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讲记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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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论之殊胜

  法者,此教授之根据,为《菩提道炬论》。 
  而《道炬论》为尊者一切著述中之根本,以能总摄显密要义故,所说圆满。以能调心为次第故,易得受持。以能善巧性相两宗,严饰二师教授故,胜其余轨式。
  欲明此《道炬论》教授之殊胜,当分四科。

  这一部分原有的科判为:“为于教授生敬故,释法之重要。”之所以要说明本论殊胜,目的是为了让后学对这一教法生起恭敬、殷重之心。唯有这样,才会信受奉行,于法受益。此处所说的“教授”,并非现代通用的职称,而是指导修行的方法。佛法是帮助我们开智慧、断烦恼、证空性、成佛果的方法,是手段而非目的。关于此,禅宗喻之为“标月指”,也就是指着月亮的那根指头,目的是为了指引我们看到月亮。
  “法者,此教授之根据,为《菩提道炬论》。”本论介绍的修学引导方法,来源于《菩提道炬论》。
  “而《道炬论》为尊者一切著述中之根本。”阿底峡尊者一生著述甚多,《道炬论》是其中最为重要、对藏传佛教贡献最巨的论典。
  “以能总摄显密要义故,所说圆满。以能调心为次第故,易得受持。”因为这部论能总摄显、密教义的精华和纲要,并对显密的相互关系作了圆满解说。除理论建构外,更引导学人依次第调整心行。因其操作性极强,故易于实践。
  “以能善巧性相两宗,严饰二师教授故,胜其余轨式。”性,指中观学派。相,指瑜伽唯识学派。二师,为龙树、无著两位菩萨。尊者继承了中观的甚深见和瑜伽的广大行,对二宗法义极为通达,并将其中精髓有机结合起来,使龙树、无著的佛学思想得以光大,所以《道炬论》胜过其他论典。佛教论典虽多,但能适合不同根机、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并不多见。多数论典皆应机设教,针对某类学人或某个修学阶段所说。而《道炬论》所安立的是修学常规道路,是面向一切众生而设立,条理清晰,次第井然,任何人皆可按此修行,可谓“三根普被,利钝全收”。
  “欲明此《道炬论》教授之殊胜,当分四科。”为了充分体现《道炬论》教授的殊胜,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说明。
  1.会通一切经教互不相违
  尽佛所说一切法,须知皆是为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。彼亦随应或为道之主干,或为道之支分。菩萨所求,为利世间。其所化导,亦须摄受三种种性,故于彼等道品皆应修学。知三乘道者,是成就菩萨所求之方便,此乃慈氏所说也。
  于大乘道中,有共不共二种。共者,即声闻三藏是。不共者,唯求自一身寂静之意乐及不共制罪等是。
  复次,佛者过无不离,非仅断其一分;德无不圆,非仅成其一品。上士发心,志求佛果,当灭一切恶,集一切善。故余乘一切断证功德,皆为大乘道中所摄,是故上士皆当修学。
  或谓修密乘人毋须如此,斯不应理。密乘虽不如波罗密多乘,于布施等以无量分别而修学,然于发菩提心,修六度行,道之大体,是所共同。
  《金刚顶经》云:“纵遇舍命缘,勿舍菩提心。”又云:“六种波罗密,任何不应舍。”余密典中,亦多此说。
  无上瑜伽之仪轨教典亦皆云:“应受共与不共之二种戒律。”共者,即菩萨戒是。
