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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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烦恼生起次第
  若许坏见与无明为各别者,譬之稍暗之中有绳,以绳之本体不明,遂于彼起执蛇心。由于蕴之本体不明,而为无明之暗所覆,于蕴误执为我,而其余诸惑从彼生焉。
  若许彼二为一者,则坏见即烦恼之根本也。彼复由坏见执以为我,遂判别自他。如是判已,于自则贪,对他起嗔。缘我则高举亦生,于我执有常断,而见有我等,并于后相续之恶行起胜执也。如是于宣示无我之大师,及彼所说之业果、四谛、三宝等,谓无彼等之邪见,或复思量彼等为有为无,或是或非之疑惑亦生焉。
  《释量(论)》云:“有我知有他,我他分爱憎,由此等和合,一切过当生。”
  3.烦恼的过患
  《庄严经论》云:“烦恼坏自坏他亦坏戒,衰退失利护及大师呵,斗诤恶名余世生无暇,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。”
  《入行(论)》亦云:“嗔爱等怨仇,非有手足等,亦非有勇智,以我作奴仆。住于我心中,爱乐犹损我,此非可忍处,忍受反成呵。设诸天非天,一切皆仇我,然彼等不能,投入无间火。具力烦恼仇,若虽遇须弥,摧毁亦无余,刹那能掷我。如此烦恼仇,常时无始末,其余诸怨仇,不如是长久。若随顺承事,皆为作利乐,顺诸烦恼者,后反作衰损。”如是所说过患,当思惟之。
  兰若(噶当大德吉祥兰若)者云:“欲断烦恼,须知烦恼之过患、性相、对治及生起之因等。”知过患已,则认为仇敌而执之。若不知其过患,则于仇敌不识也。当如《庄严经论》及《入行》所说而思焉。
  又若欲知烦恼之相,须听《对法》,下至亦须听闻《五蕴论》。知根本及随烦恼已,随贪嗔等生时,则认识此是彼耶,彼已生耶。如是念之,与烦恼而斗也。如其所说,须当了知。

二、业积集增长之相

  1.业的认识
  业分二类。第一,思业。谓自相应思(心所),于心造作,意业为体,于诸境中(于五遍境),役心为业。
  第二,思已业。由心等起身语之业,毗婆沙师许为表、无表二唯有色。世亲菩萨破之,由许为身语有表俱转之思,释二业为思也。
  此中不善业者,非福业是。福业者,欲界所摄之善业是。不动业者,色无色界所摄之有漏善业是。
  2.业如何增长
  增长法如何者,若已现证无我者,虽犹有以惑业增上于世间生,然不新集能引之业。故积集世间之引业者,谓住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以下之一切异生也。
  又以彼身之三门作杀生等不善者,是集非福业。若行欲界善,布施、持戒等者,是福业。若修静虑及无色界所摄之止等者,即集不动业也。

  2. 烦恼生起次第
  烦恼是怎么生起的?有什么样的先后次第?《道次第》接着介绍了其中原理。首先要解决无明和我执的关系,这是支撑有情流转生死的两种根本。凡夫心的建立,杂染生命的形成,主要就是两大基础,一是无始无明,二是俱生我执。两者是什么关系?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东西?佛教中有不同观点,有人认为是两个,也有人认为其实是一体的。这就像什么道理呢?比如我不认识这张桌子,把它当作房子,其中包含一个还是两个问题?是一种还是两种心理?一种也说得通,两种也说得通,即不认识是一种,把它当作房子又是一种。可见,两者密切相关,很难区分。
  “若许坏见与无明为各别者,譬之稍暗之中有绳,以绳之本体不明,遂于彼起执蛇心。”如果同意我执和无明是两种心理的话,就像我们夜晚走在路上,看到一条绳子,因为天黑看不清,结果把绳子当作是蛇。看不清绳子,是无明的表现;因为看不清,结果把绳子当作是蛇,是我执的表现。
  “由于蕴之本体不明,而为无明之暗所覆,于蕴误执为我,而其余诸惑从彼生焉。”凡夫因为无明,看不清五蕴本质上是无常与众多的因缘假相,错误地把五蕴当作是“我”。这里还是包含两种心行,于蕴之本体不明,是无明;误执为我,是我执。因为我执,一切迷惑由此产生。所以我执是烦恼生起的根本,其背后就是无明。
  “若许彼二为一者,则坏见即烦恼之根本也。”这是另一派的观点,主张无明和坏聚见是一,认为坏聚见就是烦恼生起的根本。那么,我执是如何派生烦恼的呢?
