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讲记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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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广说菩萨行

  六度的内容,是佛弟子并不陌生的,但多数只是一些知识性的了解。而《道次第》的殊胜在于,不仅讲述了六度的相关知识,更指导我们如何将每个法门落实于心行,并对六度的每一法提出了检测标准。比如布施要修到什么程度才算圆满,持戒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成就,等等。这也是本论的特色所在。
  关于六度的内容,本论主要从自性、差别和生起之法三个方面进行阐述。首先是自性,即这一法门的心行特征;其次是差别,即这一法门可分为哪几种;第三是生起之法,即如何修习六度并使这一心行生起乃至圆满。

一、布施学处

  1.布施自性
  舍之善思,及彼发起之身语业,是彼身语于施趣入时之思也。彼中圆满布施波罗密者,非待以所施物惠舍于他,令诸众尽离贫苦,谓但自坏悭执,并将施果舍他之心修习圆满,则成就施度也。

  施的自性,主要说明两个问题。其一,布施究竟是一种什么心行;其二,究竟怎么做,施心才算圆满。
  “舍之善思,及彼发起之身语业,是彼身语于施趣入时之思也。”布施是什么呢?布施是一种善的心理,是修布施时发起施舍的思心所;布施也是一种行为,是修布施时所产生的身语的行为。因此,布施的关键因素不是财物,而是布施时的舍心。
  “彼中圆满布施波罗密者,非待以所施物惠舍于他,令诸众尽离贫苦。”波罗密,为到彼岸之义,即布施的圆满。什么才是圆满的布施?并不是说把全部财物施舍给他人,令所有众生远离贫困之苦。如果那样的话,修行就没有尽头了,因为众生无量无边,世间没有谁会有能力令所有众生远离贫困。
  “谓但自坏悭执,并将施果舍他之心修习圆满,则成就施度也。”圆满布施的标准在于,能破除自身的悭贪、执著,没什么不愿布施出去,也没有众生是我们不愿布施的,甚至连布施的果报都施舍有情。具备这样的施心,布施也就圆满了。
  2.布施差别
  财施,为在家菩萨所作,出家菩萨应行法施,不行财施,是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中所说也。此中密意,谓于闻等当成障难,此《集学论》中所说也。
  然此是遮出家求财而舍施,若于自善所作无所防损,以昔福力多所获得,则亦须行财舍也。
  夏惹瓦云:“我不为汝说舍之胜利,但说执持之过患。”是于出家之碌碌营求,积集财货,于戒多生疮疱而行施舍,为不悦之言耳。
  施自性之差别有三:一、法施者,宣示无倒正法及工巧等,世间无罪之事业边际,如理教示,并使受持学处也。二、无畏施者,于王贼等人之怖畏,及狮虎等非人并诸水火大种之怖畏,悉救护之。三、财施者,舍财于他也。

  布施的差别,主要从行者的不同身份和布施种类进行说明。
  “财施,为在家菩萨所作,出家菩萨应行法施,不行财施,是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中所说也。”财物的布施,主要是在家菩萨道行者所修习的,出家菩萨应该重点修习法布施,而不是财施。这是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中所说的。这是从不同身份,说明布施应各有侧重。
  “此中密意,谓于闻等当成障难,此《集学论》中所说也。”为什么说在家众侧重财施而出家众侧重法施呢?其中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呢?主要担心出家众如果广行财施,就要想方设法地赚钱,会影响到闻思和修行。这是《大乘集菩萨学论》所说的。