  仲登巴云:“我之喇嘛,是能以四方大道而持一切教法者。”此语乃察见其要也。

  佛法所做的,是帮助众生解除生命的迷惑烦恼,成就智慧和解脱。因众生习气各异,故佛陀说法亦不尽相同。若慧力不够且无人指导,往往会感觉佛法互相矛盾:时而说常,时而又说无常;时而说我,时而又说无我;时而说一切皆空,时而又说如来藏。那么,如何看待这一切呢?在《菩提道炬论》中,阿底峡尊者为我们作了融会贯通的阐述。
  “会通一切经教互不相违”正是说明,本论殊胜之处就在于融会佛陀所说一切经教,开显彼此并不相违的原则。
  “尽佛所说一切法,须知皆是为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。彼亦随应或为道之主干,或为道之支分。”补特伽罗,即众生。佛陀所说一切经教,都是引导众生成佛的方便,这和《法华经》“会三归一,开权显实”的思想是相通的。经云:“舍利弗,如来但以一佛乘故,为众生说法,无有余乘,若二、若三。舍利弗,一切十方诸佛,法亦如是。舍利弗,过去诸佛,以无量无数方便、种种因缘、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,是法皆为一佛乘故。是诸众生从诸佛闻法,究竟皆得一切种智。”《法华经》中,佛陀以过去所说的二乘、三乘教法都是化城,都是方便。从究竟意义上说,唯有一佛乘而已。佛陀出世的本怀,是要带领一切众生成就究竟、圆满智慧,而他四十九年演说的种种教法,最终都是要达到这个目的。区别只是在于,这些教法或是道的主干,或是道的支分。比如从人天乘来说,五戒十善是道的主干,其他为道的支分。从声闻解脱道的修行来说,三无漏学是道的主干,其他是道的支分。从道次第的修行来说,三士道是道的主干,道前基础是道的支分。可见,一切教法都是成佛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不能妄加排斥,否则就会有失偏颇。
  “菩萨所求,为利世间。其所化导,亦须摄受三种种性,故于彼等道品皆应修学。”菩萨所希求的,是利益世间一切众生。他所化导的对象,包括下、中、上三种种性。所以,对于三乘一切法门皆应修学,否则就不能广泛利益众生。此外,面向社会弘法时,还应了解各行各业的知识,即《显扬圣教论》所说的“于五明处方便修习”。但主次必须分明,重点应是修学佛法,若对世间法兴趣盎然而无心学佛,便本末倒置了。
  “知三乘道者,是成就菩萨所求之方便,此乃慈氏所说也。”了知三乘教法,是菩萨成就佛道必须具备的方便,这是弥勒菩萨所说。此处,是以圣言量印证上句。 
  “于大乘道中,有共不共二种。共者,即声闻三藏是。不共者,唯求自一身寂静之意乐及不共制罪等是。”不共制罪,是指声闻乘不共于菩萨的禁戒内容。在大乘菩萨道中,与声闻学者的修行有共和不共两种差别。共同的部分,为声闻乘的经律论三藏;不共的部分,是声闻人但求独自出离、安住寂静之乐的想法,以及声闻乘的不共禁戒。其中,共同部分是菩萨行者必须修学的。作为菩萨,同样需要皈依三宝、深信业果、发心出离、志求解脱,否则便不能圆满菩萨道的修行。
  “复次,佛者过无不离,非仅断其一分;德无不圆,非仅成其一品。”此外,佛陀已断除所有轮回过患,而不仅仅是部分烦恼;圆满成就断德、智德、悲德,而不仅仅是部分功德。这是从另一个角度,说明菩萨应广修无量法门。
  “上士发心,志求佛果,当灭一切恶,集一切善。故余乘一切断证功德,皆为大乘道中所摄,是故上士皆当修学。”上士,指菩萨。菩萨发心,乃志求无上佛果,故应灭除一切恶法,成就一切善法。所以,人天乘和声闻乘所断的恶行、所证的功德,都摄受于菩萨乘中,是菩萨行者应当修学并成就的。不能因为自己修学大乘,就轻视人天善法,如果连五戒所制的杀盗淫妄都不曾断除,怎么可能成就佛果?此外,更不可对声闻乘的功德不屑一顾,若不具备声闻成就的断德,便无法成为合格的菩萨。
