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·僧网大纲篇》解读
济群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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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僧食通塞

  4. 解释疑难
  或问:“僧事有限,外客无穷,以有限之食供无穷之僧,事必不立。”答曰:“此乃鄙俗之浅度,琐人之短怀,岂谓清智之深识,达士之高见。夫四辈之供养,三宝之福田,犹天地之生长,山海之受用。何有尽哉?”
  故《佛藏经》言:当一心行道,随顺法行,勿念衣食所须者。如来白毫相中一分,供诸一切出家弟子,亦不能尽。[1]

  由此言之,勤修戒行,至诚护法。由道得利,以道通用。寺寺开门,处处同食,必当供足,判无乏少。
  又承不断客寺,仓库盈溢者,主人心远而广施。或寺贫而为客者,由志狭而见微也。若此两言,人谓僧用不供者,岂是人之智力所辨事乎?若人力有分,不能供无限者,所怀既局,斯言允矣。
  此乃檀越为道奉给,不由人力所致。若办非智力,则功由于道。然则事由道感,还供道众。犹函盖相称,岂有匮竭耶(今俗中有义食坊,犹足供一切。自旦至夕,行人往反,饮食充饱,未闻告乏。此亦非人力,由彼行施义普,亦以义然后取。取与理通,所以不竭。此优婆塞等以知因果求将来福,犹知如此。义行不匮,验于目前。况出家道众,如法通食,而当不济乎?且世俗礼教忧道不忧贫,况出家之士高超俗表,不忧护法,而忧饮食,其失大甚也)。所患人情鄙吝,腐烂僧粟耳(腐烂余而不施,世俗耻之。费僧粟而不通,非佛弟子也)。余唯见积事而不存道,未见道通而事塞也。

  下面,道宣律师为我们解答了关于僧食的两个疑问。
  “或问:僧事有限,外客无穷,以有限之食供无穷之僧,事必不立。”有人会说:僧食是有限的,客僧却非常之多,来来往往,难以计数。如果以有限的僧食供养无限的客僧,肯定是做不到的,将难以为继。
  “答曰:此乃鄙俗之浅度,琐人之短怀,岂谓清智之深识,达士之高见。”道宣律师回答说:这不过是俗人想当然的推测,也是狭隘的小人之心,哪是有智者的高瞻远瞩,是通达者的卓识远见呢?
  “夫四辈之供养,三宝之福田,犹天地之生长,山海之受用。何有尽哉?”四辈,天人龙鬼。道宣律师接着开示说:只要出家人用功办道,天人龙鬼的供养及三宝福田所生的受用,就像天地生长万物一样,是无穷无尽的。其数量之多,犹如高山,犹如大海,怎么会有用尽的时候呢?所以,就怕出家人没有道,而不怕没有道粮。只要是出家人有道心,有道行,自然会感得施主供养。如果认为受用者多了之后物资就会匮乏,就像杞人忧天一样,是完全没必要的。
  “故《佛藏经》言:当一心行道,随顺法行,勿念衣食所须者。如来白毫相中一分,供诸一切出家弟子,亦不能尽。”白毫相,如来三十二相之一。所以佛陀在《佛藏经》中对舍利弗开示说:出家人应该一心修道,依戒律和正法行事。只要这样做的话,就无须担心衣食生计。如来白毫相中的一分功德,供给天下所有的出家弟子,都是享用不尽的。
  “由此言之,勤修戒行,至诚护法。由道得利,以道通用。寺寺开门,处处同食。必当供足,判无乏少。”由此看来,出家人应该做的就是精进持戒,努力修行,至诚护持佛法。通过修行接受世人供养是正当的,也是自然会有的,只要如法使用即可。每个寺院都要对十方僧众开放,每个僧人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僧食。这样做的话,必然会道粮充足,无所乏少。
  “又承不断客寺,仓库盈溢者,主人心远而广施。或寺贫而为客者,由志狭而见微也。”又承,听说。下面道宣律师就举例说明。听说有些寺院客僧不断,有一批接一批的人前来参学,可这个寺院还是道粮充足,堆满库房,就是因为住持者心胸开阔,广行供养。但也有些寺院认为,他们贫穷就是因为有客僧的关系,其实那是住持者心胸狭隘,目光短浅。
