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讲记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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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所作事业
  尊者所行的事业功德,主要分布在印度和西藏两地,本论也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介绍。
  ① 于印度所作
  于金刚座大菩提寺,曾经三次制诸外道,令受佛教。复于内宗上下诸部,有未达及邪解疑惑等垢,洗除令净,增长正法。各派对之均极爱敬,不分部类,视同顶髻。
  首先介绍阿底峡尊者在印度期间的事业功德。
  “于金刚座大菩提寺,曾经三次制诸外道,令受佛教。”阿底峡尊者在金刚座大菩提寺时,曾三次制伏各种外道,使其皈信佛教。印度哲学和宗教异常发达,宗教林立,派别众多,佛陀在世时即有九十六种外道。各宗教之间的辩论交流极其频繁,若在辩论中落败,负者须舍弃原有信仰,皈依胜者为师,更有甚者,须砍头相谢。所以,一门宗教要在印度得到弘扬,必得精通教理的辩论人才作为栋梁,否则是没有立足之地的。
  “复于内宗上下诸部,有未达及邪解疑惑等垢,洗除令净,增长正法。”内宗,教内各宗。未达,不到位。至于佛教内部各宗派间,若对经义理解不透或是产生误解、存在疑惑等,经尊者开示后,都能纠正原有的错误知见,消除疑惑,从而确立正见。
  “各派对之均极爱敬,不分部类,视同顶髻。”因此,不论哪个教派,对尊者都极其恭敬,尊其为至高无上的权威。顶髻,为佛陀三十二相之无见顶相,于此相中有一切人天不能见之顶点,比喻尊者在印度佛教界至高无上的地位。
  ② 于西藏所作
  藏人迎请尊者入藏宏法,虽经多次,均未邀允。嗣当藏王菩提光秉政时,复迭遣使延聘尊者,乃蒙降临。依众劝请,整理教务,著有《菩提道炬论》等,总摄一切显密心要。前后游住藏、卫将二十年,教化无算,凡具根器者,皆蒙利益。
  此处说明尊者在西藏所行的事业功德。公元9世纪,经朗达玛灭佛后,藏传佛教处于黑暗之中。后虽逐渐复兴,但整个教界仍是一派混乱,不重戒律,不重显教基础,唯重密咒、气脉明点等,并受苯教影响,沉迷咒术、显异惑众,出现种种不如法现象。在见地上也夹杂不清,对于显密次第等问题均不具正解。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,阿底峡尊者入藏弘法,起到了拨乱反正的重要作用。
  “藏人迎请尊者入藏宏法,虽经多次,均未邀允。”藏王智慧光曾多次派遣使者前往印度迎请尊者入藏弘法,都未得其应允。一则,印度和西藏相距遥远,行程艰难;二则,以尊者在印度的至高地位,进入晚期并呈衰微迹象的印度佛教同样需要这样的中流砥柱。
  “嗣当藏王菩提光秉政时,复迭遣使延聘尊者,乃蒙降临。”至菩提光王执政期间,又多次派遣使者前往印度迎请,方蒙尊者应允前来。其中,还有一段极为感人的因缘。多年之前,藏王智慧光为迎请尊者入藏,四处筹集黄金作为供养之资。寻金途中,不幸被邻国信仰外道的国王扣留,迫其改变信仰,否则便须献上与体重相等的黄金作为交换。菩提光多方奔走募集,最后只差头部那么重的黄金。与邻国国王相商,未获许可。智慧光得知之后,毅然阻止了菩提光的营救计划,告之曰:自己年事已高,不必再为赎身奔忙,应以所筹黄金迎请阿底峡尊者。阿底峡尊者被智慧光为法献身的精神所感,不辞劳苦,前来雪域弘法。
  “依众劝请,整理教务,著有《菩提道炬论》等,总摄一切显密心要。”阿底峡尊者来到藏地后,根据众人祈请,对当时教界流传的混乱知见作了澄清和整理。并撰写《菩提道炬论》等论典,囊括显密一切心要。《菩提道炬论》又名《菩提道灯论》,主要针对菩提光提出的七个问题而写。此论文约义丰,阐明了佛法修行必须具备的次第、要素及相互关系,是开创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奠基之作。尊者当年造出偈颂后,又为之作了注释。此论汉译本有二,一为法尊法师所译,一为台湾如石法师所译。
  “前后游住藏、卫将二十年,教化无算,凡具根器者,皆蒙利益。”尊者在西部阿里地区和拉萨附近的聂塘等地居住了近二十年,教化弟子不计其数。凡是具足根器的修学者,都蒙受尊者的教化利益。
  5.造论条件
  佛典有经、律、论三藏。经为佛说经教义理,律为佛制行为规范,论为佛弟子所造,是对佛法义理的阐扬。其中,论又有释经论和宗经论之分。释经论是注解式的,对经文逐句解释,开显佛陀说法本怀。宗经论则是论文式的,根据某部或某类经典的思想进行系统论述,如《俱舍论》、《百论》、《中论》、《十二门论》等,本论亦属宗经论。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造论呢?