  “或谓修密乘人毋须如此,斯不应理。密乘虽不如波罗密多乘,于布施等以无量分别而修学,然于发菩提心,修六度行,道之大体,是所共同。”有些人以为自己修习密乘,可将烦恼作为道用,无须断恶修善,这是不如法的。密乘虽不像菩萨乘那样,须以各种方式(此依唯识、中观见地)修学布施等六波罗蜜。但不论显宗还是密宗,不论藏传还是汉传,在发菩提心、修菩萨行等方面是共通的。因为大乘佛法的核心,正是菩提心、菩萨行和空性见。
  “《金刚顶经》云:纵遇舍命缘,勿舍菩提心。又云:六种波罗密,任何不应舍。”《金刚顶经》说:纵然遇到需要舍弃生命的难缘,也不能舍弃菩提心。又说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六度,不应舍弃其中任何一种。因为菩提心关系到菩萨的法身慧命,一旦舍弃,生命便没有出路。而死亡只是今生的结束,只是生命形式的转换,即使为法捐躯,只要菩提心在,来生仍可继续修学佛法、成就佛道。
  “余密典中,亦多此说。无上瑜伽之仪轨教典亦皆云:‘应受共与不共之二种戒律。’共者,即菩萨戒是。”其他密乘典籍也有很多类似的教诲。无上瑜伽部的仪轨教典也都说到:应当受持共和不共两种戒律。共戒,指菩萨戒。不共戒,指密乘戒。可见,密乘戒需以菩萨戒为基础。
  “仲登巴云:‘我之喇嘛,是能以四方大道而持一切教法者。’此语乃察见其要也。”仲登巴为阿底峡尊者的上首弟子。他说:“我的上师能够以四方大道来行持佛陀的一切教法。”这句话充分体现了阿底峡尊者的教法精髓,即一切经教互不相违的重要性。四方,或解释为三士道及密乘,或解释为三藏及密藏,或解释为三主要道和密法,或解释为比喻,总之,说明尊者在修学中融会一切佛法。不少学人往往学一法而排斥其余,从而障碍对佛法的全面认识。或只见净土而不见佛法,或只见中观而不见佛法,不仅影响个人修学,甚至造成僧团乃至教派间的对立。因而,阿底峡尊者对三乘教法所作的融会贯通,至今仍有着深远的意义。
  2.显示一切经教皆为教授
  或谓,佛说大部经文是讲说法,无修持之要义。其有关修行之心要,须于余处别求教授。如斯执者,能于无垢经论作生敬重障难,当知是集谤法业障。
  盖于诸求解脱者,真实不虚之殊胜教授,实为诸大经论。然我等劣慧钝根,不堪直接依止经论,须依善知识口传,渐次研寻经文大义乃易通达。勿执诸经论无益修持,而固守浅鲜教授。
  如菩提宝云:“若深入经教之人,不以少许经函谓得决定,当知一切佛语皆为教授。”
  又修宝云:“阿底峡之教授,于一座上,身语意三碎为微尘,始知一切佛语皆为教授。”
  至仲登巴则云:“若多学经已,复从他处另求余种修行法规者,是为错误。”
  又《俱舍》云:“佛正法有二,教证以为体。”如斯所言,一切佛法不出教证二种。教者,正为抉择修行之法轨;证者,如所抉择而起修。是彼二者,势成因果。有如驰马,先择马场,场所既定,辔勒乃施。倘于一处先习闻思,别于他方另求修证,异道以驰,如何而可?《修行次第末编》为显斯意,出喻如上。
  故本论自依止善知识起,以至修习止观,总为显示一切经论皆为教授,诸邪分别,遣无遗余。

  这一段主要说明,一切经教都是殊胜的修行方法。当时藏地不少人认为,修法只须依上师所传口诀进行,经教中并无实修法门。这种观念影响极盛,出现重口诀而轻闻思的现象。在当今教界,也存在类似问题。某些人以为,学佛只须抱定一句“阿弥陀佛”即可,所谓“三藏十二部,留给他人悟”。须知,“阿弥陀佛”乃万德洪名,内涵丰富而深刻,没有相应的教理修养,对佛号及念佛的认识势必无法深入。事实上,对佛法的认识有多少,对这句佛号才能领会多少,念佛才能达到多少效果。若只是懵懵懂懂地念一念,是不可能与佛相应的。所以说,尊者的这一教诲,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,能有效避免佛教传播中出现的肤浅化和庸俗化倾向。
