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菩提道次第略论》讲记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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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妄 语
  妄语之事有二,谓见闻觉知四,又与彼相反之四也。所知境者,能解义之他有情也。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见等欲言不见等。烦恼者,三种皆可。发起者,欲变更而说。加行者,或语,或默然忍受,或动身表相,为自为他而说亦同。此中妄语、离间、恶口三者,虽教他作,亦成彼罪。《俱舍注》中谓:“语业四种,教他亦成业道。”毗奈耶中则言:“生彼等之究竟罪,须自说也。”究竟者,他了解也。若其不解,仅成绮语,此《俱舍注》中说也。离间、恶口亦同之。
  第四是妄语,就是具有欺骗性的、不真实的语言。
  “妄语之事有二,谓见闻觉知四,又与彼相反之四也。”构成妄语的情况有两类,或是因为看到、听到、感觉、知道而行妄语,或是因为没有看到、没有听到、没有感觉和不知道而行妄语。见闻觉知都是通过六根掌握的信息,见是眼根的作用,闻是耳根的作用,觉是鼻、舌、身的作用,知是意根的作用。根据见闻觉知而行的妄语有八种:如见到说没有见到,听到说没有听到,感觉到说没有感觉到,知道了说不知道;以及没有见到说见到,没有听到说听到,没有感觉到说感觉到,不知道说知道。
  “所知境者,能解义之他有情也。”妄语的对象,必须是能领会你所表达的意思的人。也就是说,对方能够明白你所说的谎话,才构成妄语。如果你说的谎话对方根本无法理解,也就达不到说谎的目的了。比如对不懂汉语的外国人,就很难用中国话对他说妄语。
  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见等欲言不见等。”产生妄语的三种意乐中的想,就是把明明看见的东西,想要说成是没有看见之类。
  “烦恼者,三种皆可。”妄语生起的烦恼心行,贪嗔痴三种都是有可能的。或是因为贪心说谎,如商人为谋取不义之财而假话连篇;或是因为嗔恨说谎,因为讨厌对方而故意欺骗;或是因为愚痴说谎。
  “发起者,欲变更而说。”妄语的发起,即在表述中改变事实真相,不让对方如实了解。
  “加行者,或语,或默然忍受,或动身表相,为自为他而说亦同。”加行,即妄语的手段。或是直接说谎,或是虽未说谎却表示默认,或以身体语言传达与事实不符的信息,无论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别人,和说谎的性质是一样的。比如有人问:你证得阿罗汉了吗?你虽不回答,却表示默许,同样达到了欺骗效果。所以,不管方法如何,只要有欺骗的想法并达到效果,都是犯妄语业。
  “此中妄语、离间、恶口三者,虽教他作,亦成彼罪。”其中,妄语、离间、恶口这三类,虽然是教别人作,也会构成业罪。在五戒中,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都统摄于妄语中。在十不善业中,这四种行为并列为语业。
  “《俱舍注》中谓:语业四种,教他亦成业道。毗奈耶中则言:生彼等之究竟罪,须自说也。”《俱舍注》中说:指使别人妄语、离间、恶口、绮语,也会犯下业罪。但从戒罪的角度说,妄语等要构成根本罪,必须是自己说出来。
  “究竟者,他了解也。若其不解,仅成绮语,此《俱舍注》中说也。离间、恶口亦同之。”妄语的构成,必须对方了解你所说的意思。如果对方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,就只是属于绮语,即没有意义的话,这是《俱舍注》中所说。离间和恶口的构成,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。
  5.离间语
  离间语之事者,谓诸和顺及不和顺有情。意乐三中,想及烦恼同前。发起者,于和顺有情欲令离间,于不和者欲不和合也。加行者,随以谛实、不实之语及雅、非雅之词,为自为他而说俱可。究竟者,离间之语他了解也。
  第五是离间语,又名两舌,即能够挑拨离间、混淆是非、破坏他人和谐关系的语言。
  “离间语之事者,谓诸和顺及不和顺有情。”离间语的对境,包括关系和谐或不和谐的人。
  “意乐三中,想及烦恼同前。”离间语的三种意乐中,想和烦恼与之前说明杀业的部分相同。想,指所挑拨对象和事实是否符合。烦恼,指离间的心理为贪嗔痴的任何一种。