  “彼复由坏见执以为我,遂判别自他。”因为我执的关系,所以就执著有一个“我”,并设定“我是谁”“我从哪里来”。事实上,这个“我”纯粹是在无常与众多的五蕴体上所作的设定。我们觉得这本书是我的,这种感觉和这本书有没有关系?其实没关系。这本书还是无常与众多的因缘假相,所谓“我的”,只是我们在书上设定的感觉,和书本身没有丝毫关系,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设定。但书并不会因为这个设定,就多了叫“我”的东西。任何一法都是这样。这个世界是缘起的,从我们的起心动念,到一切存在的现象,都是因缘假相而已,没有我,也没有我所。所谓的我和我所,统统是我们的设定。这种设定恰恰是烦恼的根源,并制造了生命的一切痛苦,祸害无穷。所以说,我执是一切衰损之门。
  “如是判已,于自则贪,对他起嗔。”所谓的“我”只是错误设定,不是客观现实。但只要设定这张桌子是“我的”,在我们内心,它和别的桌子就形成了对立。本来这张桌子和那张桌子都是因缘假相,其存在和价值是平等的。但设定这是“我的”之后,就有他,有你,出现了世界的二元对立。对立从哪里来?完全是我们自己造成的。然后,对设定为“我的”东西,即我所,就会生起贪著之心。对于不是“我的”、和我没关系的东西,就会冷漠、不喜欢,甚至起嗔恨心。
  “缘我则高举亦生,于我执有常断,而见有我等,并于后相续之恶行起胜执也。”因为建立在我的基础上,总觉得属于我的就很特别,与众不同。这里有贪的成分,也有我慢的成分。凡是我的东西,都比不是我的更重要。此外还对我生起常见和断见,或认为我是恒常的,或认为我死了什么都没有,这些也是建立在我的基础上。总之,对我所做的一切产生执著,将恶行执以为正确的。
  “如是于宣示无我之大师,及彼所说之业果、四谛、三宝等,谓无彼等之邪见,或复思量彼等为有为无,或是或非之疑惑亦生焉。”因为我们只相信自己,只相信自己的感觉,对于和这个感觉不相应的,都没办法接受,进而产生怀疑。尤其对佛法所说的业果、四谛、三宝等产生怀疑,因为自己感觉不到,于是产生烦恼,怀疑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。可见,因为无明和我执,就派生了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等一系列烦恼。
  “《释量》云:有我知有他,我他分爱憎,由此等和合,一切过当生。”《释量论》即《因明论》,其中说到:因为有我,所以就有他;如果没有我,那就没有他。一切本来是平等的,但有了我的设定后,就有非我;有了非我,就有我和非我的对立;有了我和非我的对立,就有爱和嗔。所以说,我和他的对立,使一切过失、烦恼乃至轮回由此产生。如果打破自他界限,我们就能用平等心看世界。
  以上说明烦恼的生起次第。烦恼的根本是无明和我执,所以真正的修行要从打破无明、摧毁我执入手。佛法中一些高级的见地和修法,直接从无明的对立面契入,在认识明性和觉性的当下,断除无明。当心安住在觉性状态下,烦恼就像冰掉到火炉一样,被彻底融化了。当然,开始修行还是要从皈依和发心入手。如果没有基础,这些用心方法是用不起来的。
  3. 烦恼的过患
  为什么我们要断除烦恼?因为烦恼有太多过患,给生命带来太多痛苦和麻烦。下面宗大师引两个论典来说明。
  “《庄严经论》云:烦恼坏自坏他亦坏戒。”《庄严经论》即《大乘庄严经论》,是很重要的一部论典。其中说到,烦恼首先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过患。如果没有烦恼,就没什么能伤害我们。任何外在的东西之所以能伤害我们,都是因为我们有烦恼,有相应的心。人家骂你,你会在乎,是因为有嗔心;人家把你东西拿走,你会难过,是因为有贪心。一切外在伤害都以烦恼为基础。当我们生起贪嗔痴时,不仅会伤害自己,同时也会伤害别人,还使我们不能如法地持戒修行。这些都是烦恼带来的过患。