  “或谓,佛说大部经文是讲说法,无修持之要义。其有关修行之心要,须于余处别求教授。如斯执者,能于无垢经论作生敬重障难,当知是集谤法业障。”有人说:佛陀所说的大部经文,只是对佛法的诠释和解说,并不包含修持要义。如果想要得到关于修行的心要,必须在经教之外另求传承。持这种见解的人,将障碍人们对清净法宝生起敬重之心。须知,这是在积集谤法恶业。在佛教中,谤法是果报最为严重的恶业,因为它能断己善根,断人善根,生生世世难于佛法生信。
  “盖于诸求解脱者,真实不虚之殊胜教授,实为诸大经论。然我等劣慧钝根,不堪直接依止经论,须依善知识口传,渐次研寻经文大义乃易通达。”对于寻求解脱者来说,那些真实不虚的殊胜教法,正是蕴含在大经大论之中。然而,众生根机下劣,资质驽钝,没有能力直接依止经论修学。只有通过师长的善巧解说,化繁为简,方可逐步研究并探寻经文含藏的甚深法义,直至通达。具足相应智慧后,才有能力直接从经典中获得传承。在此之前,还须善知识将之转化为我们能够接受的教授。就像婴儿,尚无能力消化常规食物,须由父母将食物加以处理才能吸收。
  “勿执诸经论无益修持,而固守浅鲜教授。”所以,千万不要以为经论对实修是无用的,只是机械地固守那些口诀和仪轨,却不注重用心。事实上,经文本身就是最高明的口诀。修学达到一定程度后,我们会发现,大乘经典包含无比殊胜的修行方法。如我们耳熟能详的《普贤行愿品》,虽然很多人在念诵,却很少将之作为实修法门。其实,《行愿品》就包含着至高的观修方法,是菩提心的无上观修,也是佛陀品质的模拟方法。《行愿品》出自“经中之王”《华严经》,见地之高,无与伦比。依此修行,是直接立足于佛果功德,在对佛陀品质的观修过程中圆成佛道。
  “如菩提宝云:若深入经教之人,不以少许经函谓得决定,当知一切佛语皆为教授。”决定,对佛法确定无疑的认识。正如尊者四大弟子之一的菩提宝所说:对于深入经教、大开圆解者,不会认为只有某部分经教才是可取可学的,而是了知佛说一切言教皆为修行方法。换言之,不可执其一而否定其余。当然,古德弘扬某一法门时也会有所侧重,但决不能以排斥其他法门为前提。再比如,研究所这阶段学《道次第》,下阶段学《辩中边论》,都是不同阶段的修学重点。如果不善于处理,很可能会将所学用来制造矛盾,不仅于修学无益,更会积集谤法重罪。
  “又修宝云:阿底峡之教授,于一座上,身语意三碎为微尘,始知一切佛语皆为教授。”修宝,也是阿底峡尊者的弟子。教授,指《菩提道炬论》。于一座上,指时间。身语意三碎为微尘,指修行的精进程度,须全身心投入道次第修习中。修宝喇嘛说:对于阿底峡尊者的教授,每一座都必须以无比的勇悍精进而修习,直到将身语意业碎为微尘般的用功程度,才会知道:佛所说的一切法语,都是修行的殊胜教授。我们对任何宗派的了解也是同样,必须通过深入、客观的学修,才会发现每个宗派的长处,认识每部经论的特色。若偏执于一宗一派的见地,排斥其他,不免自误误人。
  “至仲登巴则云:若多学经已,复从他处另求余种修行法规者,是为错误。”仲登巴也曾说过:如果学了许多经教,却从其他地方另行寻求实修法门,是错误的做法。在汉传佛教中,也时常可见学修脱节的现象,如“教归天台、行归净土”等。所学是一个宗派,所修又是另一法门,学修未能统一,也就无法相互增上。那么,闻思和修行的关系应该如何呢?《道次第》非常重视观察修,通过对所学教理的如理思惟,将法义融入心行。这就将学习经教的闻思过程和由教入观的修行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,使闻思成为修行的组成部分。