  “然此是遮出家求财而舍施,若于自善所作无所防损,以昔福力多所获得,则亦须行财舍也。”所以,这主要是防止出家人为行布施而求财,如果这么做对修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,只是因为往昔福德所致,那么也应该在法布施的同时广行财施。换言之,我们不要把这个问题绝对化,觉得出家众只能行法施而在家众只能行财施。因为法施的关键是有正法,而不是唯身份论,如维摩诘居士即是一例。
  “夏惹瓦云:我不为汝说舍之胜利,但说执持之过患。”大德夏惹瓦说:我不对你们说布施的好处,但必须对你们说执著财富的过患。
  “是于出家之碌碌营求,积集财货,于戒多生疮疱而行施舍,为不悦之言耳。”这些不悦之言,是特别针对有的出家人多方经营、积集财物、不惜毁坏戒律而行布施所说的。从原则上说,出家人的正业是修行和弘法,至于财施,只需根据自身条件随缘而行。
  “施自性之差别有三:一、法施者,宣示无倒正法及工巧等,世间无罪之事业边际,如理教示,并使受持学处也。”布施的种类有三。第一是法布施,为众生开示如实而没有颠倒的佛法正见和工巧明等,以及世间各种健康而有益身心的知识技能,都能如理地为对方传授,并引导他们走入佛门,受持学处。
  “二、无畏施者,于王贼等人之怖畏,及狮虎等非人并诸水火大种之怖畏,悉救护之。”第二是无畏施,当对方遭遇统治者压迫或黑社会欺凌,以及猛兽、非人、各种天灾人祸的恐惧,将他们从困境中解救出来,帮助他们摆脱恐惧。
  “三、财施者,舍财于他也。”第三是财施,即以财富帮助他人。
  关于布施的详细内容,在《瑜伽师地论.菩萨地》和《大智度论》等诸多经论中都有详细介绍,可以作为学习参考。
  3.身心生起之法
  于身心生起之法者,若于身财有悭吝者,不成施度。悭吝乃贪所摄,虽劣乘二种罗汉,亦并种子摧断无余故,是故非仅唯除碍施遍执之悭吝,须至心生起将一切物于他施舍之意乐也。此中须修摄持之过患,与施舍之胜利。
  初者,如《月灯经》中所说,见此身不净,命动若悬岩之水,身命二者是业所自在,全无自主,妄加梦幻,须断除于彼之贪著。彼若未遮,则随贪增上,辗转积集诸大恶行,而堕赴于恶趣也。
  次者,如《集学论》云:“如是我身心,刹那刹那去。无常有垢身,若以得无垢。菩提岂非彼,无价而获耶?”
  正生起之法者,如《入行论》云:“虽身及受用,三世一切善,为利有情故,无惜当舍施。”谓以身、受用、善根三者为所缘境,舍于一切有情之意乐,当数数而修习之。
  复次当知,以现在胜解未熟,观力微弱,于有情所,虽以意乐已施身竟,然肉等不应实与。虽然,若不修舍身命之意乐,无由串习,则以后身命亦不能舍。如《集学论》中说:“须从现在而修意乐也。”如是,若于已至心舍与有情之衣食等而为受用,忘为利他而当受用衣食等之意乐,以爱著自利而受用者,则成染犯。若无爱著,或忘缘一切有情之想,或贪为余一有情故者,非染堕也。
  于彼等回向于他之物,作他物想,若为自故而受用者,成不与取。其价若满,则成别解脱之他胜。若作想云,受用他有情之财,应作他事而受用者,则无罪。此《集学论》中说也。成他胜理者,谓至心回向于人趣,彼亦了知摄为己有,作是他物想,为自利而取,若满其价,有可成他胜罪之密意云耳。
  复次,以至心净信,分别变化无量种类所施之法,以胜解而施于有情之胜解行者,则少用功力,增无量福。此为菩萨具慧之布施,是《菩萨地》中说也。
  虽于学施度之时,若能具足六度而修学,其力尤大。尔时,防护于声闻、独觉作意之戒,及于种智之法胜解堪忍,而忍他骂,为令上上增长故,发起欲乐之精进,以不杂下乘之心一境性,将彼之善回向于圆满菩提之静虑,于诸能施、所施、受者等,有了知如幻之慧,具六度而行之。

  这一部分探讨如何生起布施的修行。布施并不是简单地给别人一些什么,关键是将布施心培养起来,调动起来,让这念舍心在心相续中形成强大力量。修习布施也是为培养这种心行服务的,这样才能战胜生命中的悭吝和贪著。
  “于身心生起之法者,若于身财有悭吝者,不成施度。”所谓身心生起之法,身是指身语业,心是指意业,怎样才能生起身语意三业的布施?应该生起到什么程度?需要克服哪些障碍?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色身或财富还有悭贪吝啬的心理,就不能圆满成就施度。