  “若此两言,人谓僧用不供者,岂是人之智力所辨事乎?若人力有分,不能供无限者,所怀既局,斯言允矣。”根据这两种情况,人们就说:如果僧团供应不足,并非人力所能解决的,关键在于出家人是否具备道心,是否如法行事。如果认为人力有限就不能供养无限的客僧,这种认识本身就很狭隘。因为心量不够,招感的福报也就不够,自然会造成僧食不足。所以关键要有胸怀,然后如法处理僧食。真是所言不虚啊。
  “此乃檀越为道奉给,不由人力所致。若办非智力,则功由于道。”僧食是施主为了出家人安心修道而供养的,不是通过劳动或经商之类得来的。所以有没有道粮的关键,不在于人的筹谋,而在于出家人有道还是没道。
  “然则事由道感,还供道众。犹函盖相称,岂有匮竭耶。”其实僧食是由出家人的道心和修行所感得,从而令在家人发心供养出家人。所谓僧依道而受供如函,檀越为道而施如盖。两者是互相感应的。只要好好修行,怎么会有所匮乏,有所衰竭呢?
  “今俗中有义食坊,犹足供一切。自旦至夕,行人往反,饮食充饱,未闻告乏。此亦非人力,由彼行施义普,亦以义然后取。取与理通,所以不竭。此优婆塞等以知因果求将来福,犹知如此。义行不匮,验于目前。况出家道众,如法通食,而当不济乎?且世俗礼教忧道不忧贫。况出家之士高超俗表,不忧护法,而忧饮食,其失大甚也。”就像世间那些免费施食的处所,尚且能供应得起。从早到晚,行人往返其中,饮食充足,没听说有不够的时候。这也不是人力所能,而是由他们广行布施的义举所感得。所取和善行相通,所以不会告缺。那些在家居士因为懂得因果,求未来福报,尚能做到这样。这就证明,只要是真正的善行,就不必担心做不下去。而出家人以修道为本,如法饮食,怎么可能会不够呢?即使在世俗礼教中,也是忧道不忧贫。更何况,出家人本来就应该超凡脱俗。如果不担心如何修道,却担心饮食,不是失去根本了吗?
  “所患人情鄙吝,腐烂僧粟耳。腐烂余而不施,世俗耻之。费僧粟而不通,非佛弟子也。”道宣律师指出,我们的问题就在于心胸狭隘,悭贪吝啬,以至有些寺院的僧食因为堆积日久而腐烂。如果宁愿把粮食堆在那里腐烂都不广行布施,将为世人所不耻。所以说,这种把道粮放在那里浪费,却不给大众受用的做法,决不是佛弟子所为。其实,这样的现象在今天依然非常普遍。即使存了很多钱,也不肯用于僧众修行办道,或用于发展佛教教育,用于弘法利生,造福大众,其实是非常颠倒的行为。
  “余唯见积事而不存道,未见道通而事塞也。”道宣律师最后总结说:我只看到有些寺院存了很多僧食但无人修道,从来没看到道风很好的寺院缺少僧食。出家人修道,即为世间福田;在家人修福,故当供养僧众。但能各自安住本位,便可相得益彰,无须担忧。
  5. 僧食使用
  佛法中无贵贱亲疏,唯以有法平等,应同护之。人来乞索,一无与法。若随情辄与,即坏法也。
  俗人本非应斋食者,然须借问,能斋与食。不能斋者,示语因果,使信罪福,知非为吝,怀欢而退(此中非生人好处,非生人恶处。不得一向嗔人,一向任人不斋者而食。必须去情存道,善知处量也)。是以谨守佛教,慎护僧法,是第一慈悲人,现在未来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。
  若不守佛教,随情坏法(谓听俗人不斋而食,有来乞请,随情辄与),令诸众生不知道俗之分而破坏僧法,毁损三归。既无三归,远离三宝。令诸众生沉没罪河,流入苦海,失于利乐,皆由坏法。是以不守佛教,不闲律藏,缺示群生,自昏时网,名第一无慈悲人也。若接待恶贼、非理愚夫,说导不能受悟。义须准教当拟,具如《随相》中。

  前面,道宣律师讲述了不平等分配僧食的过患,说明对客比丘要一视同仁。那么,是否所有供养都应该平等分配呢?比如午斋时间到了,正好有些俗人在场,是否应该招呼他们一起用斋呢?