  “又《俱舍》云:佛正法有二,教证以为体。”《俱舍》是《阿毗达磨俱舍论》的略称,世亲菩萨造论,玄奘三藏翻译,是声闻乘极其重要的一部论典。论中说:佛陀的正法包含教法和证法两大部分。教法与证法的结合,构成了整个佛法的修行体系。
  “如斯所言,一切佛法不出教证二种。教者,正为抉择修行之法轨;证者,如所抉择而起修。是彼二者,势成因果。”正如论中所说的那样,一切佛法不外乎教、证二法。所谓教法,即经典蕴含的佛法义理,帮助我们树立正见,了解心性;所谓证法,是调整、改善心性的实践方法。简而言之,一是指导理论,一是实践方法。两者是因果关系,教为因,证为果。所以,证法需要建立在教法基础上,若所学与所修脱节,必然障碍重重。
  “有如驰马,先择马场,场所既定,辔勒乃施。倘于一处先习闻思,别于他方另求修证,异道以驰,如何而可?”辔勒,驾驭牲口用的缰绳和带嚼子的笼头。此处,宗大师以比喻形象说明了学修必须一体的原理。就像跑马,应当先选定跑马场地。场所确定之后,才可披挂上阵。如果先闻思某一类经典,再于别处另求修证之道。正如选择和熟悉这个场地后,却到其他地方去跑马,怎么可行呢?同样,若学修不能一以贯之,必定劳而无功。
  “《修行次第末编》为显斯意,出喻如上。”《修行次第末编》为彰显一切经教皆为教授的深意,特以比喻进行说明。《修行次第末编》为莲花戒论师所造,是《修行次第》中的第三编。
  “故本论自依止善知识起,以至修习止观,总为显示一切经论皆为教授,诸邪分别,遣无遗余。”因此,本论从开始的依止善知识,到最后的修习止观,都是围绕“一切经教皆为教授”的根本要旨展开。对于种种邪见,均一一加以破斥。
  所以,我们对经典的学习不应止于念诵,更要认识其中蕴含的修行方法,包括见和行两方面。在见的方面,闻思经教能帮助我们认识世界、正视人生,具足这样的智慧,就不会被无明困扰。在行的方面,一切经教都包含着解脱烦恼、断除痛苦的方法,蕴藏着成就智慧、圆满慈悲的手段,都是为修行服务的。
  虽然我们也总在说学修一体化,但事实上,多数人仍是学归学,修归修,这一问题在当今教界非常突出。重实修者,多不注重教理;重学教者,则不在意修行。结果又如何呢?学教而不行,无非是入海算沙、说食数饱。就像银行的点钞员,点得再多,也不属于自己所有。反之,热衷实修而不乐闻思,往往是盲修瞎炼。不少住禅堂的人,看起来坐得很精进,但若没有闻思正见,不明用心方法,更兼没有善知识把手指点,往往在那里昏沉、掉举而不自知。更有甚者,上座便睡,睡得舒舒服服,还以为得了定乐,颇为陶醉。
  因此,认识到一切经论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方法,于修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果能如是,闻思和修行之间脱节乃至对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一方面,以闻思引导实修;一方面,通过修行使所学得以深化,必能学修相长,不断进步。
  3.易得佛密意
  诸广经论虽皆为殊胜教授,然在初业有情,若弗先依现前人师之教授,虽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。即使有得,亦须观待长久时间功力。倘能依兹《道炬论》,及与《道炬》相类之著述,当速获通达。
  这一段主要说明,《道炬论》能帮助我们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佛法密意,掌握修学要领。虽然所有经论都是殊胜教授,但未必所有人都能深入堂奥,满载而归。对一般人来说,《道炬论》这样带有导引性质的论典或许会更实用。