  “悭吝乃贪所摄,虽劣乘二种罗汉,亦并种子摧断无余故。”劣乘,指声闻乘,相对大乘而称之为劣。二种罗汉,住有余依涅槃和住无余依涅槃的罗汉。悭吝属于贪心所的范畴,这不仅是大乘行者需要对治的,即使是声闻乘的两种罗汉行者,也要彻底断除贪的种子,否则就不能证得阿罗汉果。
  “是故非仅唯除碍施遍执之悭吝,须至心生起将一切物于他施舍之意乐也。”所以,作为菩萨行者所修习的布施,不仅需要克服障碍布施的悭贪心理,进一步,还要以慈悲心生起将所拥有的一切施舍众生的意愿,否则就和声闻乘没什么区别了。
  “此中须修摄持之过患,与施舍之胜利。”怎样才能做到这些?必须修习执持财物的过患,以及布施的殊胜利益。这也是《道次第》的修行特征,在论及每一法的修行时,宗大师都会引导我们思惟修习的利益和不修的过患,由此生起修法意乐。
  “初者,如《月灯经》中所说,见此身不净,命动若悬岩之水,身命二者是业所自在,全无自主,妄加梦幻,须断除于彼之贪著。”首先是思惟执持的过患,正如《月灯经》所说,我们要看到身体的污秽不净,看到生命的脆弱飘摇,仿佛悬崖落下的水流一般,随时可能干涸。我们还要看到,色身和寿命都是由业力所决定的,无法自主,就像梦幻般虚妄不实,所以要断除对色身的贪著。因为这种贪著根本无法阻止无常,正相反,它只会让我们自讨苦吃——不想老却不得不老,不想死却不得不死。对身体的执著越深,老死带来的恐惧和痛苦就越强烈,越让人崩溃。
  “彼若未遮,则随贪增上,辗转积集诸大恶行,而堕赴于恶趣也。”如果不遮止内心的贪著,结果将会使贪的力量越来越大,不断积累,最终在贪心驱使下造作重大恶行,堕落恶道。所以一旦发现贪心萌芽时,就要及时进行对治,使之不再发展。
  “次者,如《集学论》云:如是我身心,刹那刹那去。无常有垢身,若以得无垢。菩提岂非彼,无价而获耶?”其次是讲述施舍的殊胜利益,正如《大乘集菩萨学论》所说:我们现在的色身和心理刹那变化,念念生灭,不可常保。如果利用这样的有垢身修学佛法,使之成就为无垢的法身,成就无上菩提,就像变废为宝一样,没有付出什么代价,便成就了生命的最高价值,这不是太值得了吗?
  “正生起之法者,如《入行论》云:虽身及受用,三世一切善,为利有情故,无惜当舍施。”正式的修习方法,正如《入菩萨行论》所说:不论身体还是我们所拥有的财富,乃至修行所获的一切功德,为了利益众生,我们不该有丝毫吝惜,而是应该倾己所有地惠施众生。
  “谓以身、受用、善根三者为所缘境,舍于一切有情之意乐,当数数而修习之。”所以说,对于把自己的色身、财富及修行功德作为布施所缘境,发心布施给一切众生的意愿,我们要反复修习。在生活中不管得到什么,都发愿用它来帮助众生。当这种想法变成我们发自内心的意愿后,自然没什么不能布施的。我们之所以在布施时会有不舍,会有障碍,原因就在于这种认识还不够清晰,这种想法还不够真切。这就需要通过不断思惟来获得,通过不断观修来强化,把这一观念真正落实到心行中。
  “复次当知,以现在胜解未熟,观力微弱,于有情所,虽以意乐已施身竟,然肉等不应实与。”但我们还要知道,因为初发心菩萨并没有成就空性慧,观照力也很微弱,面对其他有情时,虽然已在意乐上施舍了自己的色身,但这种修行仅限于观修,对自身皮肉之类还是不能实际给予。佛陀在因地修行时,割肉喂鹰,舍身饲虎,但这是大菩萨的修行境界。作为还是凡夫的菩萨行者,虽然应该如此观修,但并没有能力真正付诸实践,否则会过犹不及,甚至引发嗔心等违缘。关于这个问题,《瑜伽师地论》有详细说明,什么能布施,什么不能布施,又该怎么布施。对每一个阶段的菩萨,要求是不一样的。或许有人会说,既然做不到,为什么要那么观修呢?不是想一套,做一套吗?看看宗大师如何解说。
  “虽然,若不修舍身命之意乐,无由串习,则以后身命亦不能舍。”虽然目前并不要求我们实际布施身体和性命,但如果不修习这种舍身为他的意愿,没有这样的心理习惯,那么以后永远都不愿意施舍身命,永远无法圆满布施。
  “如《集学论》中说:须从现在而修意乐也。”所以《大乘集菩萨学论》说: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修习这种意乐——发愿把自己的身和命也施舍给众生。