  “佛法中无贵贱亲疏,唯以有法平等,应同护之。”佛法中,对僧食的使用不分贵贱亲疏,只有两个处理原则,就是有法和平等。有法,即对方是合格的出家人;平等,即每个人都具有同等资格。作为僧团,应该维护这样一种规矩。
  “人来乞索,一无与法。若随情辄与,即坏法也。”有些僧食是有使用规定的,比如只能供给出家人而不包括在家人,或只能供给现前这些出家人而不包括其他,那就要尊重施主的意愿。如果有人来乞索这类僧食,就不可随便答应。如果根据自己的感觉和好恶任意分配,也是坏法之相。
  “俗人本非应斋食者,然须借问,能斋与食。不能斋者,示语因果,使信罪福,知非为吝,怀欢而退。”通常,在家人并不在享用僧食的合法范围内,所以要征求施主意见,如果可以,就给他吃。如果某些僧食有特定对象,就要对在家人说明因果道理,使对方相信罪福,知道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寺院吝啬,而是为了护持施主的供养心,就能以欢喜心离去。
  “此中非生人好处,非生人恶处。不得一向嗔人,一向任人不斋者而食。必须去情存道,善知处量也。”如果因为讲人情而使人非理妄受,为“非生人好处”。反之,因为依法,应教而受,则可使人由此得福,为“非生人恶处”。此外,既不能对来人横眉冷对,也不能任由俗人受用僧食。总之,对这件事的处理原则,不能单纯从人情考虑,而要以是否如法、慈悲为原则,这样才能处理得当。
  “是以谨守佛教,慎护僧法,是第一慈悲人,现在未来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。”所以说,能严格遵守佛陀教法,谨慎护持僧法,才是最为慈悲的表现,能使现在乃至未来一切众生离苦得乐。
  “若不守佛教,随情坏法(谓听俗人不斋而食,有来乞请,随情辄与),令诸众生不知道俗之分,而破坏僧法,毁损三归。既无三归,远离三宝。”接着,道宣律师进一步说明对僧食处理不当带来的损害。如果不能遵守佛陀制定的戒律,依照个人好恶随便破坏规矩。比如允许俗人不斋而食,只要有人要求,就随意赠送。这样就会使他们不知道出家人和在家人的区别,不仅破坏僧团的规矩,还会毁坏自己的皈依体。因为僧俗混同,就会使人不知尊胜分齐,心生轻贱,令自己退失信心。既然失去皈依体,也就远离三宝了。
  “令诸众生沉没罪河,流入苦海,失于利乐,皆由坏法。”而远离三宝的结果,就会令这些众生沉入罪业之河,在生死苦海中流转,失去现在及未来的利益安乐。这些都是因为不能依法行事带来的过患。
  “是以不守佛教,不闲律藏,缺示群生,自昏时网,名第一无慈悲人也。”时网,随时教网。所以说,那些不遵守佛陀制定的教法,不熟悉戒律,自己不懂得法和律却错误引导众生的人,是最最没有慈悲的人。虽然他们看起来很亲切,要什么都随便给,其实给予众生的都是错误引导,这种过失非常严重。
  “若接待恶贼、非理愚夫,说导不能受悟,义须准教当拟,具如《随相》中。”最后还有一种情况,如果现在接待的是恶贼,或者不讲道理的人,你即使对他进行教化也没有作用,反而会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。这种情况下,根据戒律是可以给的,相关内容在《随戒释相篇》中有详细解释。