  ① 三种圆满
  如是开显能仁之密意而造论释。其能作者,应具三种圆满之因:(一)须于所知五明处善巧。(二)于修持之要义,须有从释迦辗转传来,师师相授,中无断缺之教授。(三)须见本尊,得蒙印许。三者之中,虽随具其一亦能造论,然以全具为最圆满。尊者于此三种因素,完全具足。
  “如是开显能仁之密意而造论释。”开显,阐明经教奥义。能仁,佛陀名号。密意,佛陀言教的深意。造论的作用,在于阐明佛经蕴涵的深奥义理和修行方法。佛陀所言乃无上甚深微妙法,而众生却障深慧浅,难以准确理解经义,往往是“依文解意,三世佛冤”。有鉴于此,古德便造论作为引导。
  “其能作者,应具三种圆满之因。”有资格造论的作者,应当具备三种圆满的条件。因为造论是为了诠显佛法深义,引导后人修学,相当于绘制修学地图而非泛泛地讨论问题,这就需要考量作者的能力和权威性。
  “(一)须于所知五明处善巧。”其一,必须通达五明,学识渊博。明,相当现代的“学”,如科学、哲学、文学、美学等。古印度,将一切学问归纳为内明、因明、声明、医方明、工巧明五种。对于这些世间、出世间的学问,造论者需要有所掌握。
  “(二)于修持之要义,须有从释迦辗转传来,师师相授,中无断缺之教授。”其二,对于佛法修持的要领,须有清净无染的传承,自本师释迦牟尼佛开始,代代相传,从不间断。如此,才能确保对法义理解的精确性,确保修法的完整性。
  “(三)须见本尊,得蒙印许。”其三,必须见到本尊,承蒙本尊的印证和许可。密宗修行须选择一位本尊作为楷模,若修行相应,便能亲见本尊。
  “三者之中,虽随具其一亦能造论,然以全具为最圆满。尊者于此三种因素,完全具足。”以上三个条件中,虽然只须具备其中之一便有造论资格,但若能完全具足,则更为理想。阿底峡尊者便同时具足这三种条件。
  ② 本尊摄受
  其得本尊摄受者,如拿错《罗乍瓦赞》云:“具德喜金刚,建立三昧王,勇识世自在,尊胜度母等,蒙现身开许,梦中或现前,深广微妙法,尊者常得闻。”
  “其得本尊摄受者。”修学过程中,尊者曾得诸位本尊摄受。所谓本尊修法,即选择一位佛菩萨作为模拟榜样。时常忆念并观想本尊功德,使心行不断与之相应,向其靠拢,最终成就本尊具备的功德。密宗有事部、行部、瑜伽部、无上瑜伽部之分,在各个修行阶段,行者和本尊的关系有所不同。在事部、行部,行者和本尊犹如主仆关系;至瑜伽部,和本尊则如平辈关系;至无上瑜伽部,即与本尊无二无别。这种修法确有善巧之处。
  “如拿错《罗乍瓦赞》云:具德喜金刚,建立三昧王,勇识世自在,尊胜度母等。”如拿错《罗乍瓦赞》中所说,尊者共有四位本尊,分别是作部本尊喜金刚、三昧王尊、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,主尊则是度母。尊者传记中,数数出现向度母祈求并蒙受加持的记载。包括是否进藏的决定,亦曾请示度母。尊者晚年在拉萨附近的聂塘地区弘法十余年,并圆寂于此,其驻锡地卓玛拉康(度母殿)至今仍保存着尊者由印度带来的度母造像。
  “蒙现身开许,梦中或现前,深广微妙法,尊者常得闻。”因为尊者精进修法,得见本尊数数现身,或在梦中显现,或在定中得见。对于深广二派的微妙法义,时常能够亲聆本尊的开示和加持。
  ③ 传承圆满
  喇嘛传承者,佛教之传承有二:即共中下士道之小乘教法,与不共之大乘教法。