  “如是,若于已至心舍与有情之衣食等而为受用,忘为利他而当受用衣食等之意乐,以爱著自利而受用者,则成染犯。”前面说过,我们得到一切受用时,都要想着以此布施有情。那我们自己还能不能受用这些衣食呢?如果能,何必先要在观修中舍给众生?如果不能,我们岂不是要冻饿而死?宗大师告诉我们:如果我们受用那些已曾至心施舍有情的衣食,却忘了本着利他之心来受用,只是因为爱著自己而受用这些衣食,就属于犯戒,而且是染违犯。换言之,菩萨的一切都是为了众生,都是属于众生,所以,只有时时想着为众生服务才是如法的,否则连吃饭都会犯戒。
  “若无爱著,或忘缘一切有情之想,或贪为余一有情故者,非染堕也。”如果我们并不是因为爱著自己而去受用,只是一时忘却“我要利益众生”的愿力,或是偏爱某个有情,只想着“我为他”而非一切众生,虽然也是犯戒,但不属于染违犯。根据瑜伽菩萨戒,有染污的犯和没有染污的犯是不一样的。
  “于彼等回向于他之物,作他物想,若为自故而受用者,成不与取。其价若满,则成别解脱之他胜。”他胜,根本罪。对于那些已经回向给他人的物品,自己也觉得这些是属于他人所有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还为自己而受用,就属于犯盗戒了。若此物品价值超过戒律规定的限度,就要犯别解脱戒的根本罪。
  “若作想云,受用他有情之财,应作他事而受用者,则无罪。此《集学论》中说也。”如果想着:我现在受用他人财物,就应该为对方服务,才有资格受用,这样想就不会犯戒了。这是《大乘集菩萨学论》所说的。也就是说,我们受用任何衣食或其他物品,首先要观想以此施舍一切有情,然后再以利他之心受用这些已经施舍的物品。这些观修都是为了提醒我们——时时不舍有情,时时不忘利他的意乐。
  “成他胜理者,谓至心回向于人趣,彼亦了知摄为己有,作是他物想,为自利而取,若满其价,有可成他胜罪之密意云耳。”关于构成根本罪的原理,就是说,如果已经把财物回向给他人,对方也知道这些财物属于自己,你也明白这已属于他人,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受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价格达到一定限度,就有构成根本罪的密意。
  “复次,以至心净信,分别变化无量种类所施之法,以胜解而施于有情之胜解行者,则少用功力,增无量福。此为菩萨具慧之布施,是《菩萨地》中说也。”这一段,宗大师为我们开示了怎样快速积累资粮的布施捷径。如果我们在修习布施时,以至诚之心加以观想,将有限供品观想为无量供品。布施之法,就是以所观想的供品进行布施,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培植无量福德。这是菩萨以智慧所行的布施,这种善巧法门是《瑜伽师地论.菩萨地》所说的。观想的关键在于改变心行——将有限的心拓展为无限——这也是《普贤行愿品》的修行窍诀所在。
  “虽于学施度之时,若能具足六度而修学,其力尤大。”在修习布施时,如果能与其他五度相结合,具足六度而修习,力量尤其强大。唯有这样,才能成就圆满的菩萨行。接着,宗大师又告诉我们,怎样依其他五度修习布施。
  “尔时,防护于声闻、独觉作意之戒,及于种智之法胜解堪忍,而忍他骂,为令上上增长故,发起欲乐之精进。”布施时,要建立在别解脱戒的基础上,同时也要防护惟求自利的二乘发心,这样才能如法布施。若以杀生、偷盗所得而行布施,过失就会超过功德。同时,还要对佛果功德和空性生起坚定不移的信解,遇到他人不理解甚至诽谤等违缘时要能忍耐,为了令施心迅速增长,应精进不懈地继续生起“我要布施,我要利益众生”的强烈意愿。
  “以不杂下乘之心一境性,将彼之善回向于圆满菩提之静虑,于诸能施、所施、受者等,有了知如幻之慧,具六度而行之。”此外,应以纯粹的、不夹杂希求人天或个人解脱之乐的心而行布施,将此功德回向成就圆满佛果的禅定,并以般若智慧对能施、所施和施者进行观照,了知三轮体空,如幻如化,不住于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而行布施。这样的布施才是具足六度而修,才能成为佛果的资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