必当比丘比丘尼边结。”可见,佛陀结戒时对听众、场地等都有特殊要求。
  《分别功德论》
  又如《分别功德论》云:“由胜密故,非俗人所行,故不令见。”[10]
  《分别功德论》,又名《分别功德论经》《增一阿含经疏》,5卷,著译者均不详。全论注释《增一阿含经》最初四品,题名“分别功德”,是列举佛弟子功绩之意。本论虽属小乘论,但内容论及六度与十住,又认可大乘戒与小乘戒。《分别功德论》记载,结集佛典时,阿难思惟:如此众多的经典该如何归类呢?首陀会天就密告阿难:应当分为契经、毗尼、阿毗昙三分。其中,毗尼就是佛陀为二部僧说抉择是非的行为标准。那么,毗尼为什么又称为“禁律”呢?
  “又如《分别功德论》云:由胜密故,非俗人所行,故不令见。”《分别功德论》说:因为具足戒有殊胜、秘密的特点,不是针对在家居士所制定的行为规范,所以也不对在家众公开。
  那么,在家众能否听闻戒律?听闻之后又会怎样?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还是要以戒律为依据。戒律中,并没有鼓励在家人学习出家戒,但也没说到在家人看出家律典会有多大过失。有明确规定的是,僧团的各种羯磨会议,如说戒、自恣等,在家居士不可参加。如果假冒比丘参加羯磨,就是贼住,也称贼心入道,属于障碍出家受戒的十三难之一。如果是本着恭敬和护法之心,或以学习的心态,为将来出家做准备,那我觉得学习一些戒律知识是可以的。
  《大庄严论》
  《大庄严论》云:“愚劣不堪护持此戒也。”[11]
  《大庄严论》,又名《大庄严经论》《庄严论》等,15卷,马鸣菩萨造,鸠摩罗什译。本论共有九十则故事组成,广集佛陀本生、在世事迹及诸种善恶因缘、譬喻故事,导人入于正信。《大庄严论》记载,曾有一些比丘在旷野中被贼抢去衣服,群贼害怕比丘报官,就想杀人灭口。其中一贼曾经出家,就对同伴说:“比丘法不得伤草,只要以草捆住这些比丘,他们就不能去报官了。”群贼依言行事。这些比丘从早晨被捆到深夜,四周野兽驰走,非常可怕。有位老比丘就对少年比丘们说:“生命非常短促,不应为保命而毁弃净戒。”然后就为他们讲述佛陀曾经说过的偈颂:“若有智慧者,能坚持禁戒……”,后一句正是道宣律师所引。
  “《大庄严论》云:愚劣不堪护持此戒也。”《大庄严论》说,素质太差的人,尚未发心以修行改造生命的人,尚未将学佛作为人生头等大事的人,是没有能力受持戒律的。
  比如有些居士一说到受五戒,就有种种顾虑,觉得受戒会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麻烦,或是社会的干扰诱惑太多,很难做到等等,总之会有一大堆托词。但无论有多少托词,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,有一点是共同的,那就是他们考虑的都是世俗问题。因为只想到眼前利益,甚至是极其短暂的眼前利益,所以才会觉得无法受戒,仅仅五条也做不到。事实上,就是不想去做而已。而不想做的根源,又在于对持戒的意义认识不足,不知道持戒会给我们带来更健康的身心,更长远的利益。因为看不到这些,才会觉得受戒是可做可不做的事。方便的时候,照着做做也无妨。一旦戒律规范和生活、工作发生冲突时,马上将戒律置之度外,仍然顺着贪嗔痴,顺着固有习性行事。出家众也是同样,没有一定的素质,没有改造自我的愿力,是不会把戒真正放在心上的,这就是“愚劣”的含义所在。
  以上,道宣律师广引大小乘经论、律本、律论,对持戒的功德利益作了全面介绍。我们的行为是由观念决定的,惟有提高认识,明了持戒对人生的意义,持戒才会成为水到渠成的自觉行为。否则的话,是不可能真正对戒律引起重视的。即使强制自己持戒,也是被动的、暂时的,无法和修行结合起来,就无法长久地护持戒律。

【注释】
[1] 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卷 6,T23-543 上 - 中
戒是佛法之平地,万善由之生。又戒一切佛弟子皆依而往,若无戒者,则无所依,一切众生由戒而有。又戒入佛法之初门,若无戒者,则无由入泥洹城也。又戒是佛法之璎珞,庄严佛法。
[2] 《善见律毗婆沙》卷 16,T24-786 上 - 中
佛语阿难 :“若我灭度后,毗尼即是汝大师也,是名令正法久住。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,能令正法久住。若中天竺佛法灭,若边地有五人受戒,满十人往中天竺得与人具足戒,是名令正法久住。如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,是名令正法久住。因律师故,令正法久住……以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岁。”
[3] 《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》卷 1,T40-436 中
[4]《摩诃僧祇律》卷 18,T22-372 下 -373 上
时南方波罗脂国有二比丘,共伴来诣舍卫,问讯世尊。中路渴乏无水,前到一井。一比丘汲水便饮,一比丘看水见虫不饮。饮水比丘问伴比丘言:“汝何不饮?”答言:“世尊制戒,不得饮虫水。此水有虫,是故不饮。”饮水比丘复重劝言 :“长老,汝但饮水,勿令渴死不得见佛。”答言:“我宁丧身,不毁佛戒。”作是语已,遂便渴死。饮水比丘渐渐往到佛所,头面礼足,却住一面。佛知而故问:“比丘汝从何来?”答言 :“我从波罗脂国来。”佛言 :“比丘汝有伴不?”答言 :“有二人为伴。道中渴乏无水,到一井,井水有虫,我即饮之,因水气力得奉觐世尊。彼守戒不饮,即便渴死。”佛言 :“痴人!汝不见我,谓得见我。彼死比丘已先见我。若比丘放逸懈怠,不摄诸根,如是比丘虽共我一处,彼离我远。彼虽见我,我不见彼。”
[5] 《四分律行事钞批》卷 3,X42-671 上
[6] 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》卷 38,T24-399 上
我令汝等每于半月说波罗底木叉,当知此则是汝大师,是汝依处,若我住世无有异也。
[7] 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卷 1,T23-504 下 -505 上
问曰 :“契经、阿毗昙不以佛在初,独律诵以佛在初?”答曰:“以胜故、秘故、佛独制故。如契经中诸弟子说法,有时如释提桓因,自说布施为第一,何以故?我以施故,得为天王,所愿如意。”佛言:“如是。有时化作化佛,化佛说法。律则不尔,一切佛说。是故以佛在初。”
[8] 《十诵律》,T23-70 中
[9] 《大智度论》,T25-66 中
[10] 《分别功德论》卷 1,T25-32 上
犹王者秘藏非外官所司,故曰内藏也。此戒律藏者亦如是,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,故曰律藏。
[11] 《大庄严论经》卷 3,T04-269 上
愚劣不堪任,护持如是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