  “发起者,于和顺有情欲令离间,于不和者欲不和合也。”离间语的发起,就是让那些关系和谐的人,通过挑拨使彼此产生矛盾,反目成仇。而对于那些原本关系就不和谐的人,则令他们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大,变得势不两立。
  “加行者,随以谛实、不实之语及雅、非雅之词,为自为他而说俱可。”离间语的破坏手段,不论依事实或不依事实,不论以文雅或粗暴的语言,也不论是为了自己或为了他人,只要达成破坏对方和谐的目的,同样构成业罪。
  “究竟者,离间之语他了解也。”离间语的完成,只要所说的话对方能够听懂,业罪当下形成。
  6.粗恶语
  粗恶语之事者,谓所忿恨之有情。意乐中,想及烦恼同上。发起者,欲说粗恶语。加行者,随以实、不实之语,依彼种性、身体、戒律、威仪等过失而说不和雅之言。究竟者,随其所说之境,彼解其义也。
  第六是粗恶语,又名恶口,就是以粗暴的语言伤害别人。
  “粗恶语之事者,谓所忿恨之有情。”粗恶语的对象,通常是自己讨厌或愤怒的有情。
  “意乐中,想及烦恼同上。”粗恶语的三种意乐中,想和烦恼与之前所说的相同。想,指准备恶口的对象与事实相符。烦恼也包括贪、嗔、痴三种,或因贪心说粗恶语,或因嗔心说粗恶语,或因愚痴说粗恶语。
  “发起者,欲说粗恶语。”粗恶语的发起,就是忍不住对对方恶言相向。
  “加行者,随以实、不实之语,依彼种性、身体、戒律、威仪等过失而说不和雅之言。”粗恶语的方式,或是依据事实,或不是依据事实,根据对方出身、身体、戒律、威仪等方面的不足来伤害他人。总之,是以粗暴或刺激性的语言攻击对方。
  “究竟者,随其所说之境,彼解其义也。”粗恶语的完成,只要说出后,对方能够领会你所说的意思,就构成业罪。
  7.绮 语
  绮语之事者,即诸无义利之言。意乐三中之想者,谓于彼作彼想。然此中即于所欲说之事随想而说,不须了解之对境。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发起者,欲不相续之杂乱而说。加行者,于绮(语)说进趣。究竟者,说绮语竟也。
  第七是绮语。
  “绮语之事者,即诸无义利之言。”绮语的对象,就是那些毫无意义的话,如情歌艳辞、八卦新闻、说是道非等,凡是对生活、工作、修行及生命改善没有意义的话,都属于绮语。这样对照的话,绝大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,总喜欢在一起乱扯,就像咀嚼木屑一样,非但没有一点营养,还会长养散乱放逸之心,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。话多的人,内心往往浮躁不安,所以就要不断往外倒垃圾,是典型的凡夫行。而圣者是寂静安详的,除了必要的、自利利他的话,始终安住于寂静之中。
  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谓于彼作彼想。然此中即于所欲说之事随想而说,不须了解之对境。”绮语三种意乐之中的想,就是自己想要说的。至于所说的事情,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,不必关心所说是否和事实相符。如果符合,就是单纯的绮语;如果与事实不符,就是绮语加妄语。
  “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”绮语的心理基础,也是贪、嗔、痴烦恼中的任何一种。
  “发起者,欲不相续之杂乱而说。”绮语的发起,就是以躁动、散乱的心而说。
  “加行者,于绮说进趣。”加行,是以染污心说些没有正面意义的闲话。
  “究竟者,说绮语竟也。”绮语的完成,只要说出来就形成业罪了。
  以上所说的妄语、离间语、恶口、粗恶语,属于口业的范畴。
  8.贪 业
  贪心之事者,谓他之财物资具。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彼事作彼想。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发起者,欲属为我之所有。加行者,于所思事进趣而作。究竟者,想彼财物等,愿当属我也。
  第八是贪业。
  “贪心之事者,谓他之财物资具。”贪心的对象,是对别人的财产或用品生起占有之心。
  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彼事作彼想。”贪业三种意乐中的想,即所贪对象和事实相符。