  《道炬论》和《道次第》的应世,有其特殊的时节因缘。为什么阿底峡尊者不是在印度撰写《道炬论》,而是到藏地完成此论?为什么《菩提道次第论》是在藏传佛教陷入困境时出现,而不是在其他时期?为什么汉地的祖师大德虽有修有证,著述颇丰,却未留下类似论典?是他们智慧不够吗?显然不是。隋唐时期,教界人才济济,高僧辈出。其时,正是中华文明的鼎盛时期。学人往往具有较好的文化程度和教理修养,修学起点普遍较高,其中也不乏上根利智。因此,佛法的弘扬重点不在于基础建设。而阿底峡尊者进藏时,教界正处于朗达玛灭佛后的黑暗时期,且藏地学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,有必要提供一套任何人(包括学者,也包括文盲、半文盲)和任何根机者(下、中、上三士道)都能接受的教法,才能对这一混乱局面进行全面整顿。若仅关注部分群体,势必无法产生广泛影响。宗大师所处的时代,同样面临类似问题。所以说,《道炬论》和《道次第》是顺应时代要求而出现的。
  在今天这个末法时代,佛教界存在各种问题,修行者同样面临诸多困惑,和阿底峡尊者及宗喀巴大师所处的时期有不少相似之处。面对这样的现实,特别需要循序渐进的、适合多数人的教法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《道次第》对个人修学和佛教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  “诸广经论虽皆为殊胜教授,然在初业有情,若弗先依现前人师之教授,虽欲直入于彼等而不得密意。即使有得,亦须观待长久时间功力。倘能依兹《道炬论》,及与《道炬》相类之著述,当速获通达。”虽然所有经论都是殊胜的教授,但对于初发心或根机差的众生,若无缘依止具德善知识,获得具体指导,虽发心深入经藏,却往往不得要领,无法领会经中密意,体悟佛陀说法本怀。即使少有所得,也须通过长期间的积累。若能依《道炬论》以及相关著述修学,即可快速通达佛法要领。
  我接触过不少学佛居士,经论比我读得还多,书单列出来有一大堆,但稍微交流几句,就发现他们领会得极少,令人惋惜。虽说“书山有路勤为径,学海无涯苦作舟”,但盲目的勤和苦并不足取,因为学习确实有善巧方便,如果找对方法,就能事半功倍。
  4.自能灭除极大恶行
  如《法华经》及《宝积经·谛者品》,皆诠一切佛语,以权实二意示成佛之方便。倘不解此,妄分胜劣,谓某也大乘所当学,某也成佛之障碍所当弃。如斯邪谬,当成谤法。
  谤法业障细微难知,过患尤重。《三昧王经》云:“纵毁赡部洲,一切佛塔庙,较之谤法罪,多分不及一。恒沙阿罗汉,一时顿杀却,较之谤法罪,多分不及一。”

  总之,能生谤法业之因虽有多门,而无知妄说最为易犯,智者于此当努力断灭。但于前所说能生决定知,自能灭除谤法恶行。
  此之决定,若多读《谛者品》及《法华经》,即能获得。其谤法余门,更可于《集一切研核经》中求之。
  这一部分主要说明,修学本论能灭除极大恶行。何为极大恶行?即谤法重罪。认识到一切经教互不相违,便能恭敬一切法宝,不至对其中的某一部分轻毁诽谤,因无知而造罪。
  “如《法华经》及《宝积经·谛者品》,皆诠一切佛语,以权实二意示成佛之方便。”权,即权巧,指特别场合时的方便说法。实,即真实,乃佛陀直畅本怀。《法华经》和《宝积经·谛者品》都告诉我们,佛所说的一切法,有权说和实说,但最终都要引导一切众生成佛。《宝积经·谛者品》即汉传藏经中的《宝积经·大乘方便会品》,经云:“行方便菩萨以一抟食施与,下至畜生,愿求一切智。以是菩萨与一切众生共之,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以是二因缘摄取一切众生,所谓求一切智心及愿方便。善男子,是名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。”这段经文告诉我们:任何一点微小善行,若能与菩提心相应,则属大乘之道,皆可为成佛方便。