  大乘教中,又分波罗密多乘与金刚乘。初又分三支:即深观一派,与文殊、弥勒二广行派是。金刚乘中,复有各种传承,皆已获得圆满。
  其曾亲近之善知识,如《赞》云:常得依止师,馨底巴、金洲、觉贤吉祥智,多得悉地者。别自龙树来,一一递相承,深观及广行,教授尊者有。”如是善知识中,得成就者共称十二,余者亦多通五明者,略如上说。故此阇黎善能抉择佛之密意。
  “喇嘛传承者,佛教之传承有二:即共中下士道之小乘教法,与不共之大乘教法。”喇嘛,即上师,此处指阿底峡尊者。在尊者的传承中,佛教传承有两种,也就是共中士道和共下士道的小乘教法,和不共的大乘教法。
  “大乘教中,又分波罗密多乘与金刚乘。”而在不共的大乘教法中,又有菩萨乘和金刚乘之分。波罗密多乘,为显教。金刚乘,为密教。
  “初又分三支:即深观一派,与文殊、弥勒二广行派是。金刚乘中,复有各种传承,皆已获得圆满。”其中,菩萨乘又分三支:分别是文殊特传的深观一派,以及文殊传至寂天和弥勒传至无著的两种广行派。此外,金刚乘还有多种传承。以上种种显密传承,尊者皆已圆满获得,无有遗余。
  “其曾亲近之善知识,如《赞》云。”此处说明尊者曾经亲近的善知识,同样是引拿错译师的偈颂。
  “常得依止师,馨底巴、金洲、觉贤吉祥智,多得悉地者。别自龙树来,一一递相承,深观及广行,教授尊者有。”悉地,梵语音译,意为成就。尊者经常依止的善知识,主要是馨底巴、金洲、觉贤吉祥智等,他们都是得大成就者。此外,尊者还特别具备自龙树菩萨以来代代相继的传承。所以,对深观和广行二派的教授,尊者皆能囊括无余。
  “如是善知识中,得成就者共称十二,余者亦多通五明者,略如上说。”尊者亲近过的善知识中,得成就者共十二位。此外还有更多(据传有150多位),其中多数是精通五明者,兹不赘述。
  “故此阇黎善能抉择佛之密意。”阇黎,即阿阇黎,能摄受并指导弟子的教授师,此处指阿底峡尊者。介绍阿底峡尊者的传承及师长后,宗大师总结说:因为得到那么多具德师长的悉心指点,所以,尊者非常善于抉择佛陀言教的甚深密意。
  ④ 传法弟子
  其弟子中最著名者,印度则有比朵巴、法生慧、中道狮子、地藏密友等。藏中堪能继持法藏者,颇不乏人。其最能绍承增广师之事业者,当推仲登巴为上首。
  以上略释作者之重要,详如尊者本传所明。
  “其弟子中最著名者,印度则有比朵巴、法生慧、中道狮子、地藏密友等。藏中堪能继持法藏者,颇不乏人。其最能绍承增广师之事业者,当推仲登巴为上首。”尊者的弟子遍布印、藏二地。其中最著名的,在印度有比朵巴、法生慧、中道狮子、地藏密友等人。而在藏地,有能力继承尊者教法的虽然很多,但真正使这一教法得以延续并发扬光大者,首推仲登巴尊者。尊者圆寂后,仲登巴创噶当派弘传尊者教法,影响遍及全藏。噶为佛语,当指教授。噶当,意为将三藏法教统摄于阿底峡尊者所传三士道教授之中。
  “以上略释作者之重要,详如尊者本传所明。”以上对作者生平及事迹作了简略介绍。详细内容,可参看尊者传记中的记载。本论汉译者法尊法师,也曾翻译《阿底峡尊者传》。
  之所以要向学人介绍尊者的教证功德和所作事业,主要是为了从不同侧面说明《菩提道炬论》的权威性。本论渊源于此,在法源传承上是清净和纯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