  “烦恼者,三种随一。”贪业的心理基础,包括贪嗔痴三毒的任何一种。
  “发起者,欲属为我之所有。”贪业的发起,就是想要把他人财产据为己有。
  “加行者,于所思事进趣而作。”贪业的加行,就是不断想着如何占有对方财产。
  “究竟者,想彼财物等,愿当属我也。”贪业的完成,就是确定想把对方财物占为己有。这里说的只是占有之心,一旦占有,那么除贪业外还有盗业在内。
  9.嗔 业
  嗔心之事及想与烦恼,同粗恶语。发起者,欲行打等。或作是念,曷当令其被杀及缚,又或由他缘,或自任运,于其受用而成衰败。加行者,于彼所思而作加行。究竟者,决定为打等之事。
  第九是嗔业。
  “嗔心之事及想与烦恼,同粗恶语。”嗔心的事、想、烦恼,和粗恶语的相关内容同样。事,即嗔恨的有情。想和烦恼是属于意乐,其中,想也存在乱和不乱两种情况,烦恼也是贪嗔痴三种随一生起。
  “发起者,欲行打等。或作是念,曷当令其被杀及缚,又或由他缘,或自任运,于其受用而成衰败。”曷,何时。嗔业的发起,就是想用打骂等方式伤害别人。或是想着,什么时候能让对方被杀死或捆绑就再好不过了。或是希望对方因为其他方式,或是希望对方因为自身原因,运气越来越坏。总之,通过种种希望对方受到伤害的想法发泄心中仇恨。
  “加行者,于彼所思而作加行。”嗔业的加行,就是为伤害他人而做各种心理准备。
  “究竟者,决定为打等之事。”嗔业的究竟,一旦心中决定伤害对方,就已构成嗔业。
  10.邪 见
  邪见之事者,实有之事也。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所谤事为谛实想。烦恼者,三毒随一。发起者,欲为诽谤。加行者,于其所思加行进趣。此复有四:于因谤者,谓无善行恶行等。于果谤者,谓无善恶二者之异熟。于作用谤中又分三,谤殖种及持种之作用者,谓无父殖种、无母持种也。谤去来之作用者,谓无从前世来于此世,及由此世趣于后世也。谤当生之作用者,谓无化生之中有有情也。于实有谤者,谓无阿罗汉等。究竟者,决定诽谤也。
  此中意业思者,是业非业道。身语七支者是业,以是思惟所履之事故,亦是业道。贪心等三者,是业道而非业也。

  第十是邪见,因愚痴所致。
  “邪见之事者,实有之事也。”邪见的对象,是指真实存在的事。邪见者,是对于真实、正确的事产生歪曲而错误的认识。
  “意乐三中之想者,于所谤事为谛实想。”邪见三种意乐中关于想的内容,就是将自己所认定的事当做事实。比如认为没有三宝、没有因果、没有前生后世、人死如灯灭等等,把这些错误想法当做事实。
  “烦恼者,三毒随一。”邪见的烦恼基础,也是贪嗔痴三毒中的任意一种,当然主要是愚痴。
  “发起者,欲为诽谤。”邪见的发起,就是准备说诽谤不实之辞。作为邪见者来说,虽然目的不是为了诽谤,但他所宣扬的这些观点就是在诽谤真实。
  “加行者,于其所思加行进趣。”邪见的加行,是为传播邪见而做各种准备。
  “此复有四:于因谤者,谓无善行恶行等。”邪见主要有四种诽谤方式。一是对因的诽谤,认为没有善行、恶行,不相信世间有道德和因果的存在。
  “于果谤者,谓无善恶二者之异熟。”二是对果的诽谤,否认善恶两种行为将感得快乐或痛苦的果报。
  “于作用谤中又分三,谤殖种及持种之作用者,谓无父殖种、无母持种也。谤去来之作用者,谓无从前世来于此世,及由此世趣于后世也。谤当生之作用者,谓无化生之中有有情也。”三是对作用的诽谤,其中又分三点。或是否定父母对我们的作用,否定人间伦理纲常,认为我们不是靠父亲播种、母亲孕育而来。或是否定轮回的作用,认为有情并不是从前世来到此生,又从此生前往来生。或是否定中有的作用,认为没有作为此期生命到下期生命之间过渡的中有阶段(佛教认为,生命包括本有、生有、死有、中有四个阶段)。
  “于实有谤者,谓无阿罗汉等。”四是对真实的诽谤,否定阿罗汉的存在,认为世间没有圣贤,没有成就者。
  “究竟者,决定诽谤也。”邪见的究竟,就是内心对这些邪见生起坚固的执著。
  “此中意业思者,是业非业道。”业,指行为本身;业道,指业的表现渠道。意业中的思,是业而不是业道。其中,思是造作义。我们每做一件事情,首先都要通过思,包括审虑思、决定思、动身发语思。所以,思代表着业的本质。
  “身语七支者是业,以是思惟所履之事故,亦是业道。贪心等三者,是业道而非业也。”这里讨论十不善业中关于业与业道的问题。意业中的思心所,是业而不是业道。七支,指身业三支和口业四支,合为七支。身和语的七支本身就是业,但因为这些行为是通过思惟表现出来的,所以也是业道。而贪、嗔、邪见则是业的表现渠道,还未构成业,是业道而不是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