  “衰退失利护及大师呵。”本来我们修行后应该不断进步,增长善根,可因为有烦恼,反而堕落、懈怠、放逸。因为我们活在烦恼中,不能如法修行,导致诸佛菩萨、祖师大德和龙天护法的呵斥。
  “斗诤恶名余世生无暇。”烦恼制造了世间种种斗争,使人犯罪,使人臭名远扬,身败名裂。不仅今生有这些果报,烦恼还使人在未来生得不到有暇身,生生世世堕落三途八难中。
  “失得未得意获大忧苦。”我们本来已经得到利益和善根,现在因为烦恼,使自己失去了这些利益和善根,永远都在轮回中,在忧悲苦恼中。这些讲得很真切。
  “《入行》亦云:嗔爱等怨仇,非有手足等,亦非有勇智,以我作奴仆。”以下引《入菩萨行论》,说明烦恼的过患究竟有多重。论中说到,贪嗔之心既没有手脚,也没有勇气和智慧,可它竟然有力量把我们变成奴仆。其实,世人百分之九十九都被烦恼左右,除非圣者或修行有成的人,否则都是烦恼的奴仆。
  “住于我心中,爱乐犹损我,此非可忍处,忍受反成呵。”烦恼住在哪里?就住在每个人心中。而且很多人都爱惜烦恼,在乎自己的感觉——我很气,我很喜欢——这些感觉都伴随着烦恼。我们在乎自我的感觉,就是在保护自己的烦恼。这种爱惜和保护的结果,使烦恼对我们构成更大的伤害。要知道,这不是我们应该忍受的地方,也不是应该接纳的对象。如果忍受、接纳、顺从烦恼,反而会给生命带来巨大的伤害,被佛菩萨乃至诸天呵责。
  “设诸天非天,一切皆仇我,然彼等不能,投入无间火。”即使天人和非天(阿修罗)都仇恨我,一起伤害我,也不能把我投入无间地狱。如果我不幸堕落无间地狱,也是自己造成的,因为势力再大的人都无法把我扔进去。
  “具力烦恼仇,若虽遇须弥,摧毁亦无余,刹那能掷我。”烦恼有着巨大的力量,即使遇到须弥山也能摧毁。所谓“一念嗔心起,百万障门开”,可见烦恼的摧毁力很大。前面说过,“五千年文明,一嗔皆能毁”,也是这个道理。因为烦恼力大无比,刹那间就可以把我扔到无间地狱,这是一切诸天和非天做不到的。
  “如此烦恼仇,常时无始末,其余诸怨仇,不如是长久。”烦恼是我们最大的冤家。一方面,它对生命构成的伤害最大;另一方面,它对生命产生影响的时间最长。任何外在的冤家仇人,都没有内在烦恼构成的伤害那么久,都不会长时间地纠缠我们。
  “若随顺承事,皆为作利乐,顺诸烦恼者,后反作衰损。”如果我们恭敬供养别人,不管佛菩萨也好,还是世间无亲无故的人也好,都能从中获得很多福报。但如果顺从烦恼,承事烦恼,容忍烦恼,接纳烦恼,结果将惨不忍睹,反而会被烦恼损害。
  “如是所说过患,当思惟之。”对经论所说的烦恼过患,我们应该反复思惟。
  “兰若者云:欲断烦恼,须知烦恼之过患、性相、对治及生起之因等。”兰若,指噶当大德吉祥兰若,及住在阿兰若修行的人。他们说,如果想断除烦恼,不能稀里糊涂的,必须知道烦恼的过患、性相(特征)、对治方法,同时要了解每种烦恼是怎么生起的。前面说过,断除烦恼必须善巧,先要深入了解,然后才谈得上对治。
  “知过患已,则认为仇敌而执之。若不知其过患,则于仇敌不识也。”如果深刻了解烦恼的过患,就会把烦恼当作冤家仇敌,不共戴天。如果不知道烦恼的过患,我们往往会像禅宗说的认贼为子,把贼当作自己的儿子,结果所有宝贝都被偷走了。损法财,灭功德,都是烦恼造成的。
  “当如《庄严经论》及《入行》所说而思焉。”我们应该按《庄严经论》和《入菩萨行论》所说的法义,思惟烦恼的种种过患。