  “倘不解此,妄分胜劣,谓某也大乘所当学,某也成佛之障碍所当弃。如斯邪谬,当成谤法。”倘若不了解佛陀说法的原则,偏执某一法为究竟,以狭隘的知见妄评彼此优劣,说何种法是大乘学人应当修学的,何种法是成佛障碍,必须加以舍弃。如此邪见谬论,便构成了谤法重罪。
  “谤法业障细微难知,过患尤重。”谤法过失非常细微,稍有疏忽就会违犯,而它所带来的过患却极其严重,是我们应当特别引起重视的。
  “《三昧王经》云:纵毁赡部洲,一切佛塔庙,较之谤法罪,多分不及一。恒沙阿罗汉,一时顿杀却,较之谤法罪,多分不及一。”按照印度传统的观点,世界分为南赡部洲、西牛贺洲、北俱卢洲、东胜神洲四部分,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位于南赡部洲。恒沙,即恒河中沙子的数量,佛陀常在恒河两岸说法,多以恒沙比喻数量之多,数不胜数。《三昧王经》说,纵然将南赡部洲的所有佛塔和寺院一起毁坏,将恒河沙那么多的阿罗汉同时杀死,这样的滔天大罪,相对谤法罪而言,仍是多分不及一。
  “总之,能生谤法业之因虽有多门,而无知妄说最为易犯,智者于此当努力断灭。”总之,能导致谤法罪业的原因虽然很多,或因邪见,或因嗔心,或因贪图利养,但因为对佛法缺乏了解或不知谤法之过而信口开河,是最容易违犯的。有智慧的人,对于谤法罪应当竭尽全力地加以避免。
  “但于前所说能生决定知,自能灭除谤法恶行。此之决定,若多读《谛者品》及《法华经》,即能获得。”通过对前面内容的学习,我们应当深信,佛陀的一切言教虽有权实之说,有主干和支分之别,但都是成佛的殊胜教授。把握这一宗旨,就不会造作谤法恶行了。关于这个问题,应当多读《谛者品》和《法华经》,便能获得坚定信解。
  “其谤法余门,更可于《集一切研核经》中求之。”关于谤法的问题,《广论》中引用了《遍摄一切研磨经》,即此处所说的《集一切研核经》的内容,可供参考。余门,指之前所说的妄分胜劣、无知妄说之外的谤法情况。
  宗派之见是教界比较常见的问题。须知,一切经典都是成佛的方便。所谓障碍,只因学人不善融会贯通,绝非经典本身的问题。当然,这也不是要求我们不分主次、面面俱到地学习一切经典,因为时间和精力都不允许,关键是在认识上不能偏激。每个宗派都有自宗的依据典籍,更有各自的见地和修法,这就为我们规划了修学重点。因为佛法实在太浩瀚了,若不能有的放矢地深入,便如“老虎吃天,无从下口”。在这个问题上,宗大师为我们提示了两点:一、修学或弘扬某部经典时,不能否认其他经典的殊胜,因为它们是从不同角度指导修行。二、修学或弘扬某部经典时,决不因此贬低甚至批判其他经典。
  学习《道次第》,能使我们全面认识佛陀一切教法的相互关系。加深认识,是避免谤法的有效方式。尤其在资讯发达的今天,方便查询各宗乃至三大语系的相关典籍,我们在通达某一见地的基础上,也可适当了解其他法门,以增长见识,开阔视野。
  以上,宗大师论及《菩提道炬论》的四大殊胜。本论传承自《菩提道炬论》,因此,这些也是本论的殊胜所在,它们不仅对当时的藏传佛教具有深远影响,对今天的汉传佛教同样具有现实意义。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思惟,可以令我们对学修《道次第》生起渴求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