  “又若欲知烦恼之相,须听《对法》,下至亦须听闻《五蕴论》。”如果我们想深入了解烦恼的特征,还要进一步研读《对法》,如《俱舍论》等阿毗达摩论典。最基本的也要听闻《大乘五蕴论》,其中对烦恼的分析非常清楚。
  “知根本及随烦恼已,随贪嗔等生时,则认识此是彼耶,彼已生耶。”真正了解烦恼的特征,当每种心行产生活动时,我们就能识破它。识破的能力有两种,一是知识性的,二是观照力。如果是后者,当下就有化解烦恼的功能。当然这要通过训练,否则是无能为力的。你虽然知道这是烦恼,但不管用,还是会被它带着跑。但如果懂得培养,慢慢地,观照力就会越来越强。哪怕烦恼在你心上来来去去,对你也不会有影响。因为那只是影像,就像云彩的来去不会影响虚空一样。事实上,我们完全有化解烦恼的能力,但这需要培养。
  “如是念之,与烦恼而斗也。如其所说,须当了知。”我们要不断思惟,了解烦恼的特征,把烦恼看作冤家仇敌,在每种烦恼生起时保持观照,当下把它照破。
  以上,从烦恼的相、生起次第和过患三方面,对烦恼作了解说,告诉我们,造成有情痛苦、轮回的真正原因就是烦恼和业。我们要认清这一点,才懂得怎么去解除它。唯有解除惑业,才能解除生死,否则,所谓的幸福只是假相而已。不管它来自欲望还是禅定,都是短暂的、相对的、不究竟的。只有了知苦的真正成因,从因上消灭,才是究竟的离苦之道,才能证悟灭谛,也就是涅槃。

二、业积集增长之相

  关于业,下士道有大量的篇幅说明,中士道这部分讲得相对比较简单。我们先回顾下士道关于业的总则——业决定之理,业增长广大,业不作不得,业作已不失。我们唯有深信业决定之理,才能谨慎行事,止恶行善,生命才能真正得到改变。
  我们探讨烦恼和业,似乎烦恼比业重要。其实从广义的角度说,烦恼的积累,也是行为的积累,是业的表现。比如起贪心,本身是一种心念的行为,属于业的范围。所以在佛法中,业决定一切,业创造一切。当然从狭义的角度说,业就是业,烦恼就是烦恼,还是要分清楚。
  业的内容从两点来认识,即业的本身及业的产生。
  1. 业的认识
  “业分二类。第一,思业。”业分两类,第一是思业。思是一种思想行为,为五种遍行心所之一。思是造作义,所有的业都产生于思想,比如我要出去弘法或做什么,就是从内心产生造作的力量,这是业的根源。所以业来自我们的心,如果没有心,也就没有业。
  “谓自相应思,于心造作,意业为体,于诸境中,役心为业。”所谓思业,是意识和思心所相应产生的造作。我们要做什么,干好事还是坏事,包括想着怎么干,都属于思的范畴。比如我要盖房子,准备怎么盖,这个过程就是审虑思,是以意业为它的体。役心是驱动我们的心去做某事,这是它的作用。总之,思业就是造业的思想基础和实质。
  “第二,思已业。”第二是思已业,我们想做一件事,不会停留在想法上,还会表现为行动。佛教把造业的过程分为三步:第一是审虑思,从想要做到怎么做;第二是决定思,考虑好了决定要做;第三是动身发语思,正式去做,比如去盖房子,或是弘法利生,或是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。
  “由心等起身语之业,毗婆沙师许为表、无表二唯有色。”思已业,是思惟后表现在身体和语言的行为。这里的毗婆沙,指《大毗婆沙论》,共两百卷,对整个佛法思想进行抉择,是有部非常重要的论典。对于思已业,毗婆沙论师认为,这是属于表业和无表业。所谓表,就是表现出来,比如我现在说话、走路、拜佛或干坏事,是大家可以看到的。此外,不论我们干了善事或坏事,都会在内心留下影像,也就是种子,这是无表业。就像我们受戒会获得戒体,也属于无表业。今后想到自己受了戒,就不再敢干坏事了。毗婆沙师认为,表业和无表业都属于色法,所以叫“表、无表二唯有色”。
  佛教中还有另一派成实师,认为无表业既不是色法,也不是心法。因为色法是有形象、有体积、有质碍的,比如桌子。但造业在内心留下的种子,既没有形象也没有质碍,不可以说为色法。但它又不同于心法。因为心的特点是有分别能力,而我们所造的业虽然是一种力量,但本身没有分别能力,所以也不是心法。
  “世亲菩萨破之,由许为身语有表俱转之思,释二业为思也。”世亲论师虽然同属有部,但不太同意《大毗婆沙论》的观点,还曾改变身份到迦湿弥罗学习此论,并以批判的方式造了《俱舍论》。他不同意把无表业当作色法,包括大乘佛教的唯识宗,也是把无表业列入心法的范畴。世亲菩萨认为,真正产生思已业的,是思心所。也就是说,一个人能说话、走路,其实是思心所的造作。任何事情,如果没有思想,没有造作的驱动力,是做不成的。佛法中,把思分为审虑思、决定思、动身发语思三种。其中,真正能动身发语的是思心所。所以世亲菩萨认为,思业也好,思已业也好,都属于思心所的作用。离开思心所,身语二业是不能产生作用的。这是世亲菩萨的观点,也是本论的观点。
  “此中不善业者,非福业是。福业者,欲界所摄之善业是。”业大体分为非福业、福业、不动业三种。不善业属于非福业,不能给我们带来利益安乐。反过来说,福业是能给我们带来利益和安乐的。这里主要是从欲界的业力来说。
  “不动业者,色无色界所摄之有漏善业是。”不动业,即所造的色界和无色界的有漏善业。反过来说,欲界的善业和不善业都属于动业。所谓动和不动,动就是会变化的。比如我们造了欲界的业,将来招感什么果报,这个过程会产生变化,不是百分之百地确定。但如果修禅定,将生到色界天或无色界天,这种业不会轻易改变,所以叫不动业。这是欲界业和色界、无色界业的不同所在。
  2. 业如何增长
  “增长法如何者。”下面讲业增长的道理,即什么情况下造的业能增长,什么情况下造的业不能增长。
  “若已现证无我者,虽犹有以惑业增上于世间生,然不新集能引之业。”声闻乘的初果或菩萨道的初地,才能现证法性,真正证悟无我之理。但这只是证悟,还不是破除我执。声闻乘要到阿罗汉,菩萨乘要到七地八地,任运自如了,才真正破除我执。初地叫欢喜地,是最初证悟空性,但过去所造的业力还在,还会招感生死。所有业力都建立在我执的基础上,因为我们把世间看得很实在,才会以自我为中心,造种种业。在这种有漏心行的基础上,执著才能形成强大的引业,推动我们流转生死。如果已经证悟空性,对自我的执著不再那么强大,同时看世间一切如幻如化,就不会再造强大的引业了。
  “故积集世间之引业者,谓住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以下之一切异生也。”世第一法以下,即见道以下。真正能积集引业的,是见道以下的异生,包括我们这些凡夫,也包括大乘的加行位、资粮位,都能造作招引五趣四生、三恶道的轮回之业。
  “又以彼身之三门作杀生等不善者,是集非福业。”身等三门,就是身、口、意三业。作杀生等不善者,即杀盗淫妄。在造业的同时,就会积集不善业。非福业,就是没有利益、不能带来快乐的业力。
  “若行欲界善,布施、持戒等者,是福业。若修静虑及无色界所摄之止等者,即集不动业也。”如果行欲界的善,如布施、持戒等,就能招感福业。如果修四禅八定,所积集的是不动业,将招感色界、无色界的果报。
  关于业的内容,中士道讲得比较简单。所以我们对业的理解,要结合下士道来学习。因为业是佛法的重大问题,一些重要经论有专门论述,如《俱舍论》有《业品》,《阿含经》的相关经文也很多,需要认真理解。能否全面认识业果,对此生起真切的信解,是修学佛